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为什么这么丑?”云韵拿起来对比两个人编的成果,程慕的枝条均匀,缝隙小,形状也正,他的就像是一片枝条交错在一起,简直就是丑八怪。
“你用力太大,枝条折的太猛,你看有的弯曲过度就变成这样了。”
“好像是啊,我想的是将缝隙全部盖住,结果不仅没盖好,还把枝条弄太弯了,看来这力度要把握好,那我这个岂不是要扔掉。”
程慕把自己编的跟云韵的交换一下,“你用我的往上编,我把你这个改一下。”
将荆条拆下来稍微改一下,经过程慕之手,比刚才的好看很多。
“你怎么什么都会,这么一对比显得我很没用啊。”云韵抱怨道。
“我毕竟比你大了十岁,这十年时间够学很多东西。”
“程慕,你以前什么样,你也从来没有提过你的父母。”
程慕低头认真加荆条,他在考虑要不要将实话告诉云韵,现在两个人心连在一起,透露一点也没有关系。
“我父亲战死疆场,我年纪轻轻也上战场。我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十五岁,就跟你一样大。”
云韵一出生就在这山村里,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镇上,那些战争听起来离他很遥远。“上战场是不是要死很多人?”
“是,毕竟刀剑无情,我能活着回来已经是万幸了。有时候,比刀剑更无情的是人心。”
“是敌军太强大?”
程慕没有否认,“后来战败,我逃出来就没回家,来到这里住着,一住就是八年。”
这远超出云韵的想象,难怪程慕跟一般人不一样,他是上过战场的。“那你为什么不回家?”
“我这一辈子是回不去了,逃亡的人是回不去的。”
云韵有点心疼程慕,“以后有机会你还会回去吗?”
“以后恐怕没有机会了。”程慕曾经立下誓言,这一辈子都不会回去,在这里当山村野夫挺好。“我在这不也挺好,那都是过去的事,就跟你的过去一样。”
“也是。”云韵将编好的筐反过来看,“你看我这怎么又歪了。”
程慕将筐拿过来,明显左边高右边低,“左边太松了,右边太紧,等下我来改。”
“程慕在家吗?”听到门外有声音,程慕将手中的活放下来,走出门外。
是里正在门口喊,程慕将门打开,询问有什么事。
“青州那边传来消息,说是朝廷的粮草后天经过这里,每个村子选两个人到镇子上等着,粮草到了随官兵一起看护粮草到下个镇子。这活你正合适,时间也不长,一来一回就一天,等到下个镇子你就能回来。”
里正知道程慕的为人,这吃力不讨好的事村子里没有人愿意干,程慕不一样,一般什么事他都不拒绝。这事也至关重要,万一路上被人劫去粮草,这可是死罪,有了程慕倒也安心很多。
“你说两个人,还有一个人是谁?”
“这还没想好,除了你我看李家的李富还差不多。”
护送粮草说大事是大事,说小事也小事。专门的官兵派送,还有押运官在,一般路上出不了什么事。知府这么重视,估计这场战役不可小觑。
“你看让云韵去行吗?”
里正有点犹豫,主要是在他印象里,云韵一直很瘦弱,他怕云韵去了拖后腿。
“里正,阿韵最近一直练拳,恕我直言,您现在力气可能都不如他。”
他有几个月没见云韵,只好先让人出来看看。
云韵穿着青蓝色的棉衣,头发束好,一脸红润从屋里走出来,脸稍微也有点棱角,真的跟以前完全不一样。
“里正大人好。”云韵拱手行礼。
里正这下相信程慕说的话了,这云韵来这半年多变化还真是大,上次儿子娶媳妇时也就勉强算个男人样子,现在不仅举止优雅,气势上也不输人。
“程慕啊,那这件事就说定了,后天上午粮草会经过镇子,你们去镇上等着就行。”
云韵刚出来里正就要走,程慕还一脸欢喜,他赶紧问怎么了。听程慕讲完事情大概,他在想为什么要让他去。
“去见见世面,粮草押运能看出朝廷是否清明,军队是否废弛。你要是不去,之前练的那些不都白费了。”
云韵握紧拳头看着上面的青筋,“程慕,比起那些打打杀杀,我还是喜欢在家里呆着,你说万一有劫匪怎么办,你一个人好逃,带上我不就死定了。”
程慕安慰道,“你不用担心,咱们就是去走过场的。”
既然程慕有信心,云韵也在心里暗示自己不用害怕,他不能一直这么胆小让程慕担心。
这件事就他们两人知道,冬日里去镇上也不稀奇,一路上没有人怀疑。
接头的地方在镇子西边的一条官道上,为了防止引起百姓恐慌,不进镇子,直接从外面绕过去。
程慕到的时候,约定的地点已经站了几十人,他们都是各个村子派来的人。
接头的时候,将里正的腰牌递过去检查,合格以后排成两列纵队往前走。
程慕云韵一前一后跟在马车的两边,这朝廷规定是活的,动用百姓都是为了节省官兵消耗。程慕当时在军队时,从没有动辄民众的力量,他宁愿多派些兵护送粮草。
到下一个镇子要走一天,一路上都没有休息。云韵庆幸自己跟程慕学拳,不然这么长的路他还真的吃不消。
中午到了一片空地处做饭,各村人同护送粮草的一起吃饭。
饭是最简单的米粥还有烙饼,比在家里吃的粗糙。在户外还是冬天,积雪也没化,蹲着喝一碗热粥整个身子都暖和起来。
吃饭加休息一共半个时辰,吃饭的时候,程慕特意跟一个穿着盔甲的官兵坐一起,“老兄,又跟南边打仗啊。”
小兵一脸厌烦道,“可不是嘛,从秋天打到现在,说是马上要赢才紧急送粮草的,押运的人马还没找齐就出发了。”
“那你可知道这带兵打仗的是哪个大将啊?”
“这我可不知道,你一介草民,问这是干什么?”
程慕将碗筷放下,“不就好奇嘛。”
“这好奇是好奇,不该问的别问。”小兵站起身拍拍身上的雪,往一堆官兵方向走去。
云韵又端来一碗粥问怎么回事,他大老远就看到程慕跟小兵搭讪,他自然不会怀疑程慕对那个官兵有意思。
“你刚才跟他说什么?”
“就问问粮草的事。”程慕看了一眼马车,眼神中蕴藏着深意,继续道,“你头上的玉簪子借我用下。”
云韵从头上将簪子拔下来递到程慕手里,簪子的一头尖锐,刚好合适。
等所有人都吃过,继续往前走,程慕站在马车边趁人不注意将簪子藏在衣袖里,将马车掀开一角划了一下,伸手摸进去。
云韵站在他的身后自然将这些看的一清二楚,他猜测程慕这样做有他的意思,小心查看周围的官兵,等程慕手收回来了他才松一口气。
到晚上吃饭的时候,云韵跟程慕坐在一起,才小声问道,“今天下午你拿簪子干什么?”
“你猜猜。”
这个问题他早已经思索了一下午,心中也有几个猜测,“我猜错了你别笑我。”
“不会的。”
云韵看周围没人注意他们俩,小声在程慕耳边说了一句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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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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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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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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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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