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赢攥紧着拳头,拍打着地面,脸上尽是不甘的表情,一声一声地质问着。
司胜摘下了他的眼罩,露出了一个深凹进去的眼眶,他指着自己的眼眶对弟弟说:“你知道么,当初就因为你,我的命差点没了,但又因为昆子,我只丢了这一颗眼睛,把命给捡回来了,当初父亲为什么不传给你村长的位子?哪怕我的性格软弱,他也要在临终之际握紧我的手而不是你的手?”
司赢大声怒吼:“因为……都是因为他老糊涂了,你生性本来就懦弱,根本不适合凌驾整个村子,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软弱,我们司家村怎么会被那么多外族侵略,如果我是村长,早就带着全村的村民反抗了,可你不行,你只会一味的隐忍,一味的做你的烂好人,你根本就是一个没用的孬种!”
“呵呵,我是孬种?是不是在你的眼里,只要行事不莽撞,懂得取舍的人都是孬种?”
司胜抬起了头,脸上的表情如钢铁一般坚硬,“在这次对抗阮通阿古的战斗中,我杀死了十三个人,可你呢,你从始至终害死了多少人,你心里不清楚么?”
“我……”
司赢握紧着拳头怒吼,“那是因为你夺了我的村长,本来应该属于我的村民变成了你的,我不甘心,我就要毁了他们,毁掉你的那些拥护者!”
……
兄弟俩互相争执怒吼,眼前的司胜,不是林昆当初认识的那个司胜,但他也早就看出来,司胜的骨子里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是一个正义的战士,可再正义的战士,当面对亲人的出卖,又被亲人这般无理的指责都会难以承受。
林昆走到了阿武的身前,他脸上的表情平静,语气更是凭,“你为什么要和阮通阿古走到一起,你是清河村的村长,你们一家人守护这个村子,可你为什么要毁掉它,你的堂弟叛变了,你的叔叔也叛变了,你也叛变了,难道你们整个家族里,只有你那死去的父亲,才是唯一正直的人么?”
“呵呵……”
阿武笑了起来,“你这是在审判我,还是在教训我,你想让我的灵魂忏悔么?还是想让我跪下来磕头认错,你别妄想了,自从答应阮通阿古与他合作的那一天起,我早就做好了死的准备,要么以后远走高飞飞黄腾达,要么就死在这个鬼地方,我其实和我的堂弟阿笙一样,我们都不甘心待在这里,可家里的长辈总是要我们留下来,要我们继承村长之位,守卫整个村子。
我本来就该有自己的人生,我凭什么要守护这里,我喜欢外面的世界,听说那里的姑娘漂亮,那里的钱很好赚,那里的事物也很美味,我为什么不能出去?
都是因为这个村子,这个传承了不知道多少年,囚禁了我们家族不知道多少年的村子,我恨这个村子,我要亲手毁掉它,这样我就可以获得自由了,哈哈……”
“无可救药。”
林昆转过身,不再继续听阿武说了什么,他走出了暗室的门外,龙大相和八指等在门口,两个人凑上来问:“咋样啊,昆哥,那两个混蛋被处死了么?”
林昆笑着说:“我已经不是这里的大村长了,一切交给司胜来处置吧。”
……
修整了一天,第二天一早林昆一行人就离开了清河村,向着格拉乌大山外出发。
一路上到处都是洪水淹过的痕迹,路上还发现了不少昨天晚上战斗留下来的尸体,空气闷热,尸体在空气中变得肿胀,散发出一股难闻的臭味,吸引来了一群乌鸦,还有一群山里的豺狼野兽,把那尸体开肠破肚。
这些人不是当地的村民,当地的村民都会把自己的同伙带回去安葬,这些人几乎都是阮通阿古的那群乌合手下,这些人贪婪、凶狠、自私,才不会顾及同伴的生死,但就算是他们想要顾及,昨天晚上的那种情况他们也无法顾及,都已经是自身难保了,在那种逃亡的情况下,谁会在乎一个尸体?
尸体被暴晒,被分尸,这按照华夏的传统是极不吉利的,这些人生前坏事做多,死了遭受这种惩罚也在情理之中。
林昆他们几个驾驶着一辆老式的军车,这军车是从阮通阿古的村子里搜刮来的,一行人加上小灰灰、小海冬青、大蛇以及两条响尾蛇,把的车子挤得严严实实,再加上山路泥泞不好走,也亏得这辆车是老式二战时的越野车,噪音大了些,减震器差了些,不过越野的性能与动力还是很不错的。
彻底驶出格拉吾大山,已经是暮色黄昏了,格拉吾的大山外面,也是一片群山叠绕,不过至少在眼前的十几公里内,地势总的来说还算是平坦,不过周围一片荒芜,不见人烟。
林昆坐在车的后座上,将地图拿了出来,和江诗婷等人开始讨论,接下来该去哪个方向,才能找到与阮通阿古勾结的那个军队的驻地,说是军队,其实是山兵,这些山兵不同于正规的缅甸军队,属于和正规军对峙的反叛军。
这一次出来是参加战斗,战争可能会更残酷,所以有伤的邵冲和疯彪两个都留在了清河村,封彪是不打算出山了,他以后就打算留在山里做个普通人,邵冲打算熬过了这一阵子之后,就回去和家人团聚,以后再也不替谁卖命了。
黄昏越来越浓,几个人的肚子都饿了,另外在车上挤了这半天,身子都有些僵了,大家伙从车上下来,取了干粮围在一起吃,干粮吃起来总觉得少了点什么,龙大相和八指提起了枪去打猎,两人钻进了旁边的一处林子里,暮色黄昏的时候,一般都是动物归巢的时候,打起猎来比较方便。
他们两个钻进林子里半天没出来,小灰灰已经叼了一只野兔回来,小海冬青也有收获,抓了一只山鸡,林昆打算去找八指和龙大相回来,梅玉站了起来,道:“昆哥,还是我去吧。”
咣!
梅玉的话音刚落,这时林子里突然传来了枪响,几个人哈哈一笑,道:“看来老八和大相是有收获了。”
林昆脸上的表情却是突然一变,“等等,这枪声好像不是他们俩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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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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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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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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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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