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热的金光从天边落下,悄悄的爬上树梢,与枝头上挂着的云朵相伴。
风吹而过。
枝动,带起深厚云层的聚散。
一次离合,似真似假。
林轩手里的铁剑仿佛牵动了云起云散,在呢喃声中绽放寒芒。
铁剑上弥漫着危险的气息,化作无形无相的,又如无孔不入的细流,往前飘动、流淌。
风从哪里来,水又往哪里去?
这是自然间最不可名状的的两种事物,却被林轩给化成了剑法。
有形的剑忽然使出了无形的招式,在光彩下,它还是显出了不同之处。
在他们眼中,那剑芒如昊日般刺目,似星辰般耀眼。
更可怕的是,他们在看见剑光的第一眼,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
生死之间,一处错愕便是死亡。
然而林轩的剑术还有变化,也可以说这变化来自于林轩本身。
林轩算不上仙,但对于世俗人而言,他足以称上半仙,他使出的剑法确实是半仙的剑法。
林轩察觉到了这一剑隐隐约约衍生出的变化,他低声说道:“大概,这是我比你们凡人高贵几分的缘故,即便你们凡间最高贵的皇帝在我面前也得俯首。”
这变化不在于剑招精妙,而是林轩于其他人来自骨子里的不同。
这是半仙使出的剑术,本该就带着几分仙意,完美无瑕,优美无双。
那一剑比云美,比秋风中漱漱飞舞的落叶美,美过山石间的流水,美过自然的鬼斧神工。
此刻的气氛很安静,流动在空气里的震撼似乎都被这股安静给冻住了,江湖人都用震惊的眼神盯着这美的不像话的一剑。
这一招他们从未见过,这是前无古人的一剑,若是林轩不愿意传承,只怕也会是后无来者的一剑。
剑如虹,美妙绝伦,看了这一剑,已经有太多练剑的人丢下了手里的剑。
得道者夕死可矣,他们见识了林轩的这招剑法,有些人便决定此生不再动剑。
林轩宛若神魔的剑招,让他们学剑的人感到绝望,见识了这样的剑法他们哪里还有资格用剑?
江湖人多豪杰,而真正的剑客却都是豪杰中的豪杰。琇書蛧
因为真正的剑客都心诚,也只有诚于人,诚于剑的剑客方能称之为剑客。
林轩这剑令他们长剑蒙尘,有种生生世世不能超越的无力感。
剑客都是高傲的,高傲的他们选择放下,此时他们堕入深渊,便永远不再想爬出来。
一个中年人神色灰暗解开了背后的名剑顺手一抛,扔在远处,竟是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他走路踉踉跄跄,神情异常黯淡,这人不停叹息,一路上也撞到了不少看客。
“啊,看了这一剑,我已知自己并没有资格做一名剑客,你莫怪我,莫要怪我啊!”
“你贵为天下第一神剑,方才在看这一剑之后,只怕也不愿认我为主了吧!”
他言语间,七窍流血犹不自知,嘴里不断的呕出鲜血,却依旧向远方行走。
有人认出来中年人的身份,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他唏嘘的说道:“神剑山庄庄主剑圣陆无名,他竟会迷失在这一剑当中,论剑法他可进天下前三,论修为他也是先天人物,竟会落到这个下场。”
他转头看着林轩,眼中浮现出惊叹与震撼,他怔怔说道:“这人的剑法近乎仙魔,人世间还有人能够接住这样的招式吗?”
台上。
直面这一剑,谭旭眼里的的震惊绝对超越在场所有人,但心底更多的却是疑惑。
这样的剑法怎可能从未听说?
这绝不该是默默无闻的剑法啊?
剑越来越近,他没时间想太多。
简简单单的刀在空中,看起来很平凡。
挥下。
他想要斩断对方完美的剑招,就用最简单的刀断他无懈的剑。
都说大道至简,那就用这人间至理去斩他剑。
破空的剑光前刺,越来越近。
他的刀同时落下。
剑与刀像是宿敌,相遇相争,其他人看着这幕忽然有种理当如此的感觉。
这样的剑就该和这样的刀争斗,江湖上两种最极端的招数,必该有所一战。
在这个江湖,没有比更谭旭简单纯粹的招式,也没有比林轩更完美的剑招。
大周白玉京,万众瞩目之下,这叫天时地利。
掌握两种不同招数的剑客与刀客进行巅峰对决,这叫人和。
天时地利人和,双方都达到了自身的巅峰。
“铛!”
刀剑交戈的鸣声落在人们心头,其他人目光落在上面。
林轩的剑像是被秋风扫落的飘然落叶无迹可寻,让人无处可避。
看着这一剑,大多数人心如死灰,他们清楚的知道,若是自身面对这一式杀剑必死无疑。
剑来,刀落。
“飞剑如流三千丈,疑是银河落九天。”
林轩虽然出剑,却还是念出了这句诗。
他诗念的极慢,剑却出的极快,但诗念完,剑却刚好落下。
这是一幕很怪异的场景,以他的速度明明应该剑先至,为何会同往?
初雪叹了一口气,心中有些复杂,整个人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方才我还能一窥他的境界,现在这一剑配合上这一首诗,他已然超过我太多太多。
她面色阴晴不定,心中十分惆怅。
每当认为你的本事到了尽头,你总是会拿出新手段让我们吃惊,你究竟藏了多少好本事?
林轩不是有意念诗,却是心灵间闪现出一丝亮光,让他的剑和着诗陡然间又多了三分变化。
谭旭恍然间看见,天空的太阳一寸一分的从云里流淌出来。
林轩的剑亮的刺眼,就像他念叨的那句诗,铁剑仿佛变成了流水,从九天银河落下,气势磅礴。
他的剑本来有风,有细微的流水,现在反而又多了一种变化。
那是从高山上,天穹上,落下的瀑布,气势磅礴,带着毁灭一切的狂暴。
瀑布本该远离清水的优雅,可林轩的剑把他们杂糅到了一起。
其实谭旭看见的也不是太阳,那是林轩手中的剑,只不过璀璨夺目像太阳般耀眼。
太阳不是太阳,当然云也不该是云,那是谭旭手里的刀。
林轩的剑本来就比谭旭的刀高明三分,他决战之际又把自己的剑升华了三分,谭旭当然不如他。
所以他输了,谭旭终究还是败给了林轩,亦如林轩胜过其余人一般。
谁都料想不到,哪怕是他这般的人物,也被林轩压了一筹。
谭旭的刀并不能完全抵挡住这一剑,因为林轩这剑剑势并未散尽,依旧在向前刺。
一抹寒光,牵动心弦。
林轩心底叹息,为这样的人折在自己手中感到不值。
这剑是从自己手里挥出去,他自然能改变出剑的去向,只是他不愿意这般做。
他若是收剑,就会被剑上的杀机反噬,他不喜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况且他明白,只有谭旭死在这剑招下,他的剑才能真正升华,变得更强。
这剑的杀意是针对谭旭而生,他不死,剑招就不圆满。
为了圆满,他得死。
他的刀同样想杀死自己,他得死。
所以,他必死。
一抹鲜血滴落,染红了银色的剑锋。
林轩转头,看着他的尸体面色有些唏嘘。
“你我若是在其他地方相见,说不得我们还会坐在一张桌子上喝酒。”
“可惜,实在可惜。”
他语气萧瑟,言语里的惋惜不似作伪。
在林轩看来,再给谭旭二十年时间,他的刀法还能一看,只是眼界注定了对方的高度。
谭旭不是普通人,论名声他在江湖可排前三,然而现在他却死在林轩的剑下,成了他的踏脚石。
“这小子竟然这般强,连谭旭那样的人物都被他斩了。”擂台执事脑海轰鸣,连退几步。
他想起自己先前对林轩的不敬,瞬间感到头皮发麻,只祈祷林轩不把他放在心上。
谭旭死了!
看着这一幕,其他看客好久才缓过劲来,接受这个现实。
当谭旭输在剑下的那一刻,许多人在心底便把林轩划为天下绝不能招惹之人。
在场比谭旭强的一个人都没有,论修为,他们都比林轩差太远,所以他们怕了。
“好一个桀骜的长生剑,今日这一战,天下还有谁人不识他?”
“他今天杀了谭旭,以后还有谁敢拦他的路?”
“未必,他在此时高调杀人,想必就是为了搅乱白玉京。日后拦他路的人,只会变多,不会减少分毫!”
他们嘴上在谈眼下的事情,但心思全都潜在它处。
混江湖大多都有自己的根基背景,林轩最近做了太多扰乱白玉京的布局的事。
日后的变化谁也捉摸不透,如今每一件事物都在改变,他们的未来也会为之而变,为了自己他们很在意这些变化。
林轩在众人骇然的目光中走下了擂台,他神色自若,仿佛是做了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你无事?”初雪看着这个浑身充满秘密的男子道。
现在天是亮的,但林轩自身携带的秘密,却将白玉京笼罩在了一团浓浓的迷雾中。
人心惶惶,别人看不透林轩,自己也看不透,即便他们已经相处了这么长时间。
林轩看着初雪冷冷的说道:“你走吧!”
他的冰冷的双眸似寒冰,在炽热的骄阳下也依然散发出阵阵凉意。
他望着她,用一种看陌生人的眼光望着她,冰冷中带着压迫感。
他们本来就不是陌生人,但林轩却露出来这般眼神,摆明是想和她分离。
“哈!”
一声哂笑,初雪很聪明,她当然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一个人身边的位置只有那么多,你能给的也只有那么多,在这个狭小的圈子里,有些人要进来,就有一些人不得不离开。
可林轩不一样,他的身边容不下任何人,任何人想要挤到他身边,妄想阻拦他的脚步,他想做的事情都只有一件。
杀!!
不过虽然他杀人,却不会平白无故的杀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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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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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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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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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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