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玉帛金鼎>第五十七章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就在良哥和神秘大人物将目标对准汤山的同一时间,汤山遭遇了杀猪生涯里最大的一场危机。

  杀掉那头猪中霸主之后,汤山的朋友陈瑜生变了很多。具体而言,是变得懒散而神秘,经常找借口不去杀猪,还经常像只蝙蝠一样,白天在家睡觉,晚上又不知所踪。wWW.ΧìǔΜЬ.CǒΜ

  汤山对这些变化并没怎么在意,总以为陈瑜生可能对杀猪这事失去了激情。人一旦对某件事失去激情,便开始隔三差五地找机会偷懒。

  关键是,不去杀猪,汤山自己也乐得清闲。他从一开始就对杀猪这项工作没什么兴趣,只不过迫于生活的压力,再加上陈瑜生的蛊惑,才勉强跟着去做了个屠夫助手。

  其实,汤山早就对猪腿和猪下水心生厌烦。

  所以,多数时候,陈瑜生一说不去杀猪,汤山连理由都懒得问,立马去干自己想干的事:

  要么到学校门口偷看一眼快毕业的江素萍;要么窝在家里研究老头子留下来的残局及其走法,还有那本古怪的棋谱《金鹏十八变》。

  至于陈瑜生不杀猪的日子里,到底干了些什么,汤山一无所知。

  直到近一年之后,汤山才彻底明白,陈瑜生隔三差五地偷懒,并非身上激情不够,而是激情用错了地方。

  在这一年里,陈瑜生并没有偷懒,比汤山忙碌多了,简直可以说疲于奔命。

  自从杀死那头猪中霸主之后,陈瑜生隔三差五便要骑上几十里路,来到猪中霸主所在的那个小村,敲开那位少妇之门。

  每次都搞得双腿发软,但陈瑜生乐此不疲,过了一年仍然兴趣不减分毫。如果不出意外,他的兴趣还不知会维持到什么时候。

  后来汤山了解到,那位少妇名叫刘菊妹。一个充满土腥味的乡下名字,听着就让人提不起兴致。

  汤山一直不明白,陈瑜生怎么会在这么一个完全没情趣的乡下女人身上,耗费这么多的体力和精力。

  可是,后来陈瑜生自己向汤山谈起此事,却表现得回味无穷,还反过来取笑汤山不懂欣赏原生态的女人:

  “你懂个屁,人家前凸后翘,肥而不腻,除了脸上黑一点,身上其实肤白如雪。”

  一说到这些细节,汤山就没有发言权。只能任由陈瑜生天花乱坠,也不知他描述的是真是假。

  汤山还知道的是,陈瑜生偷情的那个小村也有名字,叫佳湖村,听起来像个旅游胜地,实际上是个穷山恶水的所在。连条像样的通车公路都没有。

  汤山了解到这一切,是在陈瑜生的偷情事发之后。那一次差点要了两人的小命。

  这一天。也是著名的猪中霸主、猪中帅哥刚好死去一周年的那一天。陈瑜生已经有好几个晚上没有骑自行车出门,感觉精力充沛,双腿强健如钢铁,便吩咐汤山准备行装和工具,出门去杀猪。

  汤山心中虽然十万个不乐意,但因身上余钱不多,再不去杀头猪挣点外块,过段时间恐怕手机话费都充不起。于是,他懒洋洋地跟着陈瑜生出了门。

  乡下偏远地方不通公交,近一点的靠两腿走路,远一点的,有钱的开摩托车,没钱的骑自行车。汤山和陈瑜生干了两年屠夫,仍旧没赚够买摩托车的钱。省吃俭用,才每人买了辆永久牌自行车。

  不过,两人骑自行车在乡下拉风了一段时间,又改回原始状态:用腿走路。原因有二:

  其一是,乡下很多田间小路,就像独木桥,两人有好几次一个没把稳,连人带车倒在水田里,搞得一身泥水。有些地方,远没有走路来得方便。

  其二是,骑自行车不好携带杀猪的刀具。乡下小路高低不平,刀具捆在后坐上一路“叮叮当当”不说,还容易割断绳掉进草丛里。陈瑜生一把祖传的剔骨尖刀,就是这么遗失的。

  走路人会累一点,但可以消除携带刀具的麻烦。起初陈瑜生用的是他爹留下的一双刀具篮子,让汤山挑着跟在后面亦步亦趋,他自己扛一根长钩,走在前面大摇大摆,一副主刀屠夫的派头。

  但这么个搞法,汤山意见很大。倒不是他挑不动这些刀具,而是这一前一后的角色形象,让他觉得很不公平,有一次他直接就将挑子撂在路边,对着陈瑜生的背影骂道:

  “我靠。我怎么觉得,你是前面扛棍子的孙悟空,而我是后面挑担子的猪八戒?”

  陈瑜生忍住笑,回头道:

  “咱们又不是去取经,而是去杀猪,哪来的孙悟空和猪八戒?再说了,《西游记》当中,挑担的那个是沙僧好不好?”

  汤山顺嘴接道:

  “沙僧还没出场的时候,挑担的不就是猪八戒?”

  陈瑜生终于笑得前仰后合,笑完又安慰道:

  “放心,你这么白这么帅,人家都以为你是唐僧,没人当你是猪八戒。”

  汤山心里很是不爽:

  “你少来,总之让我一个人这么挑着,我不干。要不咱俩换换,我扛棍子你挑担。”

  后来,陈瑜生异想天开,在街上买了两根又粗又宽的军用皮带,出门干活的时候,一人系上一根,将刀具分成两份,各自插在腰间。

  那根一米长的钩子,则被陈瑜生绕了好几圈铁丝,挂在他自己的后背上。

  此后,两人走在乡村大道上,就不再是屠夫,更像是从古代穿越到现代的冷面杀手。而乡下的每一个村庄,就是一片原生态的江湖。

  这一天,两人浑身插满刀具,走在乡村道路上,一开始并没什么明确的目的地。但走着走着,陈瑜生鬼使神差地带领汤山又靠近了佳湖村。

  汤山对此处还是相当熟悉的,因为一年前在此处杀死猪中霸主的功绩,曾被很多村人津津乐道。只不过,此处位置偏远,村子又小,就那几头猪,数都数得过来,全部没长到被杀的资格。

  因此,汤山对陈瑜生心生不满,埋怨道:

  “又跑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还指望人家墙缝里夹着头肥猪,让你去捡现存的?你也太没出息了吧?”

  陈瑜生意味深长地说:

  “你有没有觉得,这里其实是我们的幸运之地?”

  汤山笑得前仰后合:

  “确实是幸运之地,自从你在墙缝中杀掉那头猪中帅哥之后,于屠夫界的名声,简直是如日中天。”

  其实,汤山没听懂陈瑜生话里的另一层意思。所谓的“幸运地”,并不完全是指杀猪,而是指,陈瑜生在此地完成了从男孩到男人的转变。

  顿了顿,汤山又笑道:

  “不过名声太大,有时候也不是好事。我估计,方圆十里的母猪,没一头不对你咬牙切齿的。”

  陈瑜生因为心思在别处,没听懂这个笑话,愣了一下,问:

  “啥意思?”

  汤山大笑:

  “你杀了远近闻名的猪中帅哥啊。它肯定是方圆十里所有母猪的偶像。”

  说话间,两人走近村口。他们觉得奇怪的是,村口居然没有一个闲人聊天。刚开始在路上还见到几个人在田间劳作,现在放眼望去,也全都消失无踪。

  汤山掏出手机看了看,似乎还没到午饭时间。人都哪儿去了?他们没再多想,脚步也没停,接着往村口走去。

  又走了几十步,两人才惊醒过来,那些人忽然从村口和田间消失,是急忙赶回家里准备武器去了。

  汤山和陈瑜生同时看到,一伙年龄参差、高矮不齐的男人,喊打喊杀,直冲他俩而来。

  汤山一时不明所以,怔立当场;他反复擦拭双眼,以为面对的只是3D电影场景,根本不是真实世界。

  陈瑜生心里却立时像明镜似的:自己偷食过度,被那家的男主人发现了。人家觉得绿帽子太沉重,不堪其辱,纠合村里的所有猛男,誓要把他干掉而后快。

  那一伙人里,冲在最前面的矮个子,汤山不认识,陈瑜生一眼看出那是少妇刘菊妹的老公。因为他曾在人家的床头见过他们的结婚照。

  陈瑜生二话不说,立即朝汤山大吼一声:

  “快跑!”

  说完便掉头撒丫子狂奔起来。

  汤山搞不清楚状况,所幸的是脑子尚未停摆,这伙人排山倒海而来,而自己身后至少有十里路,连只活物都没有,那么,对方的目标,只能是他们两个人。

  于是,他也掉头跟着陈瑜生狂奔起来。

  跑了几百米,汤山不想跑了,因为奔跑对他而言实在是个高难度动作。但他不好意思说自己跑不动,而是像个英雄般止住陈瑜生:

  “靠,我们满身是刀,怕他个鸟?”

  陈瑜生一开始心虚,根本没想到要跟人开打,现在汤山一句话倒也点醒了他,操刀对砍,自己一方未必会吃亏,对方也未必就不怕死。

  至少不能被追得落荒而逃啊,那太丢人了。以后传出去,还怎么在江湖上混?

  于是两人不约而同地抽出杀猪刀,转头盛气而待。就像两个傲视群雄的武林高手。

  然而,几妙钟过后,群雄靠近,汤山和陈瑜生再次悲哀地发现,这仗没法打。

  首先,对方九个人,而己方只有两人;其次,对方没一个空着手的,不是锄头,就是镰刀,或者铁锨,最厚道的那位,也操了根长扁担在手。

  己方两把杀猪刀,锋利倒是挺锋利,但与对方的兵器比起来,太过短小。

  汤山和陈瑜生小时候都看过武侠小说,知道“一寸短一寸险,一寸长一寸强”的道理。

  当然了,陈瑜生背上还有一根拖猪用的一米多长钩子,但这玩意用来拖猪是个好工具,用来打架,就相当不趁手。长倒是比较长,却无论如何都无法与对方的锄头或镰刀硬碰。

  这次两人都不需要互相提示,也不顾丢不丢人了,转头再次狂奔起来。

  如果只有陈瑜生一个人,也许早把这伙人甩得远远的了,毕竟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年轻力壮;而后面那一伙,看起来声势浩大,但除了少妇刘菊妹的老公年轻一点——也有三十多了,其余的,多是留守农村的中老年人,怎么能跟陈瑜生的气力相比?

  事情还是坏在汤山身上。因为他腿脚不利索,在学校时,体育考试长短跑从来没及格过。再加上刚才逞英雄耽误了一些时间,而后面的人怒气很盛,穷追不舍,步子又迈得很大。

  因此,短短不到一分钟,就快要追上了。跑在最前面那位,离汤山只剩五十步不到。

  汤山似乎感觉到了脑后扁担和锄头抡动的风声。

  汤山知道这回死定了。更让他憋屈的是,死得莫名其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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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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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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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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