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锋拍手称奇:“属实绝妙!十年难出一首的绝世好词!父亲,春花妹妹说的是真的,高手出民间啊!”
洛临沉吟着:“思帝乡……确实绝妙。这个说书先生,花儿可否替为父引荐一番?”
“说书先生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女儿可寻不到他。何况他老人家说,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写诗词,算不得什么本事。即便当真寻到了他,他也不愿意传名天下,更别说入仕什么的了。”
这话一出,洛临和洛锋两父子又震惊到下巴都要掉下来的模样。
叶春花奇道:“哥哥,你做什么又在发呆?我要背说书先生的诗,那诗正好可题在屏风上。你快快先写下来,让父亲先过目。”
洛锋这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父亲,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随口一词,怕要名垂千古,流芳百世!”琇書蛧
洛临点头,神色凛然。
叶春花眨巴着眼睛:幸好前世除了练习刺、杀的本事外,唯一的兴趣就是看看闲书。
当时洛云还笑话她,都是5G时代了,怎么这么想不开,去看那些东西。短视频、电视剧他不香吗?
估摸着此时的洛云要知道这些,肠子都会悔青——只背了一首,渣爹就喊自己“花儿”了。
见洛锋执了笔,叶春花便道:“乱飘僧舍茶烟湿,密洒歌楼酒力微。江上晚来堪画处,渔人披得一蓑归。”
“好诗!”洛锋大喝一声。
“诗是好诗,也极合画中之景。但这诗,总是少了些什么!”洛临浓眉皱着。
洛锋沉思着,手上却没停,龙飞凤舞地写了下来。
写完后,他看着纸上的落墨,也体出味来了:“确是好诗,平仄讲究,对仗工整。然人、性无隔,没有鲜明情感,少了意境。果然妙诗是偶尔得来。那老先生并不是谦逊。”
叶春花好笑:“我瞎背的。这诗不算,这是他的废稿。哥哥快写,这次来真的。”
“妹妹真是调皮。”洛锋无奈耸肩。
洛临却看得愣住——脑海中那个魂牵梦萦的青衣女子,一颦一笑皆眼波流转,竟与叶春花的样子重合了起来。
叶春花这次倒没察觉出洛临的出神,只管背着:“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洛锋执笔的手一顿。
洛临也从回忆中被惊醒:“淡笔轻涂,只数语便点染出峻洁清冷的抒情气氛。其笔触所到,连亘天地,高及峰巅,下及江水,咫尺之幅,涵盖万里。”
洛锋叹了句:“这诗,与师爷的画,相得益彰。”
洛临点头。
然而,洛临瞬间反应过来:“师傅的画,实不能挂在堂屋啊!”
“为何?师爷画如其人,清高脱俗、兀傲不群。这画,是当世精品!”
洛临命丫鬟退出堂屋,快步走到屏风架上,伸手轻抚。
那架上的木框,竟然化做了齑粉,随风扬了开去。
这次轮到叶春花震惊了:她没见过让云逍遥感叹,小小年纪就能把他扔下山崖的盛宇卿的臂力,但与自小修习内功的暖春时常过招。知道古武时代内力的可怕,连十四岁的暖春,都能轻易举起五六百斤的大石头!
可她却怎么也想不到,居然有人能将这种霸道的力气,拿捏到这种程度。
轻易把木头化做粉末,还能不伤了与木架连在一起的纸张!
“爹爹,你的武功好厉害啊!”叶春花瞠目结舌地发出一句感叹。
洛锋见洛临飞快地把屏风上的纸抽出,卷入怀中,便看了眼叶春花:“妹妹以为父亲白衣封候,靠的是什么?”
叶春花吐吐舌头,暗道:看来云逍遥和丈夫还是吃了年纪的亏,否则打她还不跟打着玩一样?
等他们年纪大了,功夫高了,可不能再跟他们打架玩了。
正自想着,却见洛锋追在洛临身后问:“父亲,儿子愚钝,实在不解这诗画深意。”
“不解便好。”洛临拍拍洛临稚嫩的肩,接着转头看向叶春花,其声冷冷:“这诗,是说书先生做的?还是杜如晦作的?”
叶春花仰起头:“何人所作,又有什么区别?师爷的画,落在别人眼中,便如诗的寓意没有两样!”
洛临皱着眉头,居高临下,直直地盯着叶春花。
这种威严的气势,一度让洛锋觉得站不住脚。
他拉着叶春花,拉了几下,叶春花也没有反应,只好自己先跪了下来:“父亲,妹妹年幼无知,先前也说过,您不能生她的气。”
洛临扫了眼洛锋。
洛锋将头垂下:“我既不解诗画深意,但却知道,父亲向来说话算话。”
呵,说话算话?
叶春花真是想笑了:渣爹何时说话算话过?
不过今日,渣爹不会怪自己就是。
叶春花向着洛临福了福身:“爹爹,我未曾见过杜如晦。师嫂白氏予我教习,我在她房里待过数日。杜家小家杜若笙,倒是与我友情深厚。您若不信,自可去查查。这诗,本就是我与哥哥的玩笑。您听便听了,我一个弱女子,更是与六皇子拜过天地,您怎能置疑我怀有不臣之心?”
洛锋这时才反应过来,那画,那诗,大副留白,幽清孤冷,是在书写大环境的凛冽逼人,政治严酷,更有不入世的抑郁悲愤、清冷桀骜!
平常洛锋从也不敢与父亲顶撞,如今却是忍不住附和了一声:“真要论置疑天子的,该是说书先生和师爷这等隐世高人。这等高人,天子请也请不来,他们尚且无罪,妹妹又何罪之有?”
洛临愤而喝道:“你们两个,真是我生的好儿女!竟敢如此忤逆!”
“属实是爹爹先生的气,哥哥只是为我辩驳。”叶春花跪了下来,仰起泫然欲泣的小脸,委屈却倔强:“画收好了便成,只要爹爹无事就万事大吉,要罚您就罚我一人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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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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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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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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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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