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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玄幻小说>一剑破红尘>第三百一十二章
  林轩走在夕阳下,踏着走动,天空飘着漫天枫叶,漱漱飞舞。

  一道霸气无双的身影站在枫叶下,他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只是随意的站着,仿佛让天地都成了陪衬。

  他在等人,至于等谁,结果不言而喻。

  那个人如通天的高山,如浩瀚无垠的大海,又如无边无际的星辰,林轩神色凝重,根本没法形容出自己面对那个男人的感觉。

  “我等你很久了!”对方缓缓转身,露出一张俊郎无比的面容,这个男人貌若青年,眼神可怕至极,仿佛可以轻易看穿旁人心中的想法。

  “秦帝?”

  林轩深吸口气,沉声问道:“想不到秦帝竟然没有死,如果让别人知道这件事,只怕会坐立难安,连饭都吃不下!”

  “帝王一怒,如苍天震怒,浮尸万里,既然陛下贵为江山之主,为何要抛弃手中的一切?”

  “我现在是赢天,是个普通人,不是什么秦帝!”青年缓缓摇头,他像是想起来什么,低声说道:“我们应该从没有见过,为何你会认得我?”

  “不知有多人等你驾崩,等你离开九五之尊的帝位,等到黄昏尽落,等到年迈不堪……”

  林轩目光一凝,他轻声说道:“直至秦宫掀起一场扑之不尽的大火,从南烧到北,烧过长安城,将整个天下都包围在火海之中!”

  “既然陛下是将全天下都踩在脚下的男人,为何要自甘堕落?”

  他满脸不解,也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一股脑将心里的疑惑都说了出来。如何换做他身处秦帝的位置,一定不会轻易放手。

  这世界厉害的人物有很多,但他真正佩服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秦帝,这位只存活在传闻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帝王。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我在回答你的问题!”赢天忽而一笑,沉声说道。

  林轩也跟着笑了笑,他看着在风中漂零的枫叶,笑着说道:“当今天下能够有这样气度的人,除了秦帝以外,再也找不到第二个!”

  “你很崇拜我?”赢天神情变得古怪起来,他能够听出林轩言语中的推崇之意,可以感觉到对方的敬畏之心。

  但宫苓雪总不可能,派一个武功远不如自己的人来搞笑,对方必然有真才实学。

  林轩点点头,他认真的说道:“天底下任何人听了陛下的事迹,都会佩服陛下,我自然不会例外!”

  秦帝思索片刻,略感意外,低声说道:“宫苓雪既然派你前来,显然对你很有信心,我本以为来的人会是张苏月!”

  “她对你寄以厚望,觉得你可以胜过我,但你的态度未免奇怪!”

  林轩缓缓摇头,目光有些复杂,他轻声回道:“陛下大隐隐于野,莫非也沾染上了俗气?此刻你看起来完全不像曾经那位,将万万里疆域踩在脚下的帝王!”

  他对这次的敌手有过很多猜测,但绝对没有料到,对方竟然会是已经死去的秦帝。

  世人都说秦帝、剡文轩、宫苓羽和十万黑甲军都丧生秦宫,死于大火之中,现在想想,传闻果然不可信。

  “我本就俗人,虽然曾经做过帝皇,但还是不能改变我是俗人的事实!”赢天仰头长叹,声音中充满了惆怅和唏嘘。

  他落寞的身影溶于夕阳下,看起来异常孤独。

  “红衣红袍,装扮和张苏月差不多,原来现在江湖人都流行这个打扮……”

  赢天瞥了一眼林轩身后的长剑,感慨道:“你应该也是一名剑客,你觉得自己是什么样的剑客?”

  林轩闭起双目,思索片刻。

  流风吹拂,阳光明媚。

  有些剑客,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出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有些剑客,三尺之内,人尽敌国。

  有些剑客,杀人如麻,随心所欲。

  每个人的选择都不同,每个人的做法都不同。

  他睁开双目,一脸严肃的看着赢天,朗声说道:“诚于剑!”

  “诚于剑?”赢天眼睛一亮,他笑着说道:“天底下有资格和我喝酒的人不多,就凭你这句话,就有资格和我喝酒!”

  林轩微微一笑,他说道:“既然陛下有雅兴,不如一起喝一杯?”

  “好!”赢天点点头,大袖一挥,带来一阵诡异的狂风。

  枫叶纷纷扬起,在半空中飘舞起来。

  林轩出现一阵晕眩感,当他回过神时,发现自己所待的地方以及改变了。

  屋舍密布的村庄被辽阔的平野所取代,璀璨辉煌的晚霞被空旷的星空取缔。

  此时此刻他们站立于悬崖峭壁上,身边是一望无际的大江。

  “轰!!”

  “轰!!”

  浩荡的江流滚滚而来,在灿烂的星月下熠熠生辉。

  林轩瞳孔骤然一缩,脑海阵阵嗡鸣,心神也震动不已。

  秦帝这改天换地的手段不亚于实力高深的修真者,而最奇怪的地方在于,即使是林轩也瞧不出他使了什么手段。

  “请!”

  赢天伸手一扬,邀请林轩坐下。

  林轩远眺四方,只见皎洁月华映照着大江,带来一股沧桑之感,以及浓浓的寂寞孤独之意。

  陡峭的石壁直耸云天,如雷的惊涛拍击着江岸,激起的浪花好似卷起千万堆白雪。

  林轩看着远方,似乎看见了雄壮的江山,看见如画卷般瑰丽的山河,看见无数英雄豪杰,一股特殊的情绪油然而生。

  “陛下真是好手段!”

  林轩看了一眼身前的桌案,满脸赞赏之色。

  桌案上摆放着两坛香气四溢的酒,以及笔墨纸砚。

  “请坐!”赢天坐在地上,他揉了揉眉心,缓缓开口:“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林轩席地而坐,他回道:“林轩!”

  “哦?”

  赢天若有所思,他眼神闪烁,接着轻声问道:“你就是那位天下第一美人的弟弟?”

  林轩摇了摇头,他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一脸羞愧:“山野村夫想不到也会让陛下记住,真是惭愧!”

  赢天揭开酒盖,他笑着说道:“喝吧!”

  林轩端起酒坛,往喉咙里灌进一大口,登时一股滚烫的热气传遍全身。

  “好酒!!”

  辛辣的烈酒烫喉,舒爽不已。

  “英雄者,有凌云之壮志,气吞山河之势!”赢天喝下一大口酒,沉声问道:“你觉得当今天下,谁能算是英雄?”

  林轩看了赢天一眼,不动声色的说道:“天下风云榜排出十二个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不知陛下怎么看?”

  “那十二个人算是人物,但称不上是英雄!”赢天摇了摇头,他叹了一口气:“这些人的武功或许冠绝江湖,不可一世,但没有成为英雄的潜质!”

  “连张苏月都没有?”林轩放下酒坛,皱着眉头问道:“张苏月的剑术独步武林,江湖人都说她是当今世上最负盛名的剑手,甚至有一天会超越秦帝!”m.χIùmЬ.CǒM

  “不!她缺少胸襟!”

  赢天漫不经心的看着林轩,他轻声说道:“凡是成为英雄的人,都有伟大的志向,胸中蕴藏着精良计谋,他们都是具有能够容下一切的胸怀,吞吐天地的志气的人。”

  林轩眼里闪过莫名之色,他戏谑的说道:“陛下觉得这人世间,谁才算是英雄?”

  这几年,群雄并起,虎狼云动,先有天下第一公子剡文轩,有远古大魔王李青莲,有红衣女剑客张苏月。

  他们无一不是千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无论放在哪个时代都可以成为操纵历史洪流的大人物。

  只是这些人都要因为一个人而黯然失色,他们在他面前,都只会是陪衬。

  那个人现在就坐在林轩面前,他就是当年纵横八方、镇压天下的秦帝赢天。

  至少在秦帝活着的岁月里,剡文轩和张苏月那样的人,只能沦为配角,匍匐在他的绝代风姿下。

  即便他们不甘,就算他们不服,也还是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若秦帝不死,天下间的局势就不会改变。

  秦帝问林轩谁才是天下间的英雄,林轩说出很多答案,可秦帝总是不满。

  因为任何一个号称英雄的人,在秦帝面前,都会变成庸人。

  “那陛下觉得哪些人是英雄?”林轩看着赢天,目光瞥向远方的滔天浪花。

  其实他心底已经有了答案,但还是想确认一下。

  赢天仰头喝下大口烈酒,他擦了擦嘴角的酒渍,散发出放荡不羁的豪迈之气,朗声说道:“天下可称英雄者,唯道尊和我!”

  林轩脸色平静,他早就猜到了这一点。

  秦帝为人孤傲,除了他师傅道尊以外,不会容忍任何一个人压在自己名头上,更不会让别人和自己平起平坐。

  只是……

  林轩轻轻一笑,他眼里闪过奇异之芒,连身躯都微不可察的颤了颤。

  他凝望着赢天,缓缓问道:“陛下有没有听过,诸葛孔亮和周喻的事迹?”

  “诸葛孔亮?”赢天露出思索之状,随后摇了摇头,满脸不屑:“泛泛之辈没法入我的耳,没法入我的眼!”

  “周喻虽然自称魔尊,但在我看来,终归只是藏头露尾之辈,不值一提、不值一哂。”

  他伸出右手,对着滚滚江水横扫而过,放声大笑。

  “倘若不能像我过去那样张狂,终究只能算阴谋家,上不了真正台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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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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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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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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