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写完了,有几点还是同大家说一下。

  这本书会对大明可能的革新进行描写。

  这也是我想写的一部分,除却四处扩张殖民外,我觉得写写大明面对“五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会做何改变,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情。

  因为大明一定会改变!无论从矛盾论来看,还是从我们的文化来看,我们都有变这个意识。

  我们几千年来,都是秉持着穷则变,变则通的思想。

  清末的时候,农民阶级搞出了起义,士绅文官集团搞出了洋务运动,读书人提出了百日维新,资产阶级提出了君主立宪,最后XXX提出了XXXX。

  所以大明面对大变,照样会做出改变,甚至每一次威胁加剧,反倒是会促成大明的革新。

  这也是为什么,主角一定要同大明打一场,甚至今后,同大明还会有冲突,这也是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的。

  至于革新到什么程度,我参考的是沙俄,因为沙俄继承的是金帐汗国的制度,也就是君主专制加贵族加文官这一套,较之带清,少了个重要的矛盾。

  只是武装起来的封建主义,不如死去的封建主义,这句话我深以为然。也就是说大明的革新成功,对于底层百姓来说,非但不是好事,反倒是可能压迫更甚。

  而主角做的是什么?那就是解决掉内卷问题,开拓出一条路,利用我们的种族天赋,占据更多的资源和土地。相当于给文明一个备份。

  所以主角没有灭亡大明的需求,灭亡大明需要百万干部,才有可能建立起一个崭新的国家,可有百万干部,却足以打下东南亚和美洲。

  别忘了,先进的生产力和文化思想,配合上恐怖的生育能力,这对于周边皆是碾压。这可不是十七世纪的殖民者,只有几千人马。指导思想也仅仅是赚钱!

  还有些人也提出,大明强大后,反手就会灭了主角。

  这里我说明一下,主角如果没有这么多技术手册的记忆,怕是一百年都提高不了太多的生产力。

  安南一直没有闭关锁国,可面对西方技术,同样没有早早的引进吸收,这是为什么?

  说实在的,就是没有技术繁殖的土壤,西方那时候也没有技术封锁,甚至连蒸汽机也送给过带清。但是封建王朝,有这个需求吗?他干的了吗?他没这個能力你知道吧!

  且即便有心,又有几个人才?交给几个工匠,就能复刻出来?xiumb.com

  这是不可能的,必须解决材料,还有就是得知道原理。否则即便是造出来,也是懵懵懂懂的使用,就像是明末造的红夷大炮,以及引进的棱堡设计。

  所以清末的洋务运动,起初没有一点成果,直到派出了留学生,请来了洋专家。

  还有,有人说主角跪舔商贾,这个说法是错误的,主角跪舔的是银子。主角的政策,就是吸引商贾的投资,有了钱,就能有更多的机器,更多的工厂,就有了更多的产能,就有了开拓的原动力。

  大明商贾的银子只是在东秦的土地上增殖,而东秦的工业化却在不断推进。从这一点来看,是让大明商贾的银子埋在地窖里好,还是出优厚政策吸引投资的好?

  最后,我他妈就是凑巧这么写,谁说我背后有主子?难不成湾湾就不能作为历史文的基本盘?@_@,,

  ……

  最后,感谢各位的支持,大家投的票票和打的赏,我都看见了。每个月月末会章评感谢一下,说实话,这真的是大家看得起我。

  我这也是第一次写书,也发现情节把控能力不行,写到快一百万字时,我才发现那些大神,确实牛逼到家了。

  我自己一边写,一边也发现了一大堆问题,例如人物塑造,情节的起承转合,这些都不行,只能慢慢改,既然把这当成了爱好,总是要学习进步。

  这本书经过估算,大概在260万字左右完结,第一本书,不想写的又臭又长^_^。

  唉,还有许多想法想说,可又交待不清楚,大家见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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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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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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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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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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