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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玉帛金鼎>第三十一章 新仇旧恨
  站在汤山面前的,是一个三十多岁、浓妆艳抹的女人。他住到陈瑜生家之后,第一次上街便见过此女人。

  那天,她不但主动打招呼,还叫破了汤山外号“小瘸子”。令他勃然大怒。

  后来汤山想起来了,那女人确实来自他老家隔壁村。汤山还记得,隔壁那个村子很小,不到二十户,似乎与自己村是同族,也姓汤。

  因为那个村年轻人不多,年轻的女人更加没几个,所以,一个个数过来,汤山甚至记起了那女人的名字:汤小花。

  那里的农村人没文化,取名字既简单又通俗,平常村巷里见到,喊的就是阿猫阿狗。有幸取个学名,男的不是小兵,就是小华;女的要么是小艳,要么是小花。

  无论谁家生了小孩,四个名字轮换着取。到了后来,站在村前牛粪堆上,随便选一名字喊那么一嗓子,哗啦一声冲到村口答应的,基本占全村人口的四分之一。

  汤山自己算是个例外,但也不算太离谱,因为他小时候户口薄上原本叫“汤小山”。

  当年的“汤小山”变成现在的“汤山”,实际上颇费了一番周折。差不多可以写成一个编外故事。

  话说汤小山小学毕业后那年暑假,有一天头脑发热,拿着户口薄跑到派出所改名字,民警问他改名的理由,他说:

  “我现在长大了,不能老被人‘小山’、‘小山’的叫。”

  民警倒是一愣,没想到改名理由还能如此老气横秋,愣过之后笑道:

  “那么改成‘汤大山’?”

  汤小山摇摇头:“这也太随便了。关键是没文化。”

  那位年轻民警大概刚交上女朋友,心情相当好,耐着性子,继续微笑问汤小山:

  “文化人,依你应该改成什么呢?”

  汤小山胸有成竹,但不说话,直接向民警递了张纸条,上书三个字:汤肇山。这是他想了三天三夜,才想到的一个既复杂又有气势的名字。

  办事民警接过纸条一看,心中开始有点不满,因为中间那个字他不认识,无法出声读出来,但仍保持着一定的耐心,在面前的电脑上敲敲打打。

  既然中间的字不认识,意味着不能用拼音输入法,只能用五笔,而那位民警大概业务不太熟练,在键盘了敲了老半天,愣是没将那个字敲出来。

  年轻民警敲遍了二十六个字母,终于耗尽了最后一点耐心,将户口薄从窗口扔出来,向汤小山粗暴地嚷道:

  “要改名字,到村里写张申请,然后让户主带上相关资料过来。你一小屁孩,在这里瞎捣什么乱?浪费我的时间。”

  直到此刻,民警才想起汤小山的改名要求不合民政办事程序。

  汤小山灰溜溜地走了。这一次改名壮举,以失败告终。

  回家的路上,汤小山越想越不死心,快进村时,坐到路边,掏出钢笔,在户口薄上将中间那个“小”字,浓墨重彩地涂成了一个“肇”字。

  几个月以后,汤小山带着户口薄和录取通知书,去十里之外的初中办理入学手续,结果被人赶了出来。原因是:

  录取通知书的名字,与户口薄上不相符。

  其实何止不相符,户口薄上名字,中间那个字根本无法看清楚。从而无法证明,汤小山就是汤小山。

  办事人员向身份可疑的汤小山丢下一句话:

  “户口薄不能擅自涂改。那是犯法的。”

  汤小山几个月前种下的祸根,终于遭到了报应,回到家后,他被酒鬼父亲暴打了一顿。打断了两个扫把,五根篾条。

  后来汤小山的父亲拿着户口薄到派出所,求爷爷告奶奶,见人陪笑,就差下跪了,但没一点效果,还被当成刁民给轰了出来。

  之后的曲折就不细说了,总而言之是,汤小山的父亲经人指点,在村里请人写说明,打证明,盖公章,又找遍了所有的人证物证,才让派出所的人相信:

  户口薄上的汤什么山,就是自家那个不成器的儿子。

  最后,派出所民警很不情愿地为汤小山的酒鬼父亲换了一本户口薄。后遗症就是,中间那个看不明白的字,没有保住,被民警手一抖,删掉了。

  这有点像乡村女人难产,保住了大人,没保住小孩。

  于是,“汤小山”就这样成了“汤山”。汤山改名不成功,倒也并非毫无效果,起码避免了自己一辈子做“小”的命运。

  汤山父亲又费了一番周折,才让学校相信,现在的汤山,就是以前的汤小山,将学籍资料一并改了。此事才算告一段落。

  可悲的是,汤山为了给自己正名,吃了如此多的苦头,村里却没人知道。人们高兴时叫他“小山”,不高兴的时候就叫他“小瘸子”。

  这大概是汤山多年来宁愿在街头当混混,也不愿回村的根本原因。

  许多年过去,汤山差不多将“小瘸子”三个字给忘了,他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天,街头有人能道破自己隐秘的历史。

  所以,当时汤山面对同乡汤小花,第一反应是愤怒,第二反应是赶紧逃离。

  现在,这位汤小花像幽灵一样,再次出现在汤山面前,又像巫婆一样串掇他去杀人,他的反应就不是愤怒,而是大吃一惊。

  犹如蓦地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冰水。汤山连续打了好几个冷颤。

  吃惊归吃惊,汤山的脑子还是很清醒的,为了防止对方当街叫出自己的外号,他不让她有思考的余地,立马端正嘴脸,严正地斥责:

  “我靠,你他妈的跟踪我?”

  没想到汤小花一脸的不屑:

  “别扯蛋,你毛都没长齐,我跟踪你干什么?”

  这话听到耳里,汤山十分不爽。他不无愤怒地想道,那天你说三年前我“毛都没长齐”,离事实倒还不算太远;但你说我现在还“毛都没长齐”,就是睁眼说瞎话,有点羞辱人的意思了。

  你年纪大一点,经验多一点,但也不能随便说人“毛都没长齐”呀。我汤山好歹一米七五的汉子,除了脸上青春痘少了点,身上哪个器官不是如日中天?

  当然了,汤山身上的毛到底长没长齐,不适合当街讨论,关键是没法证明给人看。想要强行靠语言进行反击,结果只能有一个:街头所有人最终都会认为,你真的毛都没长齐。

  原因无他,就因为汤山太年轻,而汤小花成熟得像个烂透了的桃子,一捏就流汁。

  汤山还算识相,气再怎么不顺,也强忍了,没再提自己的毛到底有没有长齐。他恶声恶气地嚷道:

  “你没跟踪我?怎么会像个鬼影一样出现在这里?”

  汤小花朝周伟良的方向偏了偏头,细声道:m.χIùmЬ.CǒM

  “我跟踪的是他。”

  汤山愣住了,半天没反应过来,良久才问道:

  “为什么你要跟踪他?”

  汤小花又是一脸的不屑:

  “刚才不是告诉过你了吗?我想宰了他。”

  汤山还是发愣,不由自主地再问:

  “你跟周扒皮有杀父之仇?”

  汤小花摇了摇头,脸上的痛苦之色一闪即逝,咬牙切齿答:

  “比这更严重。他要是只杀了我爹,我还没那么恨他。”

  汤山又是大吃一惊:

  “我靠,不是吧?他杀了你全家?”

  在汤山的见识里,比杀父之仇更严重的,就是杀人全家了。

  汤小花鼻孔里冷哼一声,再一次很不屑地将汤山上下打量一遍,嗤笑道:

  “小瘸子,说你毛都没长齐,你好像还一脸不服的样子。听你的见识,身上那些地方毛都没长出来吧?”

  这话听得汤山更加懵,同时又有点生气,因为对方不但叫他“小瘸子”,还将话题再次扯到自己毛长没长齐的问题上了。

  周伟良杀你全家,跟我的毛长没长齐,又有什么关系?汤山心里骂道,你他妈的能不能别在这话题上纠缠不清?

  汤山心里有气,但又不知如何接话,只能两眼像灯笼一样瞪着小花高耸的前胸。

  汤小花见他不语,脸上却有愤怒之色,便叹了口气,换了副幽怨的口吻道: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当年咱们可不但是老乡,还是同族。”

  汤山想道,那个山沟里,通共也就出产这么几个女人,我怎么可能不记得你?当年你尚算是村花一类的人物,或者像歌里的主角“小芳”,可惜现在老了,脸上扑粉太厚,几乎让人认不出来。

  汤山又忆起,当年周伟良到那个山沟里当乡村教师,跟面前这个女人似乎有过一段恋情,曾经轰动一时。

  想到这里,汤山忽然间明白了什么,立即脱口而出:

  “噢,我知道了,当年你被周扒皮搞大了肚子。”

  话没经过仔细斟酌,不但意思直接,嗓门也没压制,五步之内的路人,全都听到了,齐刷刷地转头看着路边一男一女。有人笑得嗤嗤有声。

  汤山立马捂住自己的嘴巴。他以为对方会勃然大怒,即便不出口对骂,也会掉头而去。没想到汤小花却很平静,平静得让人有点吃惊。

  汤小花凑近汤山,再一次咬牙切齿,低声道:

  “没错,他毁了我一生,我要宰了他。”

  汤山说不出话。汤小花接着道:

  “但凭我一个人,伤不了他一根毫毛。我知道,你当年腿瘸了,是他导致的;现在他又当街抢你的女朋友,你肯定也想宰了他。”

  汤山还是说不出话。她顿了顿,双手握拳在汤山面前晃了晃,压低嗓门续说:

  “我知道他最近的所有行踪。如果你想跟我合作,一起宰了他,随时来找我。”

  说完,转身而去。

  汤山愣在当场,觉得这个女人有点不可理喻。转眼一看,周伟良和江素萍也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心里便有点犯堵。

  这天回家的路上,汤山忆起从前的点点滴滴,对周伟良的仇恨逐渐升级;他越想越觉得,汤小花的提议非常合理。他确实一直就想宰了周伟良。

  回到住处,汤山主动与陈瑜生和解,站在大厅中央,双手叉腰问正在看电视的陈瑜生:

  “咱们是不是兄弟?”

  陈瑜生显然也一直在等着打破僵局,立马笑道:

  “什么意思?你吃住在我家,却把我当陌生人?”

  汤山也不铺垫,直入正题:

  “是兄弟的话,跟我一起去杀了周伟良。”

  陈瑜生吃了一惊:

  “怎么回事?搞到要杀人的地步?你下象棋下傻啦?”

  汤山气焰顿失,一边转身进卧房,一边强装恶狠狠说:

  “你不帮我,我一个人也要杀了他。”

  陈瑜生在他身后讥道:

  “拉倒吧,杀只鸡你都不敢正眼看,还能指望你杀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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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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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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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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