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高阳真帅呀,小平头,白白净净,又高又大,斯文中透露出一股英气,简直就是男人三十一朵花,况且林高阳还不到三十岁呢,今年才二十四岁,正是男人中的极品年代。
卖衣服的女人叫赵春红,在这镇上卖衣服,也有些的年代了。
她不停的帮着王诗雅挑选衣服,并告诉王诗雅:“你这么的漂亮,怎么也得买上几件象样的衣服来,咱们女人,不能亏了自己,如果亏了自己,咱们这辈子不就是为了吃,为了穿吗,这件红色的内衣,最适合你,还有那花色的衬衣,配上你那前凸后翘的身材,简直就是绝版,现代的仙女下凡,不信,你让你家的男人来看看你。”
”林高阳,林高阳,你在哪里,快些进来,我在试衣间等你。”
王诗雅一边拿着红色的内衣和花格子衬衫,一边大声的对着站在外边的林高阳大声的喊道。
看到王诗雅站在试衣间的门口,林高阳快速的跑了过去,用手抱住王诗雅,关心的对她说道:“诗雅,你叫我?”
“是我在叫你呀,你在试衣间门外,帮我看到人,都说镇上的坏人多,你可要帮我看紧点,万一我的身子被别人偷看了,我可不饶你。”
“好吧,那你进去吧,我在门外,帮你看着人就行。”
王诗雅拿着花格子衬衫和内衣,走进试衣间,开始换起衣服来。
看到自己镜子里那前凸后翘,曲线完美的身子,不由得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说道:“要是我不克夫,那该多好呀。”
想想自己克夫,她就满脸的困惑。
王诗雅一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换衣服,外边的林高阳,对着试衣间里问王诗雅:“换好了没有?外边有好多人等着呢。”
“好了,好了……”
王诗雅穿戴整齐,把那带补丁的衣服和裤子,装进了一个塑料袋子里,从试衣间里高兴的走了出来。
人是一根桩,全靠衣裳,穿着红胸衣和花格走衬衫,黑色紧身裤的王诗雅,经过打扮一番后,变得更加的楚楚动人。
林高阳站在王诗雅的面前,傻傻的看着王诗雅,眼晴随着林诗雅脚步的移动,跟着不停的转动着。
“高阳,你这是在干什么,看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听到王诗雅大声的对自己说话,林高阳从胡思乱想中回过了神来,对着王诗雅说道:“诗雅姐姐,你太漂亮了,就好像天上的仙女一样动人。”
“别瞎说,这里那么多的人,你这样说我漂亮,我都快被羞死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走了,咱们赶紧离开这人杂是非多的地方。”
王诗雅说完,让林高阳付了钱,带着林高阳,骑着三轮车,飞快的离开了女装店。
在三轮车上,林高阳暗地想:“要是王诗雅这么漂亮的女人,嫁给我该多好呀,现在家里面就只有我和她,只要诗雅嫁给了我,我负责挣钱,她负责养娃,咱们夫唱妇随,那样的日子多好呀……”
林高阳想着想着,那双不安份的大手,双从诗雅的后面,环着抱了过去………
“林高阳,我这是在开车呀,这一心不能二用,你赶紧把手放开,要不然我不喜欢你了。”
在王诗雅的拒绝下,林高阳不得不把手给放了开来,对着王诗雅说道:“诗雅,我好喜欢你………”
“高阳,我也喜欢你,但是…”
王诗雅想把自己死了两个男人的事情告诉他,但是她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不管,我就是喜欢你,除了你,其它的那些女人,我也不喜欢。”
林高阳像个孩子似的,把王诗雅又紧紧的抱了起来………
“高阳,我要去玉米地里,掰几个玉米回家,要不咱们一起去玉米地里看看?”
王诗雅丢开自己的三轮车,同林高阳一起朝那郁郁葱葱的玉米地里走了去。
“林高阳,你可要听话,我去那边转一下咱们的庄稼地就回来,你可别到转走。”
王诗雅说完,挽起裤腿朝那郁郁葱葱的庄稼地里走去。
林高阳在那高高的,郁郁葱葱的玉米地里闲着无事,便猫腰钻进了玉米地里。
玉米地里的空气,异常的沉闷,林高阳的嘴里咬着几根玉米须,解开了裤带,正在给玉米上天然的肥料。
玉米地深处,突然间的传来了一阵阵粗重的喘息声。
林高阳把腰弯下去,朝玉米地那边跑了过去。
沃艹,村里的苗春花与那村长黄财富,正在那玉米地深处………
林高阳把整个腰都弯了下去,目不转晴的看着眼前的一切………Χiυmъ.cοΜ
不知什么时候,王诗雅弯腰的来到了他的后面,抱住他,靠在了他的肩上……
林高阳回过头去,王诗雅羞的满脸通红,小声的对林高阳说道:“你在这里干什么,咱们走。”
王诗雅不想看到这令人尴尬的一幕,拉起林高阳,弯腰从玉米地里跑了出来。
跑出玉米地,林高阳有些的不好意思,王诗雅问林高阳:“你刚才看到什么了?”
林高阳不好意思,满脸通红的对王诗雅说道:“我看到苗春花和村长……”
“高阳,这村长的事情,是你能说的吗,记住了,你什么都没有看到。”
林高阳还是个小屁孩,王诗雅怕林高阳把苗春花和村长的事情说出去,不得不提前告诉林高阳,他什么都没有看到。
“林高阳,这是新鲜的玉米棒子,咱们回家把它们煮着吃,这次你在前面开三轮,我坐在你的后面。”
“好勒,咱们这就开三轮回家煮甜玉米吃。”
林高阳坐在前面,王诗雅坐在三轮车的后面,她紧紧的抱着林高阳的腰,脸上有些绯红,靠在林高阳的后背上,朝家里开去。
下午,两人吃完甜玉米,手挽手的从院子里走到了田野上,开始散步起来。
看到田野里有许多盛开的玫瑰花,林高阳跑上前去,采下一大把,高兴的跑了回来。
突然,林高阳单膝跪地,双手捧着玫瑰花,对王诗雅说道:“诗雅,你嫁给我吧,我只喜欢你,除了你,我谁也不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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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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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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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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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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