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言石,洛春花只知道武则天那时候有出,
一说洛水石现,上头写着:“日月当空,照临下士,扑朔迷离,不文亦武。”
一说太宗巡游,尿急,便找一石头遮挡。后看石壁上有字,上书:“龙行有雨,泽被江山。帝传三世,武代李兴。”
洛春花思量许久……
预言石上都有武则天的名字,或者姓武,或者出现曌字。
贤王让陈国公在石头上,肯定也写了盛宇卿的名字。
“相公,那石头上写的,是‘卿卿’当立?还是‘宇’临下士?”洛春花咝了一声:“‘宇’字和‘卿’字,好像都娘里娘气的,没有气势啊!”
云逍遥只觉得碰到洛春花后的大半年,他翻的白眼次数,比他在出云居里活的十九年加起来的次数还要多!
“你脑袋瓜子里都装了什么古怪的东西?贤王为何非要写‘宇’字?非要写‘卿’字?写师弟的封号不行吗?”云逍遥眯缝着眼睛:“世人皆知六皇子的封号是‘齐’,可没几个人知道六皇子叫盛宇卿。”
洛春花郑重其事地点着头:“唔……确有这个理。‘齐’字比‘卿卿’两字更有气势些。”
云逍遥听得一愣。
他刚想嘲讽两句,却见到盛宇卿一脸痴迷地看着洛春花。
“我家媳妇果然机敏,‘卿卿’两字,实不如‘齐’字显势,二哥的心思,都被媳妇猜中了。二哥他在预言石上,真是写的‘齐’字。”
云逍遥越看越气:“我要走了,我生气了,我实在是受不了你们夫妻!”
盛宇卿见云逍遥跳脚,又恶趣味地补了句:“师兄也尽可能快点找个妻子,这样也好让我们夫妻生生气。
只见走至门槛边的云逍遥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被门槛绊得摔倒。
洛春花“噗嗤”一下笑出声来——为什么世人都传丈夫是个人畜无害只求美丽的花瓶呢?分明是个随便一句话都能气死人的腹黑啊。
将官服拿来,洛春花给盛宇卿换上衣裳。
嗯,好看!
那龙卫官服是黑红色,上头绣着栩栩如生的威严飞鱼,衬得盛宇卿少了些不可亵玩的清冷,多了几分昂扬气势。
洛春花眼里冒出星星来:“相公真是一等一的好看。”
盛宇卿点点头,十分自然地受了夸奖,拿过面巾覆住脸:“我走了。”
“小心些。”洛春花一脸痴迷地挥着手,浑然忘了方才想问的问题。
等盛宇卿走到院走,拐过小道,不见了身影,洛春花才跳起脚来,捶了捶自己心口——特么,被美色所迷,大事都忘了。m.χIùmЬ.CǒM
于是,洛春花追了出去,扯住盛宇卿的衣袖。
盛宇卿俯头看着洛春花,意味深长地:“一日不见才如隔三秋,怎么我转个身,媳妇就不舍了?”
“谁不舍了?我刚才问的话,你都没回我!”
“哦。陈国公原先刻的字是‘齐王反’,因之用的是篆文,‘齐’字不好改。我和师兄将把反改成了‘镇’。”
洛春花挠头:“我问的是一整个预言诗!”
“黄龙早丧洛城中,北夷西胡害忠良,蝗神一来户户空,偶遇饥荒草寇发,总是齐王反朝纲。”
“这预言诗,写得极有水平呢。”洛春花听得瞠目结舌的。
盛宇卿哂道:“有何水平?”
洛春花又挠了挠头,才道:“我不懂政事,但却知道那预言诗的第一句,第三句一定是会实现的。”
“如何说?”盛宇卿身子一震。
“第一句,黄龙早丧。相公忘了我是个医者么?天子最多只有三年寿命,并且再用那不老神丹,必然还会减寿。第三句,蝗灾。蝗灾这种事,发生得不够多么,如今的认知是蝗灾大多在春至秋时发生。特别秋时,作物成熟,能为蝗虫提供大量食物。”
“按说书先生所说,大抵是五年一灾。相公算算,今年便是第五年了。今年春初不发,秋初也没发生,近来天气又极为干旱,程程姐又曾与我说过,明年黄河有很大概率的断流,那么,明年黄河断流,地表干旱,蝗灾定然是要发的。”
盛宇卿蹙着眉头,沉思了一阵,淡淡地道:“媳妇看得准么?”
洛春花点点头:“等我见了国师,便能大概地算出天子寿元。至于蝗灾,一定是准的,明年定发。”
在前世,科学家研究古代蝗灾,说是秦汉时期,八年一灾,明清时期三年半一灾。这架空的时代里,也是差不离的。
盛宇卿沉吟道:“飞蝗入海,化为鱼虾。蝗神的到来,媳妇都能预测……罢了,为夫信你就是。”
“哪里有什么蝗神?”洛春花叹了口气:“蝗虫一过,寸草不生!蝗灾爆发之时,铺天盖地,所到之处,庄稼被吃得一干二净,粮食颗粒无收,百姓饿殍遍野。即便真有蝗神,那也不该尊它为神,应该唾其为蝗鬼吧!蝗灾一起,江北州府的人民十室九空,三年难以恢复,等经济一恢复,人们才过上正常生活,那蝗灾又来了。”
说到这里,洛春花又为盛宇卿科普了下蝗灾的形成。
蝗虫的习性是将卵产在土壤中,几乎每平方米,能留容二十到四十枚卵!
并且它们的卵能休眠十年之久。一旦遇到干旱的气候,它们的卵就能孵化。
蝗灾频频发生的原因共有五点:
一, 高繁殖能力。
二, 高密度的群居迁徙。
三, 多食性,几乎没什么草木是它们不吃的。
四, 它们的卵埋得很深。
五, 它们飞得快,跳得高,难以捕捉防治。
“那么,只能靠天灭灾了吗?”盛宇卿怅然叹息。
这时代发生蝗灾,百姓与天家都认为是蝗神降灾,以警告天子治世不利。
往往天子也都让礼部准备祭祀祈祷,并写下罪己诏书。
灭灾倒是其次了。
洛春花蹙眉:蝗灾在高科技的现代都偶有发生,并能造成极大的影响。
放在这古代,倒是难办了
“相公,你看重这事?”洛春花仰着头,定神看向盛宇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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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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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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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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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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