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慕看出来这个人是大夫,对他行礼以后问道,“昨日是怎么了?”
“你得了风寒,是你那小娘子将你送过来的,他一个人将你背过来。”
“多谢救命之恩。”
“你要是谢,不必谢我,收人钱财,给人治病,这都是应该的。真正应该谢的是屋里那个人,他背你过来的时候,身上的衣服跟洗过一样,一晚上都在照顾你。”
程慕回头望了房间一眼,他又让阿韵费心了。“这我知道,我会对他好的。”
等云韵醒过来,两个人告别大夫回家了。
大清早明明没有太阳,云韵还是特意用荷叶替程慕遮阳,生怕他出什么事了。大夫说风寒还没好,这药要一直吃,等吃完了才能好。
程慕就看着自家小媳妇垫着脚尖为他打荷叶,他要自己拿云韵根本不肯,非说让他好好走路就成。
回到家里,云韵也是一刻没闲着,直接开始搭炉子煎药。
这炉子还必须用岸边的湿泥重新做,程慕本来要去挖,云韵直接把他按在床上,让他好好休息,自己带着小筐去河边了。
炉子搭好以后就开始煎药,不一会儿,整个院子弥漫着一股草药味。
程慕在床上躺着无事,就开始算自己挣了多少钱,他一共去了十一天,袋子里加上他看病的七十文,刚好是四百四十文,前三天的一百二十文没扣估计就是怕惹上事,直接拿这些钱将他打发了。
“阿韵,谢谢你。”程慕站在门口对云韵说道,这次要不是云韵及时赶到,他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直接被扔在太阳下面暴晒。
云韵生火之后,进屋在程慕手上写,「我们俩本就应该互帮互助。」
我的好阿韵啊,程慕将他揽在怀里,本想亲呢一番,结果闻到了云韵身上的汗味。
“阿韵,晚上好好洗个澡吧。”
有了这些钱他们就可以买粮食就不用怕冬天饿死了。
上次的咸鱼剩下的还没吃,云韵从地窖里拿出来以后准备做红烧鱼,程慕也去村头小店里买酒。
他刚走到村头,一群人上来问他怎么了,看来他昏迷的事大伙都知道了。
“你不知道,那镇上的人来通知的时候,你家的云韵可是着急啊,赶紧回家上镇子上看你了。”
“现在看你好好的,我们也就放心了。”
大部分都说着祝福的话,孙家媳妇却抱怨,她跟云韵将程慕出事的时候,云韵还不相信,以为在诓他呢,她说话难道就这么假。
这话一出,整片的人都在笑,孙家媳妇的嘴谁不知道,絮絮叨叨的,真的能说成假的,假的也能说成真的。
买好东西程慕回到家,云韵也将饭菜端上桌子,看到程慕提打好的酒也没说什么,去灶屋多拿了两个碗。wWW.ΧìǔΜЬ.CǒΜ
“这是高粱酒,度数不高,你也能喝点。”程慕给两人各倒了一碗。
酒入口有点辣,云韵很少喝酒,还不习惯酒的味道,辣过之后有点高粱淡淡的香甜在里面。
“阿韵,过几天等我身子好了,就去米店买米,我想着把挣回来的钱都去买米能买一百斤多一点。存在米缸里,反正也坏不了。”
云韵在程慕手心里写下一个好字。
连着三天喝药,程慕觉得自己牙里面都是苦的。好在身上力气恢复了,之前那股虚弱感全部消失了。
身子刚一好,程慕就要去镇上买米,云韵不放心非要跟他一起去。
“我去就好了,你在家好好歇歇,这大太阳头的,万一走一半你晕倒了怎么办。”
「不会的,你一个人我才不放心。」
“那我过两天再去,再过两天我这身子骨强壮了你就不担心了吧。”
云韵想想应该没问题,这才答应。
两天后,程慕拿着钱袋子去镇上。
一到镇上,他直奔粮仓买米,去年风调雨顺的,粮仓米充足,米价一下子降下来。程慕去问价钱的时候,店小二一听他买一百斤米,直接说送十斤。
程慕看都是新米,直接买了一百斤,装在背篓里。往回走,看见卖芙蓉糕的,买了一斤,阿韵喜欢吃这个。
回去的时候,一个老头子挑着筐卖些小玩意,程慕仔细挑选一番,最后买了个小荷包。他也不知道女人家喜欢什么样的,但是云韵喜欢的风格好像偏素雅一点,他就选了个藏青色的荷包,一个十五文钱。
心情大好回到家,云韵又在门口的小柳树前等待着,他现在每次程慕一出门都担心万分,生怕出什么事了。
“阿韵,赶紧进屋吧,这太阳挺大。”
云韵跟在程慕后面举着背篓,想要减轻负担,程慕则一个大力将背篓放地上。新米需要晒干才能储存长久,这么好的天刚好适合晒东西。
“阿韵,我给你带了东西。”
先拿出一斤芙蓉糕,云韵见到以后欢喜地拆开油纸用指尖挑起一小块塞进嘴里。紧接着,程慕从怀里拿出用荷叶包裹的荷包,他怕紧贴在怀里被汗水打湿,特意用荷叶包住。
这个时代男人女人都会用荷包,荷包里可以装钱,挂在衣服里,上街比较方便。云韵拿起荷包,挂在自己的衣服上,觉得整个人都比以前看起来好些。
“我就觉得阿韵会喜欢的。”
云韵在程慕手里写道,「谢谢你,荷包很好看。」
家里米足够,氛围也好了许多,按照往年的时间,雨季就要来了,家里一切准备都做好,程慕就安心等待雨季的到来。
等了三五天,外面依旧是艳阳高照,这让庄稼人都不由得怀疑。水稻种下去很吃水,几天不下雨没事,这要是长时间不下雨,水稻幼苗就得干死。
里正也开始着急,他们农民都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老天爷一直不下雨也没有办法。
不仅是临河村,整个镇子这么大范围都没有雨,里正将这件事报告给镇长,镇长将这件事汇报给县衙,一级一级往上申报,看能不能申请开水库使用河水灌溉。
程慕去地里察看稻田,田里的水已经全部干涸,只是土地还没有湿透,暂时水稻幼苗还死不了,要是再干上五六天,这幼苗就得火火渴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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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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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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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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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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