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寒冷,寒冷的汉南和第十兄弟西凉都说实话,那么我们面前已经有一件大事了“Sfunks唱了!”奇怪的“歌声”“有必要与西薇核实,她是否有足够的勇气和我一起探索狮身人面像。”
西薇有一个尴尬的时刻:“现在?去沙漠?”
我注意到了自己的紧迫感。毕竟,我们只看到一方,没有深厚的友谊,谨慎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然而,西薇立即同意了,并没有让我太尴尬:“好吧,二十分钟后,国家医院将在正门前见面。”
“不要忘记假装自己,谨防凶手。”我匆匆走了之前,她及时叹了口气。在一个非常时期,任何意外都可能发生,所以你必须在每一步都擦亮你的眼睛。虽然目前还不清楚杀手的意图是什么,但他们实际上已经威胁到了我和西薇的生命。
回到车里,我打开收音机,寻找一个英国音乐频道,让它演奏打击乐器,然后舒适地将腿放在方向盘上,就像一个真正的驾驶游荡者。将棒球帽向下拉以覆盖脸部的大半部分。ωωω.χΙυΜЬ.Cǒm
“冷心还听到那种声音?”我秘密猜测调查小组必须先发现一些关于狮身人面像的事情才能被蝎子王盯着看。
顾子胥等人都在沙漠中。当然,他们不会对落在嘴唇上的脂肪视而不见。他们派出一个凉爽的西部观看雕像的背面。不幸的是,西良根本没想到真正的危险和秘密会来自雕像。本身。他认为他是最安全的藏身之地,但他是最重要的人。幸运的是,他很幸运地逃脱了武术。
或许冷汉南那样的考古狂人会很希望看到雕像的复活,因为在他的生命中渴望不停地发掘到世界的秘密,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只要他的事业能在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生命就不会有遗憾。
前往国立医院门口的途中,我在一家杂货店里买了三束绳子,连起来有一百多米,它将帮助我攀上狮身人面像。
邀请希薇同去沙漠是我临时做的决定,因为我需要她去印证那些古怪的声音,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务必要把每一步都搞得无比慎重。“这么做——会不会有危险?”我心里一直在问自己同样的问题。无辜的人是不应该被卷下水的,我真的怕自己的做法会伤害了她。
开罗的夜色又一次降临了,距离国立医院一百米远的时候,我缓缓地将车子停靠在路边,默默地观察着依旧人流如织的医院门口。四周并没有可疑人物,一切看起来平静如初,根本没人注意我的旧车。
一个牛仔外套、牛仔棒球帽和牛仔靴的女孩子走了出来,她推了推鼻梁上架着的宽边墨镜,东张西望地寻找着什么。
我迅速踩下油门,把车开到她的面前并且替她打开车门:“希薇小姐,请上车吧。”
她怔了怔,钻进车子,不好意思地笑着:“是不是我的伪装太蹩脚,让你一下子就看穿了?”
我扭转方向盘,迅速离开医院门口,顺便从后视镜里观察有没有车子跟踪而来。正是因为不确定自己的行动方向是否准确,我才越发小心,在绝不浪费时间的前提下时刻保持高度警觉。
“不,伪装得很好,但中国人有句古诗,‘天生丽质难自弃’,像希薇小姐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即使在万人之中,也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来。”我在开玩笑,希望车子里的凝重气氛能够缓和一些。
此刻,车子刚好停在一个红灯路口,希薇怅惘地长叹:“陈先生真是爱讲笑话,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同样的话,我知道自己平凡而且渺小,与冷小姐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车子拐弯,一直向西,汇入灯火闪烁的车河里。
“深渊与深渊相通,每个人都有一颗挣扎的心灵——”她的声音里充满哀怨。那句诗的确能够反映出人生的许多无奈,我默默地开了电台,一首黑人的布鲁斯音乐正在缠绵悱恻地响着,将车内的忧伤空气更加重了许多。
“陈先生,你还没有说,咱们到狮身人面像去的目的是什么?”她转了个话题,脸扭向车窗,遥望着两边高楼大厦上的霓虹灯光。
“你在电话里哼给我听的旋律与此前一个黑道朋友在雕像附近听到的非常相似,我想确认一下,那段旋律会不会是冷馨失踪的前兆?大沙漠实在是太神秘了,我们也许能从某些蛛丝马迹入手——希薇小姐,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你?太耽误你的私人时间?”我真诚地表达着自己的歉意。
“怎么会?能给陈先生和冷小姐帮忙,是我的荣幸。”她的手指在车窗上轻轻划着,玻璃上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精致的星星。
在进入沙漠前的最后一个路口,我再次停在红灯前。右前方有一家本地人开的小酒店,第一次与米兹过来时,我已经注意到了它。
“要不要吃点东西?”我微笑着询问她。
“不,不必。”她不回头,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车窗上,像是一个找到了神奇玩具的小女孩,痴迷忘返。
我知道,沙漠半夜里的寒气很容易把人冻伤,如果没有充足的热量补充,无异于自找麻烦。所以,开过路口后,我把车子停在了小酒店前。
“我去买东西,稍等一下。”我开门下车,她别着脸点点头,始终没有回头看我,但我看到玻璃上反映出的那张脸上,分明挂着水盈盈的泪光。她哭了,或许是我们交谈中的某句话、或许是这些善于挑人心弦的音乐,触动了她心里的伤口。
我不敢多问,转身走向酒店门口,一阵噪杂的电子音乐声伴随着光怪陆离的霓虹灯光扑面而来,门口的几辆大排量美式摩托车肆无忌惮地胡乱横着,显示出这并非一个高雅人士的聚集地。
酒店的女招待第一时间替我开了门,一边眨着长长的假睫毛,一边媚眼连抛:“欢迎光临,我的东方美男子。”
我拨开她**的手臂,径直走向侧面的吧台,指着酒架最高层的几瓶烈酒:“给我两瓶威士忌、两包煎羊扒还有两杯自加热咖啡。”那些东西蕴含的高热量,会有效地抵御寒气,不至于把我和希薇冻僵在沙漠里。
几个站在弹子台前的男人正在高谈阔论着关于性和女人的话题,不断地爆发出一阵阵暧昧的哄笑。
女招待又一次凑过来:“先生,可不可以留下来请我喝杯酒?”她的脸上擦了厚重的脂粉,根本看不出原先的肤色,头发更是以一种夸张的爆炸样式冲天隆起,像一头正在发怒的非洲狮。她的手臂熟练地挽住我的胳膊,身子如一块嚼过的口香糖,毫不犹豫地紧贴上来。
“抱歉,我很忙。”我缩回胳膊,看着吧台后面的侍应生将所有的食物打包,装进一个纸盒里。
“先生,只要三十美金,你就可以渡过一个销魂的夜晚——”女招待锲而不舍。
一个男人离开了弹子台,推门走了出去,皮夹克后背上钉着的硕大铜钉正在闪闪发亮。
“我很忙。”我在吧台上轻轻敲了敲,脸上毫无笑容。
这种环境里的女人,大部分与黑道诈骗组织有关,很多被女色所迷的男人,往往到了最后人财两空,没摸到女人的床就先遭了别人的暗算。其实全世界的黑道人马都在以相同的流程混生活,港岛虽然贵为“东方之珠”,每天也会发生无数起设圈套诈骗的刑事案件,搞得警察疲于应付。
“哼,怪不得连沙漠里的土拨鼠都知道,东方人最吝啬,最不解风情!”她愤愤不平地离开吧台,走向门外,大概是想去寻找新的猎物了。
吧台上方镶嵌着一张铜版画,昏暗的灯光下,我凝神辨认了约半分钟,才看出那是一个狮身人面像,极富立体感地向外凸显着,人脸上的双眼深邃地向前凝视着。雕像背后,就是吉萨高地上的三座高大金字塔,右上角还刻着“艾吉”这个名字,那应该就是作者的签名。
“先生,要不要铜版画?正宗的艾吉本地工艺品,物美价廉,是赠送朋友的最好礼品。”侍应生也干起了工作以外的事,向我殷勤介绍着。
那种工艺品没有什么奇特之处,开罗街头的小店里随处可见,唯一不同的仅仅是标价数字。
我摇摇头,取出钱夹付账。
那侍应生压低了嗓音凑过来:“先生,其实艾吉手里还有更多好货呢,‘黄金之海’的画要不要,绝对是世界首创,而且是唯一的绝版——”他的眼睛里燃烧着贪婪的渴望,不过却与艺术品无关,而是瞄准了我的钱夹。
“黄金之海?”我觉得这个名字从他嘴里说出来,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他大概是把我当作刚到埃及的冤大头了,恨不得使劲宰上一笔。
他左右瞄了瞄,神神秘秘地从吧台下取出一个皱巴巴的笔记本,迅速翻开,露出里面夹着的一张彩色照片:“看,就是它,四千美金,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好东西!”
这张照片的基色是金黄色的,如果不是稍微有点褪色的缘故,还是能体会到拍摄者的良苦用心。那的确是一片金色的大海,有浪峰,有波谷,还有几艘张帆远航的老式木舟。画面的一侧是岩岸,很狭窄的岩岸后面,是壁立的高山,高山上开凿着无数壁龛,里面供奉着打坐的神像。
“这就是所谓的‘黄金之海’?”我推开他的手。
“当然,只有艾吉能做得出来,他是唯一见过‘黄金之海’的,我可以发誓。先生,只要您给我一点点钱,我就会带您去见艾吉,相信他说的话会令您满意的,那样一笔巨大的财富等待有缘人去发掘。天哪,这种天上掉下来的好事,不是天天都能遇到的,对不对?”他变得激动万分,小幅度地用力挥舞着自己的手臂。
毫无疑问,世界上拿着金碗要饭的人不会很多,假如面前这个年轻人知道“黄金之海”藏在哪里的话,他大概不会仍旧老老实实地呆在小酒店里站吧台了。
我取过自己要的东西,准备转身离开,侍应生蓦的提高了声音向那个女招待叫着:“莎拉,到这边来,有生意介绍给你——”他拖住了我的袖子,再次露出哀求的神情,“先生请给我一分钟,我真的有好东西给你。”
弹子台前的男人们转头向这边看着,其中一个猥亵地低声笑着:“嘿,莎拉,东方男人看上你了呢,快去,快去!”
我的样子绝不像个有钱人,看得出这群嚣张的家伙根本就没正眼看过我。
女招待扭扭搭搭地走过来,歪着身子靠在柜台上,斜眼看着侍应生:“森,叫我干什么?这家伙对我没兴趣。”
侍应生显得很兴奋:“这位先生对铜版画感兴趣,你们可以好好谈谈,嘿嘿,我只要一百美金,一百美金,好不好?”
我自始至终没表示出对这个话题的过度热情,只是在趁机观察角落里的几个客人,看看有没有可疑之处。这是进入沙漠的最后一站,通常都会有黑道人物停留,他们的任务是在留意游客们有没有特别阔绰的,以便实施抢劫。
“你?铜版画?艾吉的铜版画?”莎拉冷笑着,看也不看我。
“对,说说铜版画的事。”我低声回应着,敲了敲吧台,“一杯威士忌,一杯百利甜酒给这位小姐。”
店堂四边的灯光更暗,零星坐着七个人,六男一女,肩部以上全都笼罩在迷蒙的昏暗里。我注意到背对着我的女人肩上,镶着一块亮闪闪的银片,约有巴掌大小,偶然随着肩头的转动闪出一缕银光。
她手里握着一瓶黑啤酒,凑近唇边,既不喝酒也不放下,保持着一个雕塑般的凝固姿势。看到银片,我会想起亚洲江湖上一个相当著名的赏金猎人——唐美。那是一个从二零零三年才崛起的传奇人物,据说出身于中国大陆的云贵川一带,武功诡异,枪法精湛,尤其擅长于毒药杀人,与中国历史上的“蜀中唐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赏金猎人只为金钱活着,这一点与杀手类似但又绝不相同,他们有自己的正义标准,甚至有时候会标榜某种政治倾向,做一些“为国杀人”的壮举。
我从没见过唐美,只从一些资料上读到过她的事迹,以及此人肩头上扛着的“亡命牌”。
“不,不要甜酒,给我迷迭香加冰威士忌,大杯!”莎拉哧哧地偷笑着,肤色黝黑的脸颊上荡起两只又大又圆的酒窝,风情万种地盯着我的眼睛。
“给她。”我向那名叫做“森”的侍应生吩咐着,同时扭身向门外望了望。希薇仍旧老老实实地待在车子里,对着车窗发呆。
外面飘起了淡淡的夜雾,若有若无,朦朦胧胧。我已经决定,不管莎拉说什么,自己都会在五分钟之后离去,直奔狮身人面像。相信此刻沙漠里早就空无一人,正好是我和希薇展开调查的大好时机。
“这个故事我重复过四百多次了,听着美男——艾吉说,他掉进了一个洞穴里,然后爬过很长一段即将坍塌的古代隧道后,就看到了一个用黄金铸成的大海,而且是真正的大海,浪花、木船、海岸应有尽有。呵呵,他甚至捡回了一个用黄金做成的贝壳和四个小螃蟹,那真的是一段神奇的经历,所以他回到城里,就连续三日三夜不睡觉,叮叮当当地敲成了那样一张铜版画。嘿,森,把那照片拿出来……”
莎拉的后半段话淹没在男人们的哄笑里,其中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家伙摇晃着走过来,在我肩头用力一拍:“朋友,给我十美金,我给你讲个比这更动听的故事,是关于‘亚历山大大帝铸造黄金灯塔’的传奇,不过,那座整体黄金造成的塔却沉入了海底,需要真正有远见卓识的人来打捞它,哈哈哈哈……”
我推开他毛茸茸的手掌,礼貌地笑了笑:“多谢,我没兴趣。”
他端起我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毫不客气地把杯子掷到森面前:“喂,一打威士忌、一打黑啤酒,由这位朋友付账,快点!”
我看了看他的黑脸,再次微笑:“好,我请客。”
一瞬间,背对着我的女孩子亮出了一个小巧的化妆镜,镜面上的光芒一闪,直射到吧台上来。很明显,她在通过镜子观察这边的情况,不必回头,也能将吧台前发生的一切尽收眼底。当然,这也暴露了她的某种意图,必定是有备而来。
唐美出道之后,最有名气的一战是替南韩警方追杀亚洲黑道“金钱帮”的管账师爷,从日本海一直追逐到阿尔卑斯山脉的“金钱帮”老巢,历时一百二十天,行程数万公里,终于将那个名叫“朴善西”的人抓回釜山,领取到了韩国有史以来数目最大的一笔警方赏金。
事后,有消息灵通的黑道人物表示,唐美带回朴善西的同时,早就收受了金钱帮的内部赏金,还有私藏了朴善西随身携带的一笔巨款,这一战本身获利超过六千万美金,名利双收,史无前例。
二十一世纪是年轻人的世界,从硅谷高科技俊才到意大利西西里岛黑手党,无时无刻不突出“年轻”二字。唯有年轻,才是商场、情场、白道、黑道搏杀的真正本钱。
我不知道唐美此行的目的,也不想知道,更不愿意惹上这样的高手。
无赖们拿到自己要的酒,也就不再纠缠我了,自顾自地回到弹子台前继续着自己的游戏。
“还有呢?”我要了第二杯酒,向莎拉举杯致意。
“艾吉说,他能找到‘黄金之海’的入口,但那么多黄金牢固地焊接在一起,看到却得不到,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残酷的折磨。所以,他自己弄瞎了双眼,发誓再也不想看到黄金这种东西,免得迷失本性。最先的时候,他还能靠制造铜版画维生,现在瞎了眼,无异于自绝生路,呆在老城区的旧房子里吃国家救济金糊口,我猜他不会有几年活头了,到时候那个传为笑谈的故事,大概也就彻底停止,不再被人传诵——”莎拉放肆的笑容背后隐含着一丝兔死狐悲的哀伤,那些来自心底的深刻东西,是再多脂粉无法掩饰的。
“这真的是一个很好听的故事。”我喝干了手中的酒。
“莎拉,你说说那铜版画啊,这位先生或许会高价收购,是不是?毕竟我们也是为了艾吉好,他早晚都要死,何不卖掉那幅作品呢?”森急了,凑过来夺下莎拉手里的酒杯。
“卖掉?那种价格?森,傻瓜才会买呢!这位美男看上去似乎并不是傻瓜,哈、哈哈哈哈——”莎拉精明地扫了我一眼,从胸前的口袋里抽出一张皱巴巴的名片,“嗨,这是我的名片,真需要那铜版画就打给我,不过,我并不抱太大希望。还有,如果只是找乐子寻开心,在我那里过夜的话,需要一百美金,再见了宝贝。”
她把名片丢在吧台上,摇晃着走向角落里,直接坐在其中一个男人的膝盖上。
名片上只有一个电话号码,纸质粗糙之极。我扫了一眼,迅速记住了那串数字后,轻轻吹了口气,把它送到森面前。
“你的消息相当糟糕,所以我不可能付钱给你,抱歉。”我放下酒杯,准备离开。
森沮丧地叹了口气:“先生,其实我真的很想促成这笔买卖。艾吉的祖上是埃及最伟大的巫师,号称有洞悉古今、明察天地的本领,而且曾做过‘帝王谷’的职业向导,参与过很多金字塔的开发过程。当然,他现在是穷困潦倒了,但我相信他还是具有某种神秘能力,异于常人。”
没能做成我这笔生意,让他很不开心。
我最后还是给了他十美金的小费,关于“黄金之海”的传说很多,刚刚森描述的不过是其中一种,不管实际上有没有这回事,为了他的那种热情,都该得到一些奖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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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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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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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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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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