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秀则是呵呵地说道:“诗雅,你家的高阳只听你的,你就教一教呗,让春花也尝试下帅哥嘛!”苗春花脸色绯红地说道:“春秀,不要乱说,我可是有男人的,”苗春花的老公王正春一直在外地打工,她也等于是半个寡妇。
她偷偷勾引过林高阳,王诗雅知道,是林高阳告诉她的。
王诗雅脸色绯红地想着一些事情,看了看苗春花,苗春花有点不好意思。
这种事情,只能偷偷来,不能公开的,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聊天时可以乱开玩笑,真要干这种事情,只能偷偷摸摸。
王诗雅这一年来也很想和林高阳一起睡觉,试了几次,但是他是傻子,不懂。
再说自己如果和他组成新家,万一生下来的是傻子,那就麻烦了。
还有,万一和他结婚,会不会也把他克死?
唉,自己的命真苦,嫁了两个老公,全都是新婚当天死了,太邪门了!估计以后是没有人敢娶自己了。
这守寡真是难受呀!
在小河村生活一年多了,家里还是穷,这王里浪家里还有一些地可以种庄稼,而且有林高阳帮着干活,勉强能暂时生过着。
可是这以后怎么办呀!
要是林高阳不是傻子就好了,他长得太帅了。
自己和村里的那些饥渴的女人一样,都想和他都睡在一起,但是林高阳就是呆呆的,他不懂。
唉!
王诗雅的内心所想林高阳根本就不懂,他正乖乖地听王诗雅的话地往家里走着,赤着脚在走在泥石土路上。
夏日的傍晚没有那热,光着脚踩在路上那鹅卵石上,很是舒服。
林高阳是头脑有问题,但是谁对自己好,谁对自己坏,他都能自我脑补,还是诗雅最好。
因为王诗雅会杀鸡给自己吃。
鸡肉和鸡汤真是好好吃呀,而且王诗雅晚上有时,会莫名其妙地跑到自己屋里,抱着自己一起睡觉。
她抱着自己一起睡,真的好舒服,总比自己一个人睡觉时要舒服。
林高阳快步地往家里走,肚子好饿呀,回家先吃两个冷馒头再说。
想起刚才苗春花让自己脱裤子就给块糖,糖好甜呀,太高兴了,但是被王诗雅阻止了,为什么?
脱一下裤子而已嘛,为什么诗雅不让?
还是听她的吧!
不然听谁的?
洗澡的小溪离林高阳家里还是较远的,最少有半公里左右,林高阳得穿过一片树林,然后才能到村里。
林高阳手里抓着一只河蟹,这东西用盐煮一下,就可以吃,也可以不用盐煮着吃。
吃完馒头和河蟹,肚子应该就饱了,那可以睡觉了,明天看诗雅要干什么农活,自己跟着去就是,晚上就可以吃饱饭。
林高阳的脑子里,就是吃饭、干活、睡觉,这些年以来,一直就是这样,其他的事情搞不懂。
为什么村里的那些女人,老是来扯自己的裤子?
想不通。
林高阳肚子饿,走路的速度快了些,到达树林时,发现了一只野鸡,这可是可以吃的东西,林高阳飞快地靠近。
但是这只野鸡感觉到林高阳的靠近,开始往树林外飞,林高阳连忙跟上,这只鸡如果抓到,晚上就有的吃了。
野鸡飞起,林高阳就跟着在后面追着,必须抓到它,晚上有肉吃了。
傻子的想法别人根本不懂,这野鸡都飞起来,你能追得上?
他这一路追着,野鸡飞得更快,是往王诗雅她们洗澡的方向飞去。
林高阳飞快地奔跑着,越过了苗春花她们洗澡的地方。
苗春花看到了白条条的林高阳在奔跑:“诗雅,你家高阳好像在追一只野鸡,能追得上吗?”王诗雅连忙穿上衣服,在后面边追着边叫着:“高阳,你回来!”
林高阳没有听到王诗雅的话,还是追着野鸡跑。
突然脚下一软,脚下周围直接塌了一大片,林高阳大叫了一下“啊!”
然后他就直接就掉下去,很他惊恐地看到下面有死人的骨架。
而且下方还有一颗珠子发着光凭空悬着。
林高阳掉下去的速度很快,他想张口大叫却很偶然地吞下了那颗珠子。
紧接着就是自己的头部直接撞到了死人骨架的头盖骨上。
林高阳直接就昏迷了过去。
王诗雅听到了林高阳的大叫,跑来时发现林高阳掉在了深坑里,这么深的坑掉下去,能活吗?
王诗雅隐约看到林高阳的头部正在流血,她连忙往回跑,得去村里叫人帮忙。
林高阳被村里人用绳子拉了上来,人没有死,还有呼吸,头皮上有伤口,村里的赤脚医生过来帮忙处理了下。
王诗雅两眼忧伤地看着躺在床上的林高阳,束手无策。
村医说,只能等他醒来,送医院去也没有用,而且住院要花不少钱。
王诗雅身上没有多少钱。
林高阳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三夜,这三天里村里是连下大雨。
第四天一早,天气放睛,下过大雨之后的空气,很清新。
早上的太阳徐徐升起,暖暖的阳光照在了林高阳的脸上。
王诗雅这几天除了做饭吃饭以外,都在床边照顾看着林高阳,此时看到林高阳那细长的睫毛动了一下。
真是一个美男子呀,可惜是个傻子。
紧接着林高阳就睁开了眼。
“高阳,你没事吧,肚子饿不饿,我做好了鸡汤,热一热给你吃。”
王诗雅的声音中带着开心与兴奋。
映入林高阳眼里的是一位极品美女,身上散发着好闻的体香,两只大眼睛水汪汪地看着自己。
林高阳潜意识地说道:“诗雅!”“你等着,我下楼就给你端鸡汤来。”Χiυmъ.cοΜ
王诗雅开心地下楼,林高阳则是陷入迷茫当中,自己的经过一历历在脑海中显现,自己的记忆只停留在上高中时候。
怎么想,都回忆不了自己十九岁之前的往事。
看来以后得去记忆中的学校去查一查自己的身世,自己记忆中是正常人,怎么傻的?
学校的名字记忆中有,龙城二中,这事先放一放!
回忆里最多的事情就是自己来到小河村,一个叫王里浪的汉子收留了自己,小河村的一幕幕闪现在脑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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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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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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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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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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