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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玉帛金鼎>[爆2]第六十一章 约会初体验
  汤山第一次见到方塘时,方塘刚好满十六岁,还没有进入她的“荒唐”时代;第二次见到方塘时,她快要走出十八岁,刚好走进“放荡”生活的尾声。

  一句话,汤山错过了方塘的“荒唐”与“放荡”的人生。

  这一天,失意的汤山重遇失恋的方塘,前者要请后者吃饭,两人走在大街上,原本是一前一后,走着走着,就成了并排前行。

  在拥挤的人流中,两人的肩膀偶尔相撞,虽没牵手,看在别人眼中,这就是一对非常相配的恋人。惟一不合拍的地方,是汤山右肩背了个包。里面装着他的全部家当。

  汤山长这么大,其实没在街头的中高档场所吃过饭。以前做学生时是没钱,后来跟着陈瑜生去乡下杀猪,有了点钱却没时间。

  这是汤山有生以来第一次请一个姑娘吃饭。而且还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无论如何,不能蹲在街边吃碗米粉了事。

  可他在这个小镇上生活这么久,却对街头餐饮的风格、好坏完全没有一点概念,满大街看得眼花缭乱,走着走着就有点不知所措。

  不知该进哪一家才好。

  进太差的场所怕丢自己的脸,进好一些的场所嘛,又怕不合方塘的口味。

  别看汤山跟方塘说话时油嘴滑舌,实际上在照顾女生方面,没有一点经验。其实女生跟男生吃饭,并不在乎吃什么,而在乎跟谁吃。

  汤山当然并不明白这些,在街头瞎转良久,最后却傻乎乎地问身边的方塘:

  “你喜欢吃什么?”

  方塘挨着他的肩,嫣然一笑:“随便。”

  这本是女孩子很常见的回答。通常她们遇事不愿作主、或者干脆不愿思考时,就用这两个字塞责,实际上就是把决断的权力交给男生。这时男生就千万不能客气,否则便有照顾不周的罪过。

  汤山却对方塘的回答很是不满,立即怼道:

  “这满大街什么都有,就是没有‘随便’可吃。你能不能别给我出这么一道无解的难题?”

  要是换了一般的女孩子,听着这么一番抢白,可能立马就要气得掉头走人。

  可方塘偏偏不是一般的女孩子,她久经恋爱沙场,一看汤山的语言神态,就知道他嘴上油滑,实际上根本没与女孩子相处过。

  方塘笑了笑,有心要逗他,便立马回怼过去:

  “那我就给你出一道有解的题:你喜欢吃什么?不妨介绍介绍?”

  汤山一下就愣住了。他没想到对方一下就把问题抛回来。按他平常的个性,很可能会这么将话题进行下去:

  是你饿了不是我饿了,我喜欢吃什么跟你有什么关系?

  但汤山只不过是没有与女孩相处的经验,却也不是个傻瓜,知道这么一句一句抢白下去,很可能会惹女孩子不高兴。而惹美女不高兴,无论如何都是一件煞风景的事。

  可汤山喜欢吃什么呢?他平常上街吃得最多的是肉丝米粉,说这个有点太没品味了吧?

  这两年跟着陈瑜生到处杀猪,汤山亲手处理过太多的猪下水,他最爱吃乡下娘们爆炒的猪大肠。还要加过多的辣椒和大蒜。

  如果在一个难得一见的美女面前,说我喜欢吃辣椒大蒜炒猪大肠,人家会不会笑话他口味太重?

  关键是,将一盘巨大的肥猪大肠,端到一位又高又瘦的漂亮姑娘面前,那情景看起来是不是也有点煞风景?

  总之是,平常口齿伶俐的汤山,一瞬间没词了,红着脸摸后脑勺:

  “这个,这个,我爱吃的,你未必喜欢吃。咋办呢?”

  方塘捂嘴发笑。她就爱看汤山这副口吃的模样。因为汤山油嘴滑舌的时候,她接起话来有点力不从心。现在终于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复仇快感。

  方塘后来将汤山带进了一家很不起眼的港式茶餐厅。

  这是一个在广东打工的人回枫林镇开的,口味并不怎么正宗,生意当然并不太好。但它有个优点,就是场所安静,适合闲聊。

  方塘给自己点了一份三明治,又自作主张给汤山点了份超大的牛排。

  汤山长这么大,行为语言上看起来流里流气,实际也是个土包子,没吃过西餐,没用过刀叉。

  这回初次面对牛排,操作起来就有点鸡手鸭脚,把那块三分熟的巨大牛肉,摆弄得像条游来游去的鱼。从左边滑到右边,又从右边滑到左边,怎么都摆不平。

  好不容易切下一块,愣是不敢放入嘴中。因为中间残留着很多血丝。而汤山生平见血就晕。他算是反应快,赶紧将带血的那一面,埋进黑椒汁中,才没晕倒。

  总之就是,就这么一块牛排,将他整治得比其屠夫生涯中,杀第一头猪时还狼狈。

  方塘在对面吃吃地笑。汤山倒也是个实在人,没发现方塘是在故意作弄他,还傻乎乎地停下刀叉,关心起人家来:

  “你不是饿了一中午吗?就点这么一小块蛋糕?说好了千万别跟我客气嘛。”

  方塘见他半天没吃进一块肉,还反过来关心自己,倒有点小感动。她平常不是个容易被感动的人,只因见过的男人太多,感动的门槛就比普通女孩高很多。

  今天因为失恋在先,虽则面带笑容,实则情绪低落,因此稍遇温情,立即莫名地感动起来。也忘了要纠正对方,那不是蛋糕而是三明治。

  方塘笑了笑:

  “这么一块就够了,我减肥。”

  汤山放下刀叉,开始教训她:

  “减什么肥呀?你看看你,虽然长得这么高,可从下到下,将皮和骨去了,剩下的肉估计不到二十斤。再不多吃一点,就快营养不良了。”

  这是典型的屠夫语言。因为杀猪的时候,才会去估计连皮带骨去掉之后,剩下多少肥肉、瘦肉以及五花肉。

  可这话听在方塘耳中,却觉得十分新鲜。以前虽然也有男生关心她的吃喝营养,但从没人把幽默说得这么接地气的。于是她又笑得前仰后合。

  方塘笑完才喘口气反驳说:

  “女孩子又不是猪,身上要那么多肉干嘛?”

  汤山反正无法摆平那块牛排,干脆不再拿起刀叉忙活,改成不依不饶地斗嘴:

  “必须要有点肉啊。当然也不能太肥,要肥而不腻,才有手感。”

  后半句是从陈瑜生那里学来的词句,汤山其实并不明白“肥而不腻”到底是个什么手感。更不知道男女之间公开说出这种话,挑*逗的意味相当强。

  方塘又笑,笑过一轮才压低声音道:

  “这里是公共场合,说话别这么流氓好不好?”

  汤山一愣,接着嘟嚷道:

  “本来就是嘛。你想想,谁愿意天天抱着个搓衣板睡觉?”

  这么一比喻,听着就更流氓了。要是别的女孩听到,私下尚可,但在公共场合,多少会觉得受到了侵犯,就算不会拂袖而去,也会红脸低头不言。

  可方塘偏偏能够理解汤山。她知道他不是故意耍流氓,而是没经历过女人,说话不知轻重。她听在耳中,反而觉得汤山这个人挺有意思,至少能让她心情放松一点。

  但她一个女孩子,也不好将这个话题一直说下去,于是换了个话题问汤山:

  “哎,聊聊你吧,两年没见,你干什么去了?”

  汤山一本正经地答道:

  “我是个杀手。这两年下乡从事犯罪活动去了,怕连累你,所以没去找你。”

  这才是汤山的真正语言模式。屠夫和杀猪都在美女面前难以启齿,于是换个词说出来。对方能理解就当是实话,不能理解,就当是幽默了。

  方塘完全把此话当成逗她开心之语,笑得差点把刚喝到嘴里的奶茶给吐了出来。

  方塘边笑边问:

  “那你现在金盆洗手了没有?”

  汤山一脸无奈:

  “还没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方塘笑道:

  “那我得赶紧离你远一点。跟一个杀手在一起,可不是什么好事。”

  汤山一脸焦急:

  “千万别。好不容易有个美女陪我吃饭,不能因为职业问题破坏了情调。所以,只要你不走,我可以立马金盆洗手。”

  方塘大笑:

  “别瞎吹了。我看你背个包在街头晃荡,哪像个杀手的样子?根本就是个流浪汉。”

  汤山一脸神秘:

  “看看,外行了吧?到处流浪是杀手的职业使然。作为一个合格的杀手,必须打一枪换个地方,懂了没?”

  方塘笑道:

  “我怎么看都像是,你犯了桃色案,被女朋友赶出来了。无家可归了吧?”

  这话有试探的意思。她虽然感觉出汤山与女孩相处的经验尚浅,但见他长得不赖,说话又这么逗趣,似乎不太可能没有女朋友。

  汤山终于绷不住笑了,然后实话实说:

  “我没有女朋友。原本住在朋友家,今天跟他吵了几句,我一气之下就甩门而出。没想到一上街就跟你偶遇,你说是不是天意?”

  说话间,方塘早把那块三明治吃完了,才发现汤山面的牛排一点都没动。问道:

  “你怎么光说不吃,是不是不爱吃牛排?”

  汤山不好意思说自己晕血,而那牛排只有三分熟,里面全是血丝;而且他不太会用刀叉,牛排在他手下像条活鱼一样滑不溜丢。他笑道:

  “我吃不下,因为看着你我就饱了。”

  方塘一愣:

  “啥意思?我还能填肚子?”

  汤山盯着她的脸说:

  “秀色可餐嘛。”

  方塘大笑。这一天因失恋带来的郁闷情绪,至此消散无踪。

  结完账,两人走出餐厅门口,相互都有点依依不舍。汤山搜索枯肠,想不出个合适的理由,能跟方塘多待一会。

  方塘到底大方一点,不像汤山般扭扭捏捏,倚着门框向他建议:

  “你要是一时没地方可去,不如还住我家吧。反正那间房空着也是空着。你住进去,不但添了人气,我还能每个月收你租金,身上多点零花钱。”m.χIùmЬ.CǒM

  汤山讪笑道:

  “两年前我欠租而逃,你说你妈骂了我两年。这回再见到我,说不定一怒之下要把我剁成肉酱。”

  方塘笑道:

  “你放心,我妈骂归骂,只是过个嘴瘾,实际上严重脸盲,时隔两年,她一定不记得你了。”

  汤山见她如此盛情,内心便无法拒绝。接着两人肩并肩,一起朝方塘家走去。

  汤山并不知道的是,在他们两人吃饭聊天期间,餐厅门外一直有个染红毛的家伙,鬼鬼祟祟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此刻见他们一起离开,这人一边在后面不远处紧跟,一边打电话请示:

  “那小子出来了,要不要找个没人的巷子,把他抓来见你?”

  电话那一头指示道:

  “千万不要打草惊蛇。跟着他,搞清楚他的落脚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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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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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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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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