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和女神在荒岛>第一百零七章 伊人的消息
  笆雅死了!死得很决然,她的死,也让这个部落的人彻底地安分了下来,在此期间,落雁和两个女人,全身心都投入了教化当中,重新塑造着女人们的三观。

  就这样,一周又过去了,教化行动很有成效,最起码,这些女人们都变得和善了起来,以前偶尔能感受到了那种戾气,也消失不见了。

  大家互帮互助,生活变得井井有条,我觉得差不多了,就带着女人们迁徙到了深坑之下,即便经历了教化,还是有些人,对蛮山族以前的那种忌讳讳莫如深。

  这个时候,鸢尾和一些跟她要好的人,就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她们以身试‘忌讳’,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又有两名圣女在营地长期生活的经历,那些忌惮的人,总算是放下了心里的大石头。

  但这件事,却给了我一个严重的信号,要想彻底教化这些原始人,要走得路还很长。

  有了她们的加入,生活场地变得紧张了起来,但这些女人可比生活优渥的现代女人们强多了,她们因为要经常劳作,为了整个部落,负责后勤工作,所以,很多人都具备一些基本的能力,诸如编织、建造之类的。

  短短半个月的时间,我们的树屋旁边以及四周,就有了六七座树屋被修筑了起来,而且,看样子比我们的还要解释。

  整个过程是在沉鱼落雁和鸢尾的主持下开展的,这个过程,我们反而成了旁观者,大家都对她们的能力叹为观止,至于打猎的工作,她们也包揽了一部分,我负责领队,在必要的时候,给予帮助,因为一旦遇到大型的猎物,很有可能会有人因此丧生,我的任务,就是保护大家的安全,打猎反而成次要的了。

  谁说女子不如男啊,跟她们相处久了,我才彻彻底底地明白了这个道理,甚至比起男人来,她们更加细致和团队合作,有一天,五个女人合谋,用计策杀死了一头恐鸟,而自身毫发无伤,这简直把我看呆了。

  而在某种程度上,我渐渐有了酋长的待遇,女野人们会主动跟我示好,有的胆子比较大的,甚至半夜三更直接钻被窝,因为,这种事,在她们以前的部落里,是很常见的。

  蛮山族的女人,除了神职人员外,地位特别底下,说白了,就是男人们奴隶和仆人,一个长相端正的女人,在街上,随时可以被男人拖走糟蹋,除非她已经被酋长和贵族们看上,并公之于众。

  所以,那些已经失去了贞操的女人,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用这种方式勾引我,来达到某种平衡,为了往后的生活而打算。

  看来,某些人性的特征,真的是普遍存在的。

  这种事儿,一次两次还好,后来就有点不胜其烦了,关键我和其他几个女人住在一间屋子里,容易引起争风吃醋现象,特别是对于米娜,她早先就不怎么看我顺眼,一直以为我是混蛋色狼,本来身边就围着好多女人,要是再跟女野人乱搞,我就被彻底唾弃了。

  为了我的终身幸福着想,我只好下令,禁止了这种活动。

  之后,我明显感觉到了女野人们对我屋里女人的怨气,现在就一个男人,凭什么你们占着?我们不行?我一时间有些慌了,要是任凭这种矛盾持续发展,可能会产生不可调和的后果。

  伤亡事件也是有可能的。

  为此,我专门将几个负责野人教化的女人叫在开了会,大家都感受到了这种随时可能爆发的危机,究其本质,三个字:缺男人!

  这世界本来就是阴阳调和,才正常存在,孤阴不长,孤阳不生,一旦缺一,就会造成事故。

  要知道,断指以前还有七个兄弟呢,八个人一人拥着三两个女人,倒也是正常的,而现在呢?女人的人数增加了,男人却只有我一个了,而且,还不是公用的,那些女人能没有怨言吗?

  可上哪去找能跟我们一起和平相处的男人啊?这完全是一个无解的难题。

  难不成,要我真去当种马吗?

  这人生啊,就是有各种各样的尴尬,然而某件事的发生,却暂时打破了这个困局,也让我不得不离开营地,去踏上更远的征途。

  我记得那是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我们照常去打猎,来到了一条小河边,中午休息的时候,有人从河里发现了一个玻璃瓶子,这玩意,以前野人可没见过啊,晶莹剔透的,实在太好看了,马上就引起了轰动,每个人都开始想据为己有。

  大声呵斥了几句,谁想到,她们竟没一个理我的,落雁和鸢尾已经很不容易在周围维持秩序了,趁着混乱,还被人给装了几下,我简直气疯了,对着天空开了一枪才制止了这种暴行。

  “特么的,这么多天的教化喂了狗啊,劣根性!垃圾种族!”

  我心中暗骂,这时,那个瓶子已经到了落雁手中,我在骂人训斥,没怎么注意,她突然跑了过来,将瓶子递给了我,我才发现,里面居然有张字条,这是一个漂流瓶。

  拆开之后,一看到那纸张,我眼眶就湿润了!

  是伊莲娜!

  这纸张,正是从她那本笔记本上撕扯下来的,忙不迭拆开纸张,里面只有简短的一句话:急需水和食物,救命!

  这句话是用三种语言写成的,中文和英文,还有一种我不认识,大概看起来像是西班牙文。

  “这玩意是从哪里捡到的?”

  我大喜过望,赶忙让捡到瓶子的人,带我去了地点,可惜没什么发现,唯一能确定的是,这玩意是从上流冲上来的,也就意味着,伊莲娜现在在丛林深处,她遇到了危险。

  想到这里,我心急如焚,即刻带人返回了营地,拿好了装备,带上了物资,就准备出发去救她,可米娜一行人却死死地追了出来,让我不要冲动,凭我一个人的力量,根本找不到,等回头我们计划好了,大家一起去,就算遇到了什么致命危险,也有人分担。

  我知道她们是一番好意,但时间已经来不及了,这个漂流瓶根本就不知道已经几天了,没准现在伊莲娜已经到了奔溃的边缘,我多耽搁一秒钟,她就有一秒钟的危险。

  所以,我断然拒绝了她们,更何况,这次还有手榴弹,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要保住性命,还是挺有可能的,再说了,我已经不是那个愣头青了,伊莲娜虽然对我极其重要,但超乎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我还是不会去干的。

  甚至,我心里已经做好了打算,这一回无论什么结果,我都会欣然接受。

  女人们已经跟我相处了很久,大家都知道我的秉性,也就不再劝阻了,只让我万事小心,别忘了还有这么一大家子人在等我回来呢,我是大家不可或缺的那最重要的部分。

  说实话,这大概我这一生听过的,最温馨的话了,一瞬间就泪目了,女人们还想跟我来个依依惜别,一人送我一个拥抱,但我知道,时间不会等我了!

  出了营地,我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了那条小河,顺着小河的上流,一直往前寻找,期间遇到了各种古怪的动物,这些地方,都是我们以前没来过的,生态环境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让人眼花缭乱,宛如迷失在幻境当中。

  但总归是运气不错,这半天下来,我没遇到什么可以威胁到我生命的东西,黄昏时分,我给自己在树上搭建了一个临时休息点,睡到了黎明就继续起来顺着河道走。

  这一天上午八九点的样子,河道居然在前面一分为三,我纳闷不已,只能听天由命,选择了左边的一个河道,但很快我就反应不对劲了,因为我闯入了一个山谷,那山谷之下,气候宜人,驻扎着大量的野人,浑身黝黑,气势暴戾,个个凶神恶煞的,就连女人,都是如此。

  “是黑部落!”

  正所谓是冤家路窄啊,我实在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们啊,这条河的支流,正是从山谷之上一座小山中流出来的,我只好退了回去,又选择了中间的一条路。

  这次比较幸运,一直到下午的时候,我看到了前面出现了一座巍峨的雪山,这座山很奇特,简直跟岛国的富士山一模一样,难道我来到了岛国吗?

  不可能的!要是在岛国,我们肯定早就被发现了。

  我工夫细想,我朝着那富士山前进,看起来,这条河流的真正发源地就是那座雪山,伊莲娜能留下字条,并塞进瓶子里,这就意味着她不可能被黑部落的给绑架了,应该是困到了什么自然环境当中。

  外面的话,不至于啊,有这条河,不至于缺水吧?

  难道说在某个洞里或者底下?

  只能照着这个方向找了,我沿途看到了山洞就进去找,可惜一无所获,到了彻底天黑的时候,我居然还没走到雪山脚下。

  真是望山跑马死啊!

  天又黑了,我升起了一堆火,加热一下我带的腌肉,吃完准备往树上去睡觉,这一天天的,累成个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找到伊莲娜。

  闭上眼,脑子里都是她的样子,也正是通过了她,我才了解到了一个新世界,想起那些缠绵悱恻的夜晚,我就愈发的难过。wWW.ΧìǔΜЬ.CǒΜ

  “伊莲娜!你到底在哪里啊?”

  在这没有人的黑夜里,也不必掩饰什么,我任凭泪水流淌而下,尽情地抽泣着,可就在这时,传来一声宛如鬼魅的声音。

  我忙扭头望去,不知道何时,我旁边那颗树上多了一只怪鸟,它的眼睛在黑夜里是血色的,发着猩红的光芒,让人不寒而栗。

  “什么东西?”

  我大吼了声,给自己撞了撞胆子,第一时间,蹿下树去,因为面对这种飞禽,你待在树上,活动不开,无疑是给人家当了靶子,搞不好再摔下去,弄个半死不活。

  那特么可就悲剧了!

  好在,那玩意并没有攻击,我长松了口气,给子弹上了膛,随后,悄悄地打开了头戴式手电筒。

  “吧唧!”一声,一道光束攒射而出,吓得那怪鸟“呱呱”乱叫,这时候,我才看清了它的样子,怎么说呢?长得奇形怪状的。

  脑袋像是鸡,身材是个肉球,三只脚,最诡异的是那只鸟喙,足足有半米长,与它的身材极为不附和,也不知道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生物,到底是怎么出来的?

  “滚!”

  遇到诡异的事物,我一般的处理规则是不招惹就不招惹,最好能把它给吓跑了,大家相安无事就好,可这只大嘴鸟明显不给我面子。

  在我一声喝出之后,它居然扑腾着翅膀,也开始乱叫起来,感觉就在跟我骂架似的,大半夜的,大家脾气都不好,我直接端起了冲锋枪,瞄准了这家伙。

  这大嘴鸟智商还挺高,我瞄准的那一瞬间,它就飞了起来,朝着我当头迎来,我紧张极了,要是被那只大嘴给啄一下,估计半个脸就不存在了。

  可就在这时,诡异的一幕发生了,那只大嘴鸟居然临时来了个折返,黑暗中,前方一阵攒动,不知道什么东西冲了过来,我匆忙将枪口下移,扣动了扳机!

  “砰!”

  一串火光喷出,我感觉黏糊糊的血液溅在我的脸上,那玩意冲势减缓,一个急转弯跑到了另一边,那大嘴鸟也飞向了它,落到了它的身上。

  手电筒的光芒扫了过去,我也看清楚了刚才那货的模样。

  居然是一只猞猁!

  不过这只猞猁未免太大了点吧?模样也挺怪的,那个耳朵,比一般的猞猁都要长好多,我甚至有点不确定,它到底是不是猞猁?

  但这一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刚才这两个畜生,竟然来了一波神配合,要不是我反应快,现在已经被猞猁一口咬死了。

  一个在上面吸引注意力,另一个潜伏在黑暗中,等待着机会!

  好绝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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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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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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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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