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的时候,富豪找上了林乐水,他成家立业十几年,但却一个子嗣都没有。
去医院也检查了,俩夫妻都没问题,都不知道是哪儿出了问题。
林乐水掐指一算,是富豪没有子女福,于是乎,给俩夫妻一人一条红绳绑在手上。
然后说了声,三个月内,会有消息的。
果不其然,过了个把俩月的功夫,那富豪的夫人竟然真的查出了身孕。
考虑到是刻意帮他种下的子女缘,将来生的孩子必然体质孱弱,于是林乐水就给富豪送了枚银镯子。
等孩子出生了,银镯子要一直佩戴到十九个月大。
除此之外,林乐水还跟着这俩夫妻,去看了看他们的祖坟,帮着祈求了一通祖宗庇佑。
往后再有什么事儿,那就往后再说。
因着接二连三、林乐水的话都成了真,那富豪或是希望随时随地都能找到林乐水。
于是乎,这房子就成了“定心丸”,只要林乐水住在这,富豪就能随时找到他。
反正燕郊的房子,也不咋值钱。
话说回来,林乐水坐在沙发上,闭目养神,思考。
程正礼是孽术士,他一眼就看穿了。
所谓孽术士,就是帮着有阴暗目的者,实现阴暗目的的人。
比如,富人想摘除自身的某些孽果时,就需要孽术士的帮忙。
而摘除的孽果,并非可以放置不理,而是,要以禳移术,转嫁到他人身上。
当然,做这种事的人也不是没有代价的,但无奈酬劳丰厚,心术不正者,逃不掉这份诱惑。
程正礼这货还会来找自己的。林乐水心里暗暗。
毕竟看穿了他的致命短板,所以,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必然会发生。
“去哪儿等你好呢。”林乐水自言自语一声,便站起身,走向自己的书房。
书房里,储物柜,林乐水抱出一个木箱子,然后储物柜的深处,摆着一柄银色的短剑。
那是他作为道士出山时,才会派上用场的银木剑。
银色的木头,在世间可不是罕见,而是根本没有。
林乐水并未直接拿出那把剑,而是打开木箱子,从里头,摸出了一张快化了的纸,上面是一串生辰八字——
裴书真的生辰八字。
二十年前的谜团,答案,呼之欲出了吗,裴书真。
虽然二十年的流逝,只是眨眼之间,但是,裴书真,我可是等你很久了。
纸的下面,是一张照片,照片里头的女人,就是裴书真,那是今年年初,林乐水下山后,偷拍的一张照片。
……
收起胡乱飘荡的思绪,林乐水摸出银木剑,将剑别入后腰,便出门去。
他先是回了一趟集邮市场,然后沿着集邮市场,溜达似的,往民房区走。
燕郊有很多本地人自己盖的民房,在民房区,有一栋大概十多年都没进过人的阴宅。
周围居民对这阴宅都避讳莫深,哪怕是路过,都宁愿绕路走。
因为十几年前,这宅子还不是阴宅的时候,陆续有三个家庭住了进去。
这三个家庭无一例外的遇到了怪事,也无一例外的,横死了亲人。
从那以后,这宅子就搁置了,再便宜也没人敢买。
林乐水知道,这房子是盖在了风水死穴上,有乾必有坤,有生必有死。
死穴是活人的死穴,是死人的活穴,将房子盖在无尽阴气的死穴上,可谓向死而生。
就在这里等吧!
蹲在空地的路边,傍晚乌鸦呱呱,蝙蝠簌簌于头顶。
远远瞧着那破败不堪的两层阴宅,林乐水在等程正礼。
……
集邮市场附近,一四星级酒店里,程宗昌笑盈盈的,请自己的堂叔程正礼,一起吃了顿饭。
饭后,程正礼提议在这开个房,因为还有事要办。
“你在客房里等我,我得出去一趟。”
放下不必要携带的物品,程正礼换了身黑色衣服,准备出去。
“叔你去哪?”
程宗昌还以为,他们是要在这,密谋一下怎么弄死林乐水,结果这才刚进来,堂叔就要走?
“我去找林乐水。”程正礼阴鹜着眼神,看了程宗昌一眼。
这眼神,冷的程宗昌愣了一下,旋即,心头便一顿窃喜——嘿,堂叔这是要亲自去,弄死林乐水?
嘿,好啊好啊,他一个人插手,事后就算出了什么岔子,麻烦也惹不到自己身上!嘿!
这个好!
“咳咳,叔你要不带点儿防身的,万一……”
“哼,不用。”
冷腔一声,程正礼便出门去。
嘿嘿,有什么事能比借刀杀人更爽呢,嘿!程宗昌窃喜的不行了。
他已经在脑补,明儿个在新闻上,看到发现乞丐尸体的小新闻。
今儿个在集邮市场门口,跟林乐水打照面的时候,林乐水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wWW.ΧìǔΜЬ.CǒΜ
浑身透露出来的气息,常人嗅不到,但他捕捉到了。
那股道士善用的某种法器才有的酸味,简直掐着鼻子都能闻到。
沿着气息,程正礼从集邮市场,徒步走到了民房区,步履至此,那股酸臭味,戛然而止。
就像散发酸臭味的人,察觉到引来了猎物,所以气息顿然消散。
“啧,来的可真慢啊,孽货。”四下别无旁人,林乐水也不必客气什么了。
孽货?这俩字眼,可不是林乐水这等低贱货色,配说的。
“你那酸臭味儿,差点没熏坏我的鼻子。”程正礼冷腔反呛道。
“狗对臭味才敏感,不想被熏坏鼻子,那就做个人呗。”
林乐水奚落一笑,同时侧目探了探程正礼腰间。
唔,看来那赤脊石真是他的致命弱点,都不提溜出来了,揣裤子里了。
“出言不逊是其一,坏我好事是其二,抢我侄子的女人是其三。”
“今天,你没有活路可走。”
程正礼捏紧拳头,拳头四周的空气,仿佛也被捏成冰窟了般,一股股阴冷气息,磅礴散开。
“你的好事,莫不是给裴老爷子送邪物的事儿?呵呵,有我在,你碰不了他们。”
林乐水早前并不知这内情,只是隐隐有所察觉,那程宗昌莫名给裴老爷送邪物,背后应该是有高人指点。
这高人,看来就是眼前这货了。
“喝!”
程正礼一声咆哮,便朝林乐水冲了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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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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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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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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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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