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太子爷,竟然也会有这么多小情绪……
不过,她也没提醒盛宇卿,因为她知道,盛宇卿这样的男人,绝不会因为一点小情绪破坏大局。
“好吧。没相公美。”洛春花状若无奈地唤了声:“初夏,让人打些水来,太子殿下要休息了。”
初夏应了声。
那厢盛宇卿又加了句:“是你们娘娘要休息。”
这便要走了么?果然是个事业型的男人。洛春花轻笑。
初夏又应了声。
老实说,初夏有些为难——女主子说要打两份水,男主子说要打一盆水……平常倒也罢了,如今身边没甚么人手,一应的事情,都由小海他们做。
何况这院里,四处都还有顾家军的士兵值守。
若是太过浪费,那岂不是要寒顾家军的心?
毕竟那些士兵们,身上仍穿着战衣。
有些人身上,战衣破败,一身尘烟。而所有人,都是一脸黑灰,根本没有空清理,脸上也尽是疲态。哪怕两个主子都是人上人,那也得顾着士兵们……
正左右为难之际,初夏见到盛宇卿大步走出屋来:“伺候好娘娘。”
洛春花也道:“一盆水就够了。”
初夏心中一喜,便去吩咐人打水了。
正走着,却见盛宇卿站到一个值守的士兵身边,轻拍了一下士兵的肩,和颜悦色的模样:“战后可用过饭?可是疲累了?你唤做什么?年岁如何?以往本太子在龙泉镇生活过三年,却是没见过你……”
那小士兵也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脸色黢黑看不清神色,但他的眼睛却是陡然亮了起来,笑得露出一口白牙:“回殿下的话,我姓吴,叫刘钰杨,是吴家沟上村的,殿下在龙泉镇生活时,我还光着屁、股上树捉鸟,下河摸鱼的,殿下没见过我,也是常事。”
盛宇卿颌首。
小士兵又道:“殿下,我用过饭了。统领犒赏,吃了半只羊腿,吃得甚好。那个什么,为殿下与娘娘值守,是我的荣幸,我不困,更不累!”
初夏深吸口气:当兵的孩子,都这样好哄么?
殿下不过问了番话,瞧给人激动的。
盛宇卿看了眼站在原地偷瞧的初夏。
初夏咧开嘴来,接着将头一低,快步走了开去。
那小士兵也看了眼初夏,眼里出现了一丝热切的光。
“好看吧?”
小士兵回过神来,脸儿微红:“回殿下……好看……”
“大点声!”
“好看!”小士兵站得笔直,声音清脆。
盛宇卿又拍拍比他矮了一个脑袋的小士兵:“记住了,留着命才能娶到媳妇。小伙子好好干,将来出人头地,若初夏没嫁,你便试试。”
小士兵声音越发清亮高亢:“是,殿下!”
盛宇卿背着手,转身离开。
待走了几步,突听小士兵高叫一声:“殿下,我叫刘钰杨!”
“记着了。真要用心,也有把握,在战场上能活下命来,能建功立业,那便把你的名姓告诉初夏。”盛宇卿脚步没停,只伸出手来,轻轻挥了挥。
小士兵目送着盛宇卿离开,身姿站得无比的正:“初夏,真好听的名字……”
当晚,盛宇卿与顾家明相谈战事以及军队的部署,更是亲去试了重弩的威力,这才回到了院中。
这全程,盛宇卿发现顾家明都是一副肃然的样子,像真是问心无愧。
他的那些猜疑,终是没有问出口来。
只在最后,他要离开时,才淡淡地说了句:“顾统领已到娶妻的年纪。如今顾统领声名显赫,又是本太子的亲信,天下好姑娘无不心动。此次回京,本太子便让天子指个合适的姑娘,必得在相貌、人品上与顾统领匹配,在家世上也能给顾统领最大助益。”
顾家明两眼大睁。
盛宇卿仍是那副淡淡的模样:“难道顾统领心中已有钟意之人?本太子虽愿你娶个能让你更上一层楼的人,也好成为本太子将来臂膀,然你若心中有人,那此事便算了。”
顾家明深呼一口气:“原是有的,但那姑娘早就心有所属。为臣谢过太子殿下,劳烦殿下费心。”
盛宇卿颌首:“好好干,将来封候居胥不在话下。你这年岁,功绩就如此卓然,你身后的顾家一脉自也会以你为荣,你日后成就定不在已故安平候之下。”
顾家明心领神会——顺应太子殿下的要求,娶个有背景的姑娘,这样一来,战功和背景都有了,顾家一族也将以自己为中心……
自己将来的路啊,于此平坦。
目送着盛宇卿信步离开,顾家明俊脸上露出一苦笑。
从怀中摸出那个,他一直随身携带的,绣着福字的钱袋……
红色钱袋,金色福字。
看着平平无奇,只那“福”字,绣功实在太差,歪歪扭扭的,不忍直视。
一直以来,爱干净的顾家明都将它保存得一如当日洛春花放在马厩台子上时的那副样子,只最近一直陷入苦战,倒也没空清洗,上头染了些许血迹,更沾了无数汗渍,闻起来竟有些发酸发臭,看起来也很是脏。
但顾家明仍是轻轻摩挲着上头歪扭的金色丝线……
良久之后……
轻易不流的泪,终于自眼眶中滴落下来。
受伤流血,第一次杀人,第一次屠万人,时局在变担着数十万人的性命胆战心惊。
无论是痛,还是后怕,是梦中遭万人索命的惊恐,抑或是压力大得无法安眠。
他都从没掉过眼泪。
可如今他却是哭了,为的是什么,他也不清楚,只知道心被什么揪着,莫名疼痛。
顾家明回想起那日洛春花来私塾堵他,请他帮着去探许长河监的情形。
那时的洛春花才隐隐瘦下来一丢丢,但神情中已然有了夺目的,令人惊艳的神采。
古灵精怪,神思跳跃,做事果决,甚至无所不用其极,但就是那么一个女子,一笑起来竟让他目眩神迷。
胖成那副样子,仍旧让他目眩神迷。琇書網
而后,洛春花以一纸处方,泽被天下,再之后发明各种小吃,烈酒……
顾家明那时才知,那个最开始一看就让他倒胃口的女子,成了他高攀不上的人,也依稀成了他的梦中常客。
再之后洛春花果然一如他所想,一步步成了候府家的五小姐,齐王妃,太子妃……
当真高不可攀!与他成了云泥之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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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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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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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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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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