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伟良之死,并没像他们预料或希望的那样,是在许多天以后、直到尸体腐烂才被人发现;很不幸,凶杀案在第二天、也就是汤山逃亡的那天凌晨,便事发了。
按陈瑜生的设想,周扒皮如果将自己关在豪宅里,深居简出,他那些狐朋狗友,只要电话打不通,便不会有人跑去找他。
现在这个世界,谁对谁都没那么重要,不存在离了谁便无法混日子的地步。此处不能混,便去别处混。这里没流氓陪着玩,满大街都是流氓。
当然了,即便真有人因急事要找周扒皮,也不至于破门而入。
总之就是,尸体短期内不会发现。
最后,找不到周扒皮的人,再怎么着急,也不会傻到去派出所报人口失踪案。
但是,周伟良除了狐朋友狗友,还有家人。有一个妻子,还有一个八岁的女儿。他与妻子长年分居,但并没实际离婚。
自从建了豪宅之后,周伟良与其妻彻底分居了,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外人传说,周不提离婚,是因为他极其溺爱女儿,不愿女儿受到哪怕一点点伤害。
他从来不回家,但每天必给女儿最少打两个电话,早晨说早安,晚上道晚安。
问题就出在这里。周扒皮从世上消失两天,没人会在意,包括他的妻子在内;他两天不给任何人打电话,天下也没有人会多心,包括他妻子在内。
惟独他女儿,早上没接到电话,整天上课不认真;晚上没接到电话,大半夜没睡着。
第二天早上没接到电话,女儿便吵着不去上学,非逼着妈妈将爸爸找出来。顺便说一句,枫林镇上很少有人知道,周扒皮的妻子姓张,名叫张清芬,其女儿叫周家颖。
这天早上六点半,张清芬好将女儿交给外婆,然后便一路朝周扒皮的豪宅走来。一方面是答应过女儿,要为她去找到爸爸;另一方面,她是去捉奸。
张清芬的想法很简单,这个杀千刀的流氓周伟良,居然两天没给女儿一点消息,除了跟某个不三不四的女人在鬼混,没别的原因。
她估计早上七点他们还没起床,只要能将这对狗男女堵在被窝里,那么,离婚理由充足了,而且还能借此多要点钱。
张清芬跟周伟良的那些狐朋友狗友不同,她进那座豪宅,不需要破门而入。她有开门钥匙,当然了,钥匙的主人不是她,而是她女儿周家颖。
话说张清芬来到豪宅前,连门都没敲,掏出钥匙轻轻地开门而入。然后,没有任何犹豫就直奔二楼。但打开卧室之门后,她所看到的,与她原来想象的落差太大。
不是床上睡着一对赤*身*裸*体的狗男女,而是地上躺着一具插着刀的尸体。
张清芬当场吓晕了过去。十分钟后苏醒过来,掏出电话报警,只结结巴巴说了三个字:
“杀人啊。”
紧接着再一次晕了过去。
警察根据手机定位,十分钟后到达现场。浇了一勺冷水,又掐了两分钟人中,才将张清芬救醒。
当时是早上六点五十分,汤山正走到东里桥上,刚好将死者周扒皮的手机拆成几块扔进河水里,又钻进桥洞藏好了一本无足轻重的账本。
汤山后来赶往火车站的途中,对案发之事一无所知。
在坐着警车回派出所的路上,汤山一方面觉得很庆幸,一方面又相当郁闷。
庆幸的是,警方既然将他当作嫌疑人,朋友陈瑜生就可以暂时置身事外,这与原来的设想相符合,只要他周旋的方法得当,他姑姑——陈瑜生娘,就有足够的时间动手术。
郁闷的是,警方居然这么快就将他逮住。
他的计划尚未走出第一步,便流产了;而他设想的各种逃亡生活,甚至还有一些从影视剧里看来的浪漫冒险场景,全都失去了体验的可能性。
汤山一直没想通,到底哪里出了毗漏,使得自己这么快就成了瓮中之鳖。而警察又是通过什么线索,在如此之短的时间之内,将他锁定为嫌疑人?
关键是,如此迅速地在火车站布好了天罗地网?
不管怎么样,汤山决定,在派出所要管好自己的嘴巴,能不说的尽量不说。哪怕背上同谋的罪名,也在所不惜。为了他心中的那位母亲,他准备豁出去了。
汤山虽然在街头混了好几年,进派出所却还是第一次,被当成刑事案件的重大嫌疑人,就更是绝无仅有的一次。
审讯室,或者叫作笔录室,跟汤山在电影或电视剧里看到的情景很不一样。那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屋子。
没有监视器,没有单面反光玻璃,甚至连像样的桌子都没有一张。只有一条长木凳。
汤山没戴手铐脚镣一类的东西,自由地坐在长凳一端。另一端坐着即将问话的刑警,手中拿着一支签字笔,一本笔记本。
笔记本搁在左大腿,签字笔是被他用来在头上搔痒。
此外,长条凳的正中央,还放着一支录音笔。汤山觉得有点多此一举,既然是人工用笔记录,还录音干啥?
同时,汤山心里又有点愤愤不平。
他可是杀人嫌疑犯,而警察却对他完全不设防,手脚自由不说,还让他跟一个年轻警察同处一室,就不怕他突然暴起,对别人实施致命的攻击?
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表明整个派出所在轻视他。
那位刑警说起来年轻,其实也不算太年轻,应该三十多了,只不过可能很少出外勤,脸上细皮嫩肉,与又黑又瘦的汤山比起来,显得并没年长多少。
此人不断用笔端在自己太阳穴周围搔动,似乎此处奇痒难忍。最后,他突然停止搔痒,调转笔端在自己额头敲了一下,连眼皮都不抬,问话便开始了:
“介绍一下,我是何仁。”
汤山愣在当场。他设想过无数个开场白,比如为什么杀人,怎么杀的,捅了几刀,自己怕不怕,为什么逃跑,准备逃到哪里去,等等,千言万语,偏偏就是没猜到这一句。
汤山愣过之后,又觉得满心委屈与苦闷。你无论问什么,我都有相应的台词,惟独这一句我万万答不出来。你是何人?我他妈的怎么知道你是何人?我以前又没见过你。
但不回答恐怕也不行。这里可不是街头,而是派出所的审讯室。汤山不得已清了清喉咙,学着电影里那些文绉绉的台词答曰:
“对不起,恕在下眼拙,不知阁下是何人。”
汤山的自我感觉是,此话听上去虽然怪里怪气,但已经算非常礼貌的用语了。与他平常在街头的吊儿郎当相比,简直就是天上地下之别。
刑警右嘴角往耳朵方向斜扯了一下,露了个高深莫测的笑容。也不作记录,而是很认真地放下笔和本子,站起身,走到汤山面前,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
蓦然在汤山鼻子上打了一拳。
这一拳打得猝不及防,而且份量堪比专业拳击手。汤山往后倒在墙根,眼冒金星,鼻血直流。
汤山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除了悲伤之外,还有点惊讶,他万万没想到,这个看起来细皮嫩肉的年轻警察,一拳打出,威力居然不输当年的鲁提辖。
而自己虽则杀过猪,却远远没有当年镇关西的抵抗力,估计没到三拳就挂了。
幸运的是,警察没朝汤山打出第二拳,而是慢慢地退了回去,重又坐在长条凳的一端,拿起笔和本子,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眼皮低垂,慢悠悠地说:
“千万别自作聪明给我耍嘴皮子。”
汤山抬起袖子擦了擦鼻血,委屈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心想你他妈的不是明着欺负人吗?你是何人本应你自己说,可你却古怪地反过来问我,我搜索枯肠,找了汉语里最礼貌的台词回答你,却遭来一记重拳。
请问,天理何在?
汤山的眼泪最终还是顺着鼻翼两侧流下来了。他吸了吸鼻子,再也说不出话。
年轻刑警似乎并不在意汤山的沉默,忽又自言自语起来:
“我叫何仁,何时何地的‘何’,仁义道德的‘仁’。在我面前自作聪明玩弄嘴皮子,把‘何仁’故意说成‘何人’的,你不是第一个。但都没有好下场。”
汤山恍然大悟。但委屈的泪水依然止不住。他心想你他妈的说清楚了再动手也迟,我可不是故意逗你玩,也没那心情,而是真的听差了。www.xiumb.com
再说了,这也怪你爹给你取名字,太不照顾别人的耳朵了,明知中国字谐音容易引起误会,还取了个“何仁”,既然喜欢仁义道德,直接叫“何德”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
年轻警察似乎看穿了汤山的心思,嘴角又是一扯,怪笑了一下说:
“因为我有个哥叫何德,所以我只能叫何仁。”
汤山又是一愣,除了觉得何仁似乎会读心术之外,又隐隐理解了何仁他爹的难处。
何仁张张嘴还要说什么,汤山身后的铁门忽然打开,走进来一个稍稍年长一点的警察,看着何仁,手却指着汤山,心不在焉地说:
“别费事,这小子可以走了。外面有人证明他当时不在场。”
这回汤山是彻底懵了。费这么大的劲,将他从火车站抓回来,实实在在于他脸上砸了一拳,最后又莫名其妙地将他放了。
汤山在心里喊道,你们不是逗我玩吧?
问题在于,汤山明明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这世上还有谁能证明,他汤山当时不在现场?除非周扒皮复活。
周扒皮当然不可能复活。汤山跟着两位警察走到接待室,看到椅子上坐了两个女人。
一个是方莲,一个是方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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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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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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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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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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