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祈跪着挪着双脚,抱住了洛云如纱的白裙:“云姐姐,小姐!奴婢错了,奴婢再不敢了!您原谅奴婢这一次,最后一次!若有再犯,若奴婢再沉不住气,您再把奴婢打发出去!”
洛云低头看着跪地,哭得满眼发红的阿祈,突然想到秦红棉死前的模样:“求你了,阿云,别再进来看望娘了!娘这病会传人!你再不出去,娘死也不会瞑目!娘亲这一世,做女孩时逍遥自得,劫富济贫,谁人都没求过!嫁人后,哪怕身无分文,带着你,被囚在这个小小的庄子里,再难都咬着牙撑过来,同样谁人都没求过!
阿云,此番娘求你了!求你别再进来!你每日放点茶水吃食在门口,我渴了饿了,自会来拿。倘若有一天,你见饭食仍在,便一把火烧了房子。
娘以为,娘习了一身武艺,便能一世无求……到临死却后悔了。
娘如今来求你别管娘,还不如十四年前,求你那狠心的爹,只囚了娘一人,放了你。让你像个真正的候府贵女,学你爱学的,吃你爱吃的,而不是日日做绣活换钱,养鸭子种田。不不,这些都不是重点……重要的是,除了阿祈母女,云逍遥,你都再没见过别的人,没跟别人说过话。
多寂寞啊!阿云,你知道天下有多大?有多精彩?
是娘的错,是娘让你从小被圈在一方小天地里。你前些日子告诉娘,说你把院里的砖都数了一遍。娘那时便后悔了!”
那时候,洛云才穿过来没多久。
原主洛云是夜里偷偷悬梁自尽的……想来就是秦红棉说的,原主洛云将院里多少块砖都说清楚的时候了。
是啊,原主是寂寞的!
终生都不得外出,只能偶尔在庄子的角落里,与阿祈说一话。
在原主的记忆里,变卖所有,为了省下饭食来,常常吃不饱饭的时候,倒是原主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候了。至少那个时候,有人陪着她说话。告诉她,天有多大,地有多广!而秦红棉为了让原主不生出郁郁的心情,竟连外头还生活了许多许多人的事,都没与原主说过。
一听到阿祈声声泣血的这些话,两世加在一起,从来都没后悔过的洛云竟也开始后悔了。
她悔恨——明明有无数方法,只要多费些时日,就能从这庄子里出去。为什么非要选择害死唯一心疼自己的秦红棉!
洛云从回忆里醒过神来,扶起了阿祈:“我信你了。你不再犯就是。阿祈,我娘没了,我爹一月也难见一次。我只有你了。你定要好好辅佐我,让我屹立巅峰,让所有看不起我的,让所有我的仇敌,终日仰望我!”
阿祈点头,哭得几近哽咽:“小姐,奴婢会的!奴婢会努力变得更坚强,更小心!陪您一起,看遍整个天下的风景!陪您一同践踏所有看不起您的人!”
洛云难得地笑了一声:“哄我开心,你倒是在行。你不怕我输了,会累及你的性命?”
“奴婢的命都是小姐捡来的,小姐这样说,却是见外了。何况奴婢相信小姐,定然能赢!”阿祈想到大半年前,洛云在庄口让她去打听候府情况时的样子,那种凌厉的眼神……琇書蛧
她甚至猜疑过秦红棉的死……但她却知道洛云那样一个善良的人,如何会做出那等伤天害理的事?秦红棉更是个绝顶高手,洛云如何能害她?当然,有时候她也想,若不是秦红棉心硬将她赶出庄子,她便能永远同洛云在一起了。
那半年里,她除了照顾母亲,剩下的心思,就全在帮洛云料理庄园的田地上!
秦红棉赶她出庄园时,她便生了许多怨恨,便是猜疑秦红棉在她说了候府情况后立即就死了,她也是怀着几分幸灾乐祸的心思。
于是,她便觉得秦红棉的死,根本就是天时地利人和。
是老天要助洛云飞黄腾达!
她对洛云却是真心,哪怕洛云要她即刻去死,她都不会犹豫一丝。她所愿的,就如她所表露的态度,却又比那些多一些。
多的那些,大抵便是永远与洛云在一起了。
等银锁拿来钗子后,银锁又郑重交代了声:“这颗镶了东珠的钗子,是候爷送给小姐的及笄之礼。云小姐可得小心着些。若是弄坏了,或者遗失了,小姐可要生气!“
洛云没出声。
阿祈垂着头,一副伏低作小的模样,赔着笑脸:“姐姐说得是。我们小姐必将看护好了这等贵重的钗子。“
银锁唇角歪了歪,一脸不屑地瞟了眼阿祈,便追着洛怜巧去了,连下人礼都没行。
等银锁走后,阿祈才皱着眉头:“看你嚣张到几时!“
只是……
阿祈颇有些担忧:“小姐,看落尘居小姐这副模样,只怕您要比的,是这位,不是百花院的那位呢。奴婢两相比较了番。人们第一眼瞧的,必然是落尘居的那位,但多瞧两眼,还是您更好看些。只是,落尘居那位真要被您比下去了,只怕往后的日子便要越发难了!那位可不是好说话的!”
洛云奇道:“我与你说了这许多,你就全没往心里去,还是如此小看洛春花?”
阿祈嘟着嘴:“小姐,奴婢看着,春花小姐是比怜巧小姐好看些。但也只是好看些。如今怜巧小姐连十幅月华裙都搬出来了……春花小姐定然要输了。”
“你呀你!”洛云摇头:“洛春花真的只比洛怜巧好看一些?你却是不想想,平常里,洛怜巧像只时刻准备炫耀的孔雀,每每示人,都是带着浓妆的!可洛春花呢,一直素面朝天!”
阿祈这才恍然大悟:“小姐说得极是!春花小姐素着脸,都比怜巧小姐好看!今日怜巧小姐便是穿了十幅月华裙,那妆也如平常一样,无法再增色。春花小姐今日定是要扮上的!如此一来……”
“如此一来。我要比的,只能是洛春花!”洛云嗤笑一声:“我与洛怜巧完全不是一类种型。洛怜巧没出得料想中的风头,也怪不在我头上。我倒是要看看,本来想要先铲除洛锋、洛程程的洛怜巧,会不会先向洛春花发难?如此一来,今日我便力压了洛春花,也能让洛怜巧记恨洛春花!一箭双雕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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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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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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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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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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