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这里没有雷峰塔,也没有断桥,更没有凄美的《白蛇传》。
此西湖非彼西湖,这虽不是林轩前世熟知的西湖,但风景同样迷人。
秋日寒风,吹起满湖褶皱。清波荡漾,惊起阵阵涟漪。
偶有白鹭掠过,似被满湖秋水迷了心神,竟直直投入了水中。
不过少许功夫,那白鹭从湖水中冲天而起,抖擞开洁白羽毛上的水珠,振翅飞走。
晶莹剔透的水滴落在金色阳光下,变得五彩斑斓,甚是好看。
阳光在湖面洒下一片斑驳,一眼过去,波光粼粼。
岸边的垂柳挥动起泛黄的枝叶,宛若戏文里描述的佳人在风里翩翩起舞,看上去身姿曼妙、柔美动人。
柳枝悄然掉入夕阳照耀下的湖水里,二者交相挥映,如梦如幻教人神往。
不知何时,太阳被乌云遮住了面貌,天空开始飘起霏霏细雨。
佘小风递给林轩一柄油纸伞,接着又仔细打量起面前的西湖美景。
“江南的天气总是这般变化多端,常常看上去晴空万里、一碧如洗,却能在须臾后忽起磅礴大雨。”
他拍了拍伞面,庆幸的说道:“还好我今日带了两把伞,否则你我可要变成落汤鸡了。”
雨像丝绒一样轻细,顺着柔和舒畅的风,在天空中飘洒。
细雨绵绵,飘在林轩脸上,他旋即缓缓撑开伞柄。
“你倒是有心了!”
这时。
湖面上渐渐浮起一层轻纱似的烟雾,轻轻地模糊了远处的痕迹……
江南的雾很是突然,和这突如其来的秋雨一样,让人有些措手不及。
周围听不见淅淅的响声,也感觉不到雨浇的淋漓,好像一切都躲到了朦胧的雾里。
烟雾笼罩在西湖上,越发显得它缥缈。
但在林轩看来,这样充满诗意的景致反而有些凄美。
白色朦胧的烟雾,弥漫在天地间,笼盖住了花花草草,挡住了几处时浓时淡的清波。
蹑云丹井畔,望月石桥边。
洞壑江声远,楼台海气连。
西湖河畔,红袖白袍。
才子佳人,初邂逅。
一见钟情,说不尽的缠绵,道不尽的缱绻。
哈!
一声感慨,一声长叹。
西湖之美吸引许多公子小姐流连忘返,因而留下许多颇为凄凉的戏文。
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事迹终究太少,大多数恋人留在西湖的往往都是遗憾与伤悲。
林轩为月忧云,为书忧蠹,为花忧风雨。
江南的水光潋滟了心绪,殊不知初见时美好的相遇最值得珍惜。
人生若只如初见,昙花一现般的惊艳,只奈何佳人薄命,才子无情。
明月照天涯,错落间打翻过往,宁可不曾相濡以沫。
无需更多言语,心有灵犀的选择相忘于江湖。
若对方蓦然回首,不如悄然转身,藏在灯火阑珊处。
然后,离去。
情,如此繁华,如此寂寥。
缺憾都似这般,拥有时不知珍惜,后悔时已然成灰。
“可悲!可叹!”
“亦可笑!”
蒙蒙细雨飘过,将林轩发丝吹得凌乱。
站在阴沉的云朵下,他看起来和那乌云一样惆怅。
抬头。
神识落向烟雾弥漫的湖水中。
那里。
一艘富丽堂皇的小船缓缓顺着水流飘荡。
船上有位俊郎男子,他脸上的轮廓英气而突出,像是由远山上的冰雪塑成。
一身黑色长袍,一柄黑色长刀,他身旁除了这两样东西便无他物。
衣袍在细雨下被淋湿开来,那人却毫不在意。
他肤色惨白,身形虽不挺拔但极为健壮。
一双璀璨的眸子炯炯有神,面若冰霜,有种生人勿近的感觉。
见状。
佘小风笑了笑:“我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林轩点头,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我也知道他是谁。”
佘小风抬起纸伞,眺望远方。
“这个时候徘徊在西湖的人都有不少故事,但能有这般风采的只有一位。”
“他一定是叛出天御楼的天才杀手沈行之!”
一边。
湖底的水突然翻涌起来,拍打起巨大的水花。
六名黑衣蒙面人从水下跳出,站在了水面上。
“天御楼,沈行之?”
沈行之点头,神情冰寒:“不错,是我!”
一位黑衣人朗声说道:“把你知道的所有关于天御楼的消息说出来,不然你一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沈行之问道:“你修为入了先天?”
黑衣人回道:“不曾!我们兄弟几个资质有限,这辈子都无望先天。”
沈行之脸上露出嘲讽之色,眼神微微一凝:“愚蠢!未至先天也敢招惹我?”
“你们真是活腻了!”
其余黑衣人全部都摇头:“我们虽还未成为先天,但若与你相比,应该不相伯仲。”
沈行之讥诮一声:“蜉蝣撼树,自不量力。”
“我不光能看到明天的太阳,还能看到后天的太阳。但你们,只能看到今日的太阳。”
一位黑衣人狞笑起来,双眸闪过杀意:“既然不听话,那就送你去地狱和阎王解释。”
“杀!”
话音一落,所有黑衣人都杀向沈行之。
“哼!”
一声轻哼,沈行之的眼神渐渐冰冷起来。
右手放到腰间,抽出那柄长刀。
手惨白,刀漆黑。
人们眼中闪现出一缕绚烂的刀光,瞬息间又消逝不见。
那一刀很迅捷,刀光如闪电般耀眼、凌厉。
噗通!噗通!噗通!
六人的胸膛全都被那柄漆黑的刀划开。
他们失去意识落入水中,身子里流出的鲜血很快染红了湖水。
那六个黑衣人没能看清这把刀,他们甚至不知自己什么时候死在这刀下。
沈行之拔刀,电光火石间,一刀毙命。
所谓的高手,在他面前没有任何出手的机会。
他自信,他一直在等对方先出手,他一向都让对方先出招。
一旦对方出手,他也随之出刀。
沈行之有十足的把握,一拔刀,对方就得死。
“好快的刀!”佘小风眼中流露出震撼,他深吸一口气赞叹一声:“若被他近身,恐怕连我也接不下那样的刀法,他的出刀速度怎么能如此恐怖?”
“可惜,他的刀法看起来太普通了。”
“不过也只有这种普通的刀法,才能和那般速度相配合。若出招太过繁琐,反而落到了下乘。”
普通?
念叨着这两个字,林轩感觉脑中闪过一道惊雷。
他总觉得沈行之的刀法似曾相识,直到佘小风说出这两个字他才反应过来。
林轩冷笑起来:“沈行之是不是天御楼楼主的弟子?”
佘小风点点头,他徐徐说道:“没错!名师出高徒,似他这样的人物,也只有神秘的天御楼楼主才能教出来。”
果然如此!
林轩心里有一个人影缓缓拔刀而起,慢慢和沈行之的那一刀重合起来。
原来他是个伪君子!
表面上光明磊落从未做过错事,实际包藏祸心,一直在背地里使阴谋诡计。
自己竟也有瞧走眼的时候。
想来也是,一个人好评不断,没有闲言碎语,只有一致的赞赏与夸耀,确实显得有些刻意。
天空放晴,骄阳已经高高挂起。
虹销雨霁,阳光普照。
金灿灿的光芒照耀着西湖,很快就将烟雾驱散。
沈行之眉头微蹙,倚靠着阑槛,静静注视着湖里的一静一动。
自他脱离天御楼已有两日,这两日他总共出了六十六刀,一刀杀一人,一共杀了六十六人。
凡是朝自己出手的家伙,武功都低微至极,他只需一刀就能杀之。
在他看来,那些家伙连自己一刀都接不下,确实算弱。
但旁人却不这么认为,那六十六人论实力都是江湖一等一的高手。他们成群结队的出动,反而全部失败丧命于西湖。
近几日是大周江湖最为动荡的日子,前有林轩后有沈行之,他们两人生生杀得大周江湖风声鹤唳、人人自危,致使江湖武力一下子倒退了四十余年。
林轩败过先天、杀过先天,他沈行之也不例外。
说来也是可笑,他在天御楼算作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更是天御楼下任楼主的不二人选,却偏偏走上叛逃的路。
自四年前开始,天御楼就没人能接下他一刀,包括他神秘的师傅。
沈行之的刀太决然,一刀挥出从未想过再有第二刀,完全不留后路。他所出的第一刀,也一直都是最后一刀。
他从不对自己没把握的人出刀,刀藏在刀鞘里,只在必胜的时候出鞘。所以虽然只用一刀,但他从未败过。
前几日楼主让沈行之在权利与自由之间进行选择,他选了自由。
一出生始,伴随着沈行之的就只有孤独和黑暗。
他的人生,从一开始就注定是杀人。
所以他的回忆没有喜悦与悲伤,只有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杀人。
当别的孩子们在池塘里打滚、在草地上翻跟斗、追逐蜻蜓与蝴蝶的时候,他永远只有一次又一次的拔刀。
就在这样的循环往复的拔刀中,他的技艺日见精湛。
孤独的屋子里,二十多年的苦练,成就了一把举世无双的快刀。
而他的心,却也渐如荒漠般枯燥。
沈行之自无敌于天御楼开始,就越来越孤独寂寞。没了对手也就没了追求,浓郁到骨子里的寂寥几乎让他疯掉。
他只是一个孤儿,被人训练为杀人的工具。
他为杀人每天练功,光反复拔刀每天就练上万次,一练二十多年!
沈行之与幸福根本无关,这一严峻的事实,直接导致他没有自由、信念、希望整整二十年。琇書網
然而,人生是偶然的,在沈行之的第二十三个年头中,他得到了追求自由的机会。
活着本身即是对死亡的战胜,他终于等到了期待已久的机会。
这几日的阳光是二十来最灿烂的阳光,沈行之冰封的内心,在这阳光的照耀下,也渐渐火热起来。
他明白了生命的本质在于自由,意识到生命的生趣在于自由。
作为交换条件,他要以天御楼叛徒的身份行走江湖,且不可透露天御楼一丝消息。
沈行之是骄傲的人,他虽是个杀手,但重诺。
他答应的事,一定会做到。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也不会放弃。骄傲如他,绝不允许自己食言。
“兄台一人,不嫌冷清吗?”
耳边响起一声清脆的长啸,沈行之回过神。
“谁?”
黑袍飘飘,他英俊的脸庞陡然变得凝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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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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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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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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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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