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成骏是从小村子里走出来的大学生,就是早些年大家口中所说的那种凤凰男。
他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是母亲一手将他带大。所以穆成骏对他母亲格外的孝顺,甚至可以说是顺从都不为过,几乎每件事情都是他妈妈当先。
穆成骏追童黎芳的时候,他从来没有主动提出过带她见他的家人,当时她还很奇怪,为什么不让她见他的父母。
直到两个人结婚之后,那是童黎芳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婆婆,一个农村初到城市,什么都不懂的中年妇女。尽管身上都是穆成骏给她精心准备的大牌服饰,但是在她佝偻的身形上显得格外的不搭调。
她婆婆名叫王桂兰,是个标准的农村女人。一辈子生活在村里,这次来海城见儿媳妇,是她第一次到大城市。当初穆成骏念书的时候,家里穷,他父亲早逝,母亲辛苦务农供她读书,家里的钱几乎都寄给穆成骏了,母亲几年都不换一件新衣服,更别说来城里看看他。
如今穆成骏怎么说也算是凤凰男翻身了,对母亲自然是一百个大方,特意给她买了很多的大牌服饰寄到家里,让她穿着过来。
只是穆成骏忽略了,她的母亲早已被生活打磨,佝偻了身形,不再是村里人人夸赞的村花,这样得衣服穿在她身上,在外人眼里,只会觉得格外的滑稽。
“狗蛋儿,这儿捏,妈妈在这儿捏!”
离得老远,王桂兰就看见了自己的儿子,几年没见的儿子好像是长胖了不少,用年轻人的话来说,是越来越帅了。
听到妈妈的召唤,穆成骏微微有些不满的皱着眉,他也看得出来,周围人对他母亲异样的目光:高级的大牌成衣,被她塞进半腰高的裤子里,路易威登的名牌包包里,塞满了充斥着难闻气味的家乡老咸菜……
明明来之前在电话里,穆成骏特意再三的交代过,要她怎么搭配这些衣服,但是没想到他的老母亲还是搭配的一塌糊涂。
“快点快点!”
穆成骏赶紧拉着她的妈妈上了车。
等在车里的童黎芳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婆婆,虽然觉得奇怪,但是因为是穆成骏的妈妈,她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样的态度,还是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妈,您好,我是黎芳。”
那天童黎芳特意穿了一件非常高级的真丝吊带裙,端庄得体,长发规整的在脑后挽起一个发髻,温柔而美丽。
她伸出手想和自己的婆婆打个招呼,谁知道婆婆上车之后,皱着眉头看了她一眼,就不满的嘀咕说:“咦,儿媳妇,你这都是穿的啥东西呀!连个肉都遮不住,你这简直就是伤风败俗嘛!来,把这件衣服搭上!”
说着,她居然从放满老咸菜的路易威登包包里,抽出了一件灰咖色碎花翻领长袖衫,随手抖了抖,一股咸菜味瞬间充斥了整个车厢。
农村干活的女人力气都十分大,她几乎是一把就从副驾把童黎芳拉到了后座,然后不由分说的给她披上那间沾满了咸菜味的长袖衫。wWW.ΧìǔΜЬ.CǒΜ
童黎芳哪里见过这种人,心里觉得别扭,但碍于老公的面子,还是委婉的脱下说:“没关系妈,我不冷。”
“俺不是怕你冷,是嫌你穿这样丢人。”
那一瞬间,说实话,童黎芳挺无语的。
她用求助的眼神看向穆成骏,可他是一个很孝顺的男人。
就连对于他已经过世的父亲,每年到了他父亲的忌日,无论他身在哪里,都会回到村里给父亲磕上一个头。
对待母亲更是“愚孝”,他只是对童黎芳说:“我妈就是对的,错了也是对的,你要让着我妈。”
这才只是刚刚开始,跟着儿子住在城里的婆婆后来彻底占据了他们的生活。
小到吃喝拉撒,大到公司决策,她几乎没有一个不会多嘴的。她总是要求童黎芳很多,有些要求甚至非常过分,禁止她出门接触任何的异性。
刚开始他们的婚姻甚至遭到大家的质疑,觉得童黎芳付出的太多,而穆成骏又太过于大男子主义,很多人都替她值。但是童黎芳一句话就让大家闭了嘴,那就是:我愿意。
是啊,任何事情都逃不过“我愿意”三个字,因为童黎芳愿意,才将穆成骏、将整个家庭维持的还算和谐,连一顿饭都不舍得让穆成骏做,更是让她的婆婆得意的变本加厉。
只是童黎芳的家人也不是吃素的,时间久了,两家人的来往也多了,自然是对她婆婆的态度非常不满,即便童黎芳愿意忍让,她的父亲也看不得自己的宝贝女儿吃这样的亏。
他侧面给穆成骏施压,还亲自在他的老家给他母亲起了一座非常豪华的小二楼,给足了她在农村的面子,还给她一笔钱,这才费尽周章的把老太太请回了老家。
“如果她一直住在我们家,或许我和穆成骏会更早就离婚。”
童黎芳想起那些和婆婆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日子,就觉得十分痛苦,她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娇生惯养,哪里能经受得住婆婆那样的颐指气使?
可她那时候没经历过太多的感情,她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穆成骏一个人身上,为了他,她很少抱怨,尽量让自己多一些体贴和忍让。
可婆婆就像是故意的,她退一步,她进一步,就是从来都不说一句好。
婆婆回老家之后,童黎芳才和穆成骏商量说:“妈回老家了,生活你也不用担心,我爸爸都会安排好的,咱们两个就能好好过日子了。”
那是穆成骏第一次对她动手,按着她在茶几上几个巴掌的扇,一开始童黎芳惊慌的反抗,到后来已经被打晕了脑袋,迷迷糊糊的只能顾得上求饶:“停!穆成骏,我疼!……求你了,别打了,求求你……”
穆成骏打红了眼,狠狠的扇着耳光说:“都是你爸!他他妈的不就是有两个臭钱吗?那是我妈,跟我来城里享两天福你们都看不惯,非要把老太太打发回农村,什么玩意儿?!”
他一边骂一边打,直到自己觉得累了才松手。
童黎芳哭了,她说什么也没想到,结婚的时候说家里一切都听她的的男人,居然会打她。
她提出了离婚。
但是穆成骏哭着求她,甚至不惜给她跪下,说那天是喝多了酒,迷了心智,希望她能再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童黎芳心软了。
何况这才结婚不到半年,本来大家就不太看好这段感情,如果她真的离婚了,不就是正好让那些叫衰的朋友们看笑话吗?
穆成骏反省的态度特别诚恳,发誓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
童黎芳原谅了他。
穆成骏也答应,不会让母亲过来常住,只是偶尔来看一看他。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一次的妥协,换来的就是无数次。
他还是会打她,打完之后还是会道歉。
家暴一直都是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她第一次的妥协,就已经给以后留下了隐患。
她只能选择一遍遍的原谅和相信,相信穆成骏的那些花言巧语……
知道她看到了他出轨。
那是童黎芳的底线,她绝对不能接受和别的女人共享同一个老公。
可婆婆却打电话来说:“男人嘛,在外面都免不了那样,还能回家就行,你是女人,少管男人的事请。都结婚了,有啥事儿不能忍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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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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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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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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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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