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有铁骑来这种小村庄?”队长诧异:“是为了云逍遥而来?”
“队长,要不要撤退?照此规模,似乎来人众多。”
“撤什么?速战速决!”队长坚决喝令。
已然只剩三人了,云逍遥又在前方躺尸,迈着小脚跑路的,不到三岁的小婴孩几个纵跃就能追上!
“是。”仅剩的两人应道。
三人迅速欺近阿璃。
而杜含霜几人已经赶到了阿璃身边。
三人持剑,那厢七八个村民手里什么也没有,哦不对,有个汉子抄起了货郎的扁担。
吴根昇心有些虚,口气却硬:“狂贼,白日行凶便也算了,竟然敢在吴家村撒野!”
吴福昇也喝道:“拿把长刀了不起啊?快把刀扔了,我们饶你一命!”
队长冷笑:“杀!”这群傻子村民,这是长刀?老子手里拿着的,可是杀人剑!
“他们是平民!手无寸铁!”两个黑衣人声音很小,脚步微停。
“平民又如何!我们杀了那孩子,老大杀了叶春花,齐王定生不如死,方寸大乱,更不能与安平候交代!如此除了齐王一脉,王爷的大计已成一半。”
风花雪月四队,正是贤王的心腹亲卫,于贤王的意图十分了解。但他们心底仍有几分名为军人的血性。
屠戮平民百姓,着实与他们的初心相悖。
只是眼下情景,却容不得他们犹豫了。
两人剑光直指杜含霜和阿璃,队长准备去给未死透的云逍遥补刀。
吴根昇几人把杜含霜护在身后。
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
就在七八个村民以为必死,连连后退之时……
“贼人受死!”一个威严而苍老的声音猛然响起!
三人顿时有些心悸:铁骑到了!
然而,当他们顾目四看时,才发现哪有什么铁骑?包围他们的,正是手持扫把,锄头的,衣着朴素的平民百姓。
粗粗算来,足有千人。男女老少的脸上,皆带着点悍不畏死的必胜信念!
“贼子,你看看你头顶的天,那是吴氏一族人的天!你脚下踩的,是吴氏一族的地!”大爷爷威严无比。m.χIùmЬ.CǒM
“他!娘!的!大白天的竟敢持械行凶,以为老子的里正是吃屎的?”有个年约四旬的汉子也愤而出声。
这人正是当初被盛宇卿在祠堂吓跑的三叔。
“队长,那汉子是官府的人。真没想到,他们竟来得如此之快!”
“就算是铁骑,也没抄小道的他们快!他们是从四周的田里突然冒出来的!”
月之队队长没有犹豫,小声道:“撤!”
三人速速合拢靠近,准备从包围圈中冲出去。
“想跑?”三叔可不是吃素的,吆喝一声,抡起军棍就冲着三人而去。
好汉也架不住人多。
乌泱泱的村民,很快把三人的剑给打落下来,只有三叔吃了一剑,胳膊被刺伤。但也只是轻伤。
那三个亲卫,知道大势已去,只是刺一剑吓人的,并没有真正下杀手。他们知道,以吴家村人的彪悍,真要是下了杀手,杀了个把村民,他们会立时被愤怒的村民打死!
不,是一锄头挖死,一棍子打扁!
“把这三个贼子捆将起来。老子升官发财,就在今天了!”三叔欢喜大喝!龙泉镇太平,多难得做点业绩出来。
这一次,三叔有把握,能立时升官!说不准能混到镇上城里做捕头!最差的也是衙役!
三人很是惆怅:他们三个在军中叱咤风云,风头一时无两,才被贤王选为亲卫的大佬,就这么被乡野村民给捆了,还给暴打了一顿。
“哈哈哈,贼子垂着头丧着气,真是快意得很。”三叔随意包扎了下伤口,准备把“贼子”送到镇上。
大爷爷也让几人把云逍遥扶了起来,送去了吴家。
此时惊风也驼着叶春花跑了过来。
“娘亲!”阿璃听到熟悉的马蹄声,就要转头。
杜含霜远远看到叶春花手脚上都刺着明晃晃的铁箭,忙把阿璃的眼睛再次捂上。
为了保险,吴根昇拾了方才云逍遥给的布,再次蒙住阿璃的眼睛。
阿璃一直哭闹,直到叶春花把阿璃拉到怀里:“莫哭莫怕,娘在。”
“娘亲流血了。”阿璃虽没有看到,但对血腥味极是熟悉。
“没事,娘亲是世上最好的郎中,且死不了。”
杜含霜道:“春花,你快上马,回家去。云逍遥可能要死了。阿璃,婶子抱你回去。”
叶春花看着倾巢而动的一村村民,感激地鞠躬致谢,最后小声道:“谢谢你,弟妹,我先行了。”
“去吧,这些日子常去你家,阿璃要我。”杜含霜看着叶春花身上的两只箭,脸都吓白了,勉强才沉下心来。
等叶春花离去,杜含霜才解下了蒙着眼的布条:“阿璃,你娘亲没事,莫哭了。”
“何止没事。你娘亲是个好汉。”大爷爷想着叶春花绝尘而去的浴血背影,眼神幽幽的,也不知道想到了些什么:“阿璃,你娘亲不是怂人,你也要像你娘一样。你啊,莫哭得乱了她心弦。”
几个汉子都齐齐点头:方才叶春花一看到阿璃,就翻身下马去抱阿璃。因着这一动作,叶春花身上的伤口处,又渗出鲜血。
那血啊,顺着箭矢,大颗下落。
极是骇人。
可叶春花,瘦瘦小小的,一只胳膊完全都抬不起来了,却神色如常,镇定自若。
这样的女人,真是少见。平常妇人,就是手指被镰刀割了,都要哭半天的……
阿璃似懂非懂:阿璃哭会让娘亲乱了心弦,那阿璃以后都不要在娘亲面前哭了。
却说叶春花回到家中,看到被几个汉子架得笔直的云逍遥,喊了句:“师兄!”
云逍遥眼皮子动了动,没有出声。
是有意识的!
再试了试云逍遥的脉搏,看了看眼睑。
没事,只要尽快抢救,死不了!
只是自己被两把箭插着——异物卡在手脚骨头里,行动不便,否则该先给云逍遥止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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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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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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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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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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