待得众人退下,凌风也因着要去准备衣裳和武器而先下去了。
洛春花才蹙眉:“相公,你怎么……”
盛宇卿淡定地执起洛春花的手,回房换上平民的衣裳,戴上新的人皮面具。
洛春花性子急,不由得又问了一遍。
盛宇卿将人皮面具亲手给洛春花戴上,左右看了看:“嗯,戴得甚好,若不是闻着你身上的味,连为夫也认不出你了。”
“相公,快回答我的问题……”洛春花又催了声:“我明白相公的心意,前两天你表明心意,说你并不在意我抛头露面,甚至我与你并肩而立。所以,你才要以实际行动表明你所说的,都是真的。便是你不在意天下人的眼光,也不能让我出尽风头。大盛没有女将军的先例,我一个太子妃,更是不能带兵打仗了……”
“媳妇看不出么?为夫想让你在军中立威,想让你有朝一日,你若是想了,便去领领兵,打打仗。大盛没有女将的先例,连意欢也是跟在余威身边……只要媳妇喜欢,那么,我便破了这个例。”
看到自家相公不以为然的轻飘飘的样子,洛春花又惊又喜。
她万也想不到,天下竟有男子,这般没有原则地宠爱媳妇的。
呆了半晌,洛春花才道:“你疯了啊?要让太子妃当将军……言官要天天参本了。说不准,他们还要向天子参本,说你颠倒伦常,让天子重新立储……”
“立谁?立我们家小辛夷?”
洛春花见盛宇卿一本正经的样子,这才反应过来——确实,如今大盛,正儿八经的储位候选人,只有自家相公和儿子了。
更别说,天子早不理事,言官那参本根本就送不到天子手里。
“那如果天子听说了此事,大发雷霆呢?”洛春花小心翼翼地问了声。
盛宇卿没有回答,他从橱子里,拿了件短打青衫。
洛春花略有些抖,她在想,她是不是太作了啊……
这般忤逆的话,也敢问出来……
于是,心虚的她上前一步,将青衫给盛宇卿穿上。
正给盛宇卿扣着纽扣呢,突然盛宇卿说了声:“处理朝政这许久,若宫中还有人能将我不想让天子听到的事传到天子耳中,那我这个太子,岂非做得太废物了些?”
感觉到周身空气骤然冷了下来,洛春花才发现,他的相公越发喜怒不形于色,威压也更甚了。
洛春花耸耸肩——很好啊,长足进步,越发有君王的样子了。
待得盛宇卿换好衣裳,这才不紧不慢地道:“我又想了两天,觉得既然我都愿意让你抛头露面了,那么不如让你再高兴一番。让你这样的一个人,窝在后宫之中,着实憋闷,不如让你好好挥洒热血。当然,前提是你想。媳妇若是不想,那便不做。媳妇若是想,莫说做个女将,颠倒颠倒伦常,便是天上的月亮,为夫也要替你摘下来。”
洛春花又是一愣。
接着失笑:“相公这般会哄人……”
“不是哄你。你与洛云迟早一战,我若动手,你恐不会喜欢。那到时候,你便亲手去做吧。名正言顺地替你死去的父亲,大娘子报仇!还有我与你几度的分离,几度的重伤,都是拜她所赐。”
洛春花心中一颤:这个人,虽然嘴里什么都不说,但其实他心里都知道,都记得。
不提这一世的那些仇怨,就是大娘子的死,可不只是洛程程和洛锋的痛,也同样是她的痛。
而渣爹……
大约也是如此。
此仇不报非君子,更何况她与洛云两世的纠葛。
洛春花点头。
她虽想好好守着相公孩子过过平安日子,但洛云这根眼中刺怎样也要拔掉。
一会儿后,凌风过来了。
三人伪装成普通老百姓的样子,拉了辆独轮车出发。
车里装的,是两袋黄豆。
北门处有一家豆腐坊,老板两夫妻,正是盛宇卿的暗探。
他们俩倒不是前段时间跟着盛宇卿来安南的,是老九手下的暗探。
洛春花很是吃惊:“老九的封地,不是在隔壁的昌州吗?怎么这地儿,尽是老九的暗探?还有啊,相公,你怎么对老九的暗探如此熟悉?倒像是你自己手下的势力。”
盛宇卿揉揉洛春花的长发:“在宫中那些多年,若不发展些势力,怎能活下去?”
洛春花仍是不解。
这时候,凌风便接口了。
其时,老九的封地,是在江州西面的昌州。早在二皇子起兵之时,昌州就开始观望,而后不久,昌州知州就归顺于二皇子,随后,知州将整个昌州明面上的老九的势力拔除,使得整个昌州归于叛军。
不过,昌州虽然归于叛军,但昌州老九的暗势力,可没人能够清光。
而江州这一块,是联系昌州和泸州的必经之路。是以江州地界的暗势力,是两人一起布防的。
因此,江州几乎每个城镇中,都有老九和盛宇卿的暗探。
说起来倒是有趣,本来老九是没有这样的眼界的。他是眼见着盛宇卿在泸州的布防,觉得有点意思,这才有样学样地学了起来。
当然,老九手底下,并没有那么多能人。
当初还是问盛宇卿讨要了大部分人,才将整个暗势力安排了下去。
并且,老九只是有样学样地学着,怎样掌管这股势力,他也不会。所以,老九还将昌州的暗势力都交到了盛宇卿手里。
“这意思是,整个江州和昌州,其实都有殿下的眼线。顾家军在征讨江州时,殿下已经把暗探的所在告知了杜相。顾家军如此顺利打下江州,其中也有些殿下的功劳。”凌风很是折服于盛宇卿的人格魅力,眼神中一片敬佩:“殿下是末将见过最有远见的统帅!”
“再有远见,还不是差点让媳妇折在江州了。”盛宇卿也不居功,只看向洛春花,轻声道:“媳妇,如今你生下辛夷,那便与为夫一起,好好将憋闷了这十个月的委屈,全数以叛军的人头发泄出来!”
m.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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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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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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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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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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