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骨开十指,就是初初怀孕时在京城一战中,被踢中而差点滑胎,让洛春花在孕早期不敢大幅度活动。在快要生产时,也因被追击差点早产,又睡了整整十天,一下也不敢动弹。
都说练功就像吃饭,一天也不能停。
洛春花这厢,却是不知道停了多久。
这几天的奔波,让洛春花深觉体力的不支。
胭脂伺候得很是周到,让洛春花的腰酸背疼得到了些许缓解。琇書蛧
余弦一大早起来,正准备去跟红袖致歉,刚出井口,就见到同袍们正在练功,洛春花也赫然就在其中。
“娘娘,您尚在月子中,如何不休息?”
怎么每个人都要问上一声?
我人都来了,跋山涉水了这么些天,还怎么坐回去?
洛春花反手就是一剑,向着余弦刺去:“来,陪我练练。”
余弦挠头,他倒是想再劝劝,但见洛春花剑势凌厉,不得不提起全部的精力,全神以待。
过了几下招,洛春花觉得甚是无趣。
打架这回事,还得找暖春和云师兄……她跟余弦过起招来,但觉余弦身法太慢,慢得像暖春这个背着乌龟壳的,但余弦却不如暖春防守严密。
比起云逍遥就更不如了,余弦的一举一动都像是慢动作。
总结起来,就是又慢又无力。
洛春花收了招,俏生生站在盛夏还未天光,微凉的晨色中:“我自己练啊。”
余弦深吸口气:这是被娘娘嫌弃了!
他很是不忿——自上回与娘娘并肩作战,救出昭和公主和洛锋大统领时,重伤而被洛春花治疗了三月之久后,他就开始狠练功夫。
他的目标很明确,他要进步,不提比得上洛春花,至少要比专职于读书的洛锋身手好,最好是追得上他的亲大哥余威。
哪知道,练到如今,虽没空跟大哥过招,但他依稀觉得还是比不上大哥的。
洛锋他倒是在京中见着了,也亲见了洛锋校场练兵。
只不过,洛锋弃文从武几经战火后,那肃杀的气度和大开大合的招式,俨然有了老候爷的威风,他是拍马也再追不上了。
原还以为娘娘生了孩子,功夫落下了,却不知,连跟娘娘过个招,做个陪练,娘娘都看不上。
余弦心里苦啊:大哥自小比自己认真,底子在那,比不上是应当。这洛锋和娘娘是怎么回事?难不成出身安平候府的人,天生就能继承老候爷的功夫底子?
嗯,应当是的。
老候爷是存在于传说中的人物,他的儿女怎会平凡?
余弦好容易为自己找了个借口,才不至于心态崩溃,转个头,却见洛春花收了剑,手上轻扬,将袖里金针向着青砖墙射出。
金针锋利,没了墙中一寸。
针身印着朝阳,隐隐闪着银色的冷芒。
金针持续放出,叮铃铃地打在墙上。
也不知打了多少根。
东几根,西几根的。
余弦奇怪了:娘娘似乎在乱射金针啊,毫无章法……难道太久没练,手法生疏了。
要知道以前,娘娘的暗器可是指哪打哪。
就是在行动中的敌人,娘娘说打脸,就绝计不会打到脖子上。
这想法才起,却见青砖上金针以弯弯屈曲地弧度排了起来,赫然显出个排列有序的形状来。
余弦吃惊:“娘娘在以暗器作画?”
洛春花抿唇:“在孕中,也不是什么都落下了的。这不是还跟小若若学了刺绣,书法和画画吗?练着玩玩。”
这时候,其它几个将士也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驻足看着洛春花以金针作画。
不过一会儿,墙上的金针排列的形状越发分明,依稀能够看出个人形来。
余弦等人喝了声采:青砖之上,有砖体,有泥土石灰,但金针入墙体的分寸都一样,极是考验气力的拿捏。
然而,洛春花却适时收了手。
她走到墙边,将金针一枚枚拔下,收进手中:“你们该练的练,没事瞧着我做什么?”
余弦等人都猜出来,娘娘用暗器打出的,分明就是着常服是殿下的模样……
娘娘这是不好意思呢!
他们便笑了笑,重又拔剑的拔剑,打拳的打拳。
洛春花摇了摇头:“花里胡哨!洛春花你怎么竟这般花里胡哨起来?你要是担心自家男人,等救出表妹后,自个儿去安南城中找他呗!何至于在墙上画出他的模样来?”
这念想一起,洛春花就决定了接下来要做的事。
虽然接下来,究竟会在什么时间尚不能定,但至少目标是有了。
好久没这样想什么就做什么了。
洛春花脑海中闪过叶娴、白氏和杜若笙的脸,心中感激无比。
只是,可怜了阿璃和小不点……
安南事了,该亲自照顾他们两人了。
在红袖招待了两日,终于到了劫出叶别枝的时间。
这一夜,洛春花着了夜行衣,与余弦红袖等人尽出。
邺城县令府,洛春花走了几遭,对路线和布防都极是熟悉。
虽然邺城县令府守卫森严,但对熟悉布防的洛春花来说,这点人数完全不够看的。
一路用毒的用毒,敲晕的敲晕,很快地洛春花就将叶别枝扶出府来。
叶别枝倒很是兴奋:“表姐,这辈子都没想过,生活还能这般刺、激!”
洛春花翻了个白眼:这家伙,是不知道余弦和红袖做了多少准备,才能将一府的叛军给一网打尽啊!
不过,好赖人是救出来了。
叶别枝到了暗室,又是一阵激动:“哇,红袖姑娘好大手笔啊,挖这么大一个石头洞,得要多少银子。”
洛春花又翻了个白眼:这家伙,嫁了商户后,越发钻钱眼里去了。
在暗室住下后,叶别枝又问洛春花:“现下我逃出来了,邺城一定要封城了吧?那我们怎样才能出去呢?”
“等叛军将核实你的身份信息送达邺城,自然就不封城了,到时候我们再出去。想来这几日你就要生产了,你还是将注意力放在你的生产上吧。”
叶别枝点点头,不以为意地说道:“前几天开始,我就流些粉红的血出来,确实该要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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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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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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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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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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