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日落,这是世间最平常的事情。
江北地处大周最偏僻的界域,这里天寒地冻,气候极其恶劣。
若说江南是柔情似水,那么江北则算是凶神恶煞。
江南女子多是温润如玉的牡丹花,而江北女子则多是豪迈热情的玫瑰花。
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江北彪悍的民风。在这里,你绝不能因为一个人看起来柔弱可欺,而小瞧对方。
在这里生活,要当心三种人:乞丐、女人、小孩。
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有可能是某个大势力的眼线。一个看起来瘦弱的小孩,有可能是出名的杀手。一个看起来漂亮奔放的女人,有可能是杀人不眨眼的疯子。
无忧城。
沈行之带着林轩和佘小风,停在一家药房前面。
佘小风看了看药房,又转头看了看沈行之,他不解的问道:“为什么停在了这里?花家距离这里只有三条街,为何不直接去花家?”
沈行之淡淡的回道:“根据梁王提供的情报,只有通过这家药店才能联系到血手公子。”
“若是通过花家去联系他,他绝不会出现。他不会以花家大公子的身份,承认自己是血手公子。”
佘小风满脸疑惑,他眉头一皱,轻声说道:“为什么?难道他害怕自己会连累花家?”
沈行之颔首,看起来也有些不确定:“或许吧……毕竟他也是花家的人……”
“若是被他的仇人知道了真实身份,他们必定不会放过花家。一旦他们展开报复,花家的人将终日活在惶恐不安中。”
“进去吧!”
沈行之推门走了进去,林轩和佘小风相视一眼也跟着进去。
“公子……”
一名身材矮小,皮肤略黑的小厮快步走了过来。
他拱手问道:“不知诸位公子是来买药,还是来看病?”
沈行之冷冷的了对方一眼,接着说道:“天上楼,人无愁,雪中梅。”
小厮面色一变,他脑海嗡鸣,内心掀起了滔天大浪。
这人面生,不像是公子的人,可他为何会知道这些?
难道是来寻仇的?
小厮摇摇头,他深吸口气,讪讪说道:“公子可是来消遣我的?这只是一家药店,我们只负责卖药、看病,公子何必要说些听不懂的话为难我?”
沈行之看了他一眼,徐徐说道:“人参、人发、卜芥、儿茶、八角、丁香、刀豆、三七!”
“安排我去见你家公子吧……我不是敌人!”
小厮神色骇然,心神震动。
沈行之报出的九个名字不是药材而是人名,那是血手公子的化名。
血手公子行走江湖用过九个化名,有资格知道这些化名的人,无一不是他最器重的手下。
小厮眉头微皱,眼睛猛的瞪大。
他绝不是公子的人,但他却能说出公子最大的秘密!
小厮叹了口气,这已经不是他能处理的事情了,他沉声问道:“你到底是谁?”
沈行之幽幽看了对方一眼,随后开口说道:“血手公子当年救我一命,我来报恩!”
小厮脸色一沉:“既然我家公子救了你,为何现在才来?”
沈行之无奈的笑了笑,接着说道:“我命不久矣,所以现在来!”
小厮也跟着笑了起来:“你这人好奇怪!明明只是个年纪不大的年轻人,谈何命不久矣?”
沈行之深深看了对方一眼,旋即暗自摇头:“因为有人要杀我!我稍有不慎就会死!”
小厮身躯颤了颤,他能感觉到面前的年轻人很强,可就这样一位看起来很强的人,却说自己快要死了,显然他遇上了大麻烦。
“谁要杀你?”他不解的问道。
沈行之幽幽呼出一口气,随后轻声说道:“天下人!”
……
小厮最终还是决定带着沈行之等人拜见血手公子,他领着他们来到了无忧城郊外的一个凉亭中。
佘小风双目微闪,他笑了笑:“你家公子真是谨慎,这个见面的地方也太偏僻了!”
小厮深吸口气,缓缓说道:“江湖诡谲,人心难测。以防你们不怀好意,公子自然要小心些行事。”
小厮突然面色一变,眼中流露出了狂热。
他指着凉亭外,随后出声说道:“来了!公子来了!”
林轩抬头。
一个大红色的轿子远远的飘来,这顶轿子不是从地上来,而是从天上来。
一阵淡淡的幽香传来,林轩眼神一变。
这股味道有点熟悉……
四名身材婀娜的女子抬着那顶轿子,缓缓从天边飞来。
轿子轻轻地降临在了凉亭前面,没有半分声响。
佘小风赞叹一声:“好轻功!好身法!”
小厮见状,立刻恭恭敬敬的跪在了地上。
“小人恭迎公子!”
“起来吧!”清冷的声音从轿子里面传了出来。
“诺!”
小厮立起身,俯首站到了一旁。
与此同时。
大红色轿子的帘布被慢慢拉开。
林轩目光微凝。
这手?
为什么?
“原来是你?”
一道低沉沙哑的声音传到了沈行之的耳中。
沈行之抬头,露出了那张清冷俊秀的面貌:“是我!”
站在面前的人,穿着一身奇装异服,脸上带着一个血色面具,面具上烙了一朵梅花。
他全身上下都笼罩在了大红色的衣袍下,不论是脖子还是手,没有一处皮肤暴露在外面。
沈行之问道:“真的是你?你是血手公子?”
血手公子说道:“真的是我!如假包换!”
沈行之叹了一口气:“我来报恩!”
血手公子笑了笑,他朗声说道:“我知道!”
他笑起来的声音很难听,像是两颗石头摩擦发出的声响。
“所以……你想怎么报恩?”
沈行之轻声回道:“我是一个杀手!我只会杀人!”
“我可以帮你杀人!不论对方是谁!不论对方多强!”
血手公子感慨一声:“不曾想到……我当时随手救下的落魄少年,日后竟成了大周四大公子之一的霸刀公子!”
沈行之面色一变,心神轰鸣。
霸刀公子……久违的称呼了……
不过!
知道他霸刀公子身份的人,应该只有两个!
一个是他师傅谭旭!另一个是同为四大公子的神剑公子!
他们两人应该都不会随意向旁人吐露自己的身份,如此一来,血手公子必定和这两人有不浅的关系。
究竟是谁告诉他这事,那就不为而知了……
林轩和佘小风颇为好奇的看了一眼沈行之。
大周堂堂霸刀公子竟然是个刺客!
刺客……这是名门正派最为厌恶的人物!
名门正派耻于和刺客为伍,最后竟然让所谓刺客摘得了霸刀的称呼,倒也有些讽刺。
当然……若他们真正得知了他的身份,只怕不会认下他霸刀的名号。
沈行之满脸唏嘘之色,他低声说道:“若没有你……就没有我!
“说吧……你要我做什么?”
血手公子冷笑起来:“我要你帮我杀一个人,他现在待在无忧城花家,他是花家二小姐的朋友!”
沈行之点点头,神情微凝:“好!”
血手公子淡淡看了他一眼,接着出声问道:“你不用知道那人是谁?”
沈行之冷冷回道:“不需要!我只知道他是我要杀的人!”
血手公子语气森然:“你要杀的那人,他是神剑山庄的少爷!”
另一边。
佘小风似乎想到了什么,他出声打断道:“你口中的那个人,是不是传说中的二少爷?”
血手公子扫视了佘小风一眼,淡然回道:“不错!”
他伸手朝背后一抓,一个面具立即从轿中飞了出来。
血手公子打量一眼手中的梅花面具,然后将面具递给了沈行之。
“不管你能不能杀了他,你都要在你们决战的地方留下这个面具。”
“神剑山庄的二少爷……”
林轩对江湖事知道的并不多,但对神剑山庄的事很清楚,对这位二少爷的事很清楚。
神剑山庄……
这是他准备去的地方,他曾想过去那里试剑,所以对这个势力有些了解。
首先,神剑山庄是能在江湖八门排名前三的大势力。
神剑山庄顾名思义,这是一个因剑而出名的势力,它是江湖剑客心目中的圣地。
很多剑法大家成名以后,都以加入神剑山庄为荣。
也有很多剑法高手,毕生以打败神剑山庄的剑客为目标。
由此可见,神剑山庄是大周最顶尖的用剑门派。
而神剑山庄的二少爷,他是神剑山庄两百年来最出名的剑客。
他年少成名,是一个天生的奇才。
那位二少爷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文韬武略无不精通,剑术上的造诣更是超过了神剑山庄的每一个人。
江湖中有很多人为了声望、名誉挑战他,但他从来没有败过。
他当了十多年的二少爷,当了十多年的少庄主,未尝一败!
林轩还未名动江湖的时候,神剑山庄的二少爷就已经是江湖上最出名的剑客。
大周仰慕、恐惧他的人绝不在少数,因为他手中的剑掌握了生死。当敌人见到他手中长剑出鞘的那一刻,就是敌人失去生命的时候。
神剑山庄二少爷……
名动天下的绝代剑客……
大周四大公子之首的神剑公子……
他也有很多美誉……
另一边。
佘小风继续说道:“既然你知道对方是神剑公子,为何还要让小沈去杀他?”
血手公子阴测测的笑起来:“因为他欠我一条命!因为我想神剑公子死!”
佘小风脸色一紧,又接着说道:“神剑公子被称作四大公子之首,那他……”
“好了!不用说了……”
沈行之摇摇头打断了佘小风,他淡淡回道:“我一定会去……你不必再说了……”
“哈哈!”
“哈哈哈!”
“我等你的好消息!”
血手公子转身,回到了轿中。
四位身材婀娜多姿的貌美女子抬着轿子离开,消失在了绚烂的晚霞下。
一旁的小厮抱拳,他对着沈行之沉声说道:“若是公子不慎受了伤,可到药房寻我,我们可以免费为公子医治……”
那人转身迈开步子,施展轻功,很快就离开了凉亭。
林轩若有所思的看了看远方,他转头对着佘小风说道:“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佘小风问道:“什么意思?”
林轩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接着徐徐说道:“什么样的人会将全身笼罩在衣袍下?他身上到底有什么见不得光的秘密?”
“而且……相对于男人来说,他的身形稍稍有些矮小……”
“除去那件宽大的袍子,他似乎瘦得过分……”
血手公子……真是个奇怪的人。
若不是他决定不动用任何修行的本事,若不是为了学法、悟法……
不然就用神识瞧瞧,他面具下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
佘小风眼睛一动,他惊呼起来:“这股香味……”
林轩鼻子动了动,然后轻轻笑了。
“胭脂的味道……女人的体香……”
佘小风接过话茬,接着说道:“一个大男人怎么会用红色的轿子?一个大男人怎么会穿一身红衣?他来了之后为什么会有这么浓郁的体香?”ωωω.χΙυΜЬ.Cǒm
“那四个抬轿子的女人身上虽然也很香,但这两种香味并不一样……”
“他带着四个女人,应该就是为了掩盖身上的这股香味……”
“他绝不是变态!那么……”
林轩笑了起来,笑容中藏着些许深意:“血手公子……是个女人!”
“我不知道眼前的人是不是真正的血手公子,但站在我们面前的人,她一定是个女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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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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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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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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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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