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慕将云韵护在身后,“阿韵本就是个男的。”
孙家媳妇挤到最前面看着云韵的发式,直接捂着肚子笑起来,“云韵,你前几天不还是女人吗,怎么一转眼就变成男人了,莫不是学那传说里的花木兰,女扮男装。程慕,你也好好管管你媳妇。”
这女子出嫁都要三从四德的,哪能像在娘家一样胡闹,一堆女人都符合孙家媳妇的话。琇書蛧
“我不跟女人计较,但是我今天郑重说一遍,阿韵是个男人,下次你们再取笑,不要怪我跟你们翻脸。”
孙家媳妇望着两个人的背影,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都不觉得害臊,要真是个男人,能对得起祖宗十八辈吗。依我看,那程慕八年前来到这里就是因为喜欢男人被别人排挤。”
两年前刚嫁过来的张家媳妇听到这话,拉了一下孙家媳妇的衣角,“嫂子,我在娘家的时候听到过有人娶男人的事,况且这种事朝廷又没有表态。”
孙家媳妇还是坚持说道,“这自古以来都是男女在一起,就算朝廷不阻止又奈何,他们俩就是两公鸡,就算再怎么样也下不出蛋。”
其他女人也都信孙家媳妇这一套,毕竟这小山村里娶男人的事还真罕见。
云韵走在程慕旁边,在他手心写道,「程慕,我是不是丢人了?」
程慕反过来握住云韵的手,“没有,你做的很好。在我们这里鲜有人跟个男人成婚,但是我以前是见过的。”
云韵心里踏实很多,他只要不是那一个异类就行。
两个人在山脚下砍树,用的是杨柳树,树砍回去自己用刀子磨平就能做桌子。
程慕用大斧头砍,云韵也在旁边用小斧头发力,两人齐心合力很快将一棵树砍下来。合抬回去的时候,云韵在后面扛着树枝小的那边。刚进村子,村民跟看怪物一样看着他们俩。
“我以为程慕娶了个好媳妇,没想到是个男人。”
另一位村民小心说道,“这男人到底没有女人摸着舒服,夜里抱着也没那么软。”
“那可不一定,你看那云韵身子骨又细又软,说不定跟女人一个滋味。”
一群人的议论进云韵的耳朵里,他害臊地低着头,只看着自己的脚往前走。
到家将树放在院子里,程慕劝道,“别在意那些人的看法,在这个村子里有太多束缚。他们没有见过两个男人在一起,就想当然以为这是一件怪事。假如有一天你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就会发现你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也许到了青州,两个男人在大街上牵手的事就多了。”
对啊,外面的世界他又不知道,他所了解的不过是在这个山村。「我明白了,是我的眼光狭隘了。」
将木头锯好,已经到大中午了,野果树刚长出来的叶子,现在因为天冷慢慢变黄。地里种的土豆已经熟了,云韵将根拔出来,下面有五六个鸡蛋大小的土豆。
之前干旱的影响,土豆也没长多大,洗干净以后炒菜吃倒也不错。
吃过午饭以后,依旧是两个人躺在床上午睡。昨晚睡的好,云韵脑子还很精神,他在程慕手上写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感觉好厉害,什么都知道。」
程慕没有说实话,他觉得现在时机还不成熟。“我之前走遍四方,领略过不少的风土人情,自然懂的也比较多。”
「那你为什么来到这里呢?去青州不是更好。」
“阿韵,你要知道,有时候在那些繁华的地方不一定是最好的。你享受到繁华带来的好生活,你同时就得承受相应的痛苦。就拿青州来说,在青州能站住脚跟的人,哪个人没有一定的势力。你还小,再过几年你就知道了。”
在程慕的眼里,云韵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很天真,认为一切事物都很美好。
“赶紧睡吧,等下起来还要干活。”
等桌子做好以后,一场深秋雨开始下了。不知道是不是天气的原因,云韵的嗓子这两天一直在咳嗽。程慕问了原因,云韵只说觉得嗓子很痒,忍不住想要咳。
看这场雨,得下个三五天,而且下雨之后估计得打霜,“阿韵,等天晴了,我就带你去医馆看看,即便是药材贵点,也要早日把你的嗓子治好。”
云韵一边忍着咳嗽,一边在程慕的手上写道,「太贵了还是等到明年药材便宜了,我不说话又不影响我其他的,你看做活不是一直很好。」
等雨晴之后,没有等到去镇上,倒是里正的儿子娶媳妇,让大家伙都去喝喜酒。
里正的身份不一般,要是根他攀上点关系,做什么都方便,大家伙都巴不得去呢。程慕也想趁这个机会将云韵重新接介绍给别人。
程慕带着铜钱与云韵一起去里正家,到的时候人已经来的差不多了。大家伙看到这两人依旧躲的远远的,跟见了瘟疫差不多。
里正也听说程慕的事,他之前去过青州城,哪里去还专门有供男人玩乐的小倌倌,对这也见怪不怪了。
“恭贺犬子大喜,这是一点心意。”程慕将一串铜板递过去,里正笑咪咪收下了,特意说道,“你跟阿韵在一起也不容易,好好在一起吧。”
“多谢里正。”
这句话其实也是在大伙面前说这两男人在一起并不奇怪,他里正都能接受,作为村民自然也有理接受。
果不其然,在上桌吃饭的时候,往云韵方向瞅的人变少了,大伙对他们二人的态度也稍微好点。
“这个鸡肉不错,你尝尝。”程慕从桌子另一边的盘子里夹一块鸡肉放到云韵的碗里,全然不顾他人的眼光。
云韵只一直低头吃着程慕夹的菜,等吃的差不多了,旁边坐着的一个女人说道,“程慕啊,你对你家人真不错。我家那男人,别说我想吃什么了,就是连端饭都懒得端,这么一对比啊,你比他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程慕听到这赞美的话,心情大好起来,客气回道,“嫂嫂,人各不同,嫂嫂的相公在端饭这方面不如我,其他方面定如我。”
这话说的女人也高兴起来,眉毛都弯成了月牙说道,“那是,我家的啊,总是喜欢给我买些新衣服新首饰,我都说不用了,他还是给我买。”
这话题说着说着就偏离了,桌子上的几个女人开始聊起衣服首饰,程慕见云韵吃的差不多了,拉着他去跟里正告别。
里正喝了不少酒,脸色微红,拉着云韵的手放在程慕的手上,“你们俩可要好好过日子,不能糊涂啊。”
“程慕会的。”
拜谢完以后,程慕牵着云韵的手往回走。请客是在晚上,刚走到一半天就黑了,好在离家不远很快就到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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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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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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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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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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