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下也没了怜悯之心,一脚将郝建踹翻在地,用枪指着他,冷笑道,“谢谢你,让我坚定了杀你的决心。”
这老瘪犊子终于慌了,仓皇地爬起来,一个劲地冲我磕头,“凡爷,我错了,绕了我这一次吧,我再也不敢了,以后,我就是您的一条狗,你要咬谁,我就要咬谁。”
“抱歉,这些话,对我没任何的吸引力!”我怼了怼枪头,在他的额头上,圈出来了一个红印子,“站起来!”
临死边缘,他不敢不从,慢悠悠地爬了起来,倒是挺配合地坐了一个双手抱头的动作,怯生生地站在那儿,满脸堆笑,等待我的指令。
“知道往哪走吗?”我调笑道,看着他那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这老瘪犊子全身一个激灵,惊恐万分地看着我,又突然跪下来了,问我到底想干嘛?我说不想干嘛,有句话叫什么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你要是三秒钟之内还悟不到自己要去哪?那我可就要开枪了。
谁知此话一出,这狗东西立马就朝着一个方向走去,让我跟上来。
去的地方是哪儿呢?
苦苣地。
当初我就是被他从那个地缝里推进去的,看来,他一直没忘记,只不过是想跟我装傻充愣。
我跟在他后面,将枪对准了他的后脑勺,警告道,“你最好别耍什么花样,万一我手一抖,走火了,你这脑袋可就开花了。”
他吓得瑟瑟发抖,一个劲地跟我点头哈腰,可那双浑浊的鼠目,却一直滴溜溜地乱转着,我估摸着应该是在观察附近的地势,准备逃走。
不过,我不会给他这个机会了。
所以一路上我都把他看得很紧,而且,那地方距离我们挖陷阱的地方并不远,他并没有多少机会。
十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那个苦苣地前面,郝建已经是满头大汗,腿肚子都有些发软,走一步,跌三步,要不是我用枪指着,估计早就瘫坐在地,不能动弹了。
“凡爷,必须走到这一步吗?”
直到这一刻,他还在心存侥幸。
“哪一步啊?”我故意装傻,“放心吧,死不了人的,你当时不是把我退了下去,我也没事吗?”
“嘿嘿嘿……”他干笑了两声,可那笑得真的比哭还难看。
“开心吧?地底一日游呢。”
“开心,开心。”他边说着眼泪边流,那一副样子,还真像个暮气沉沉的老人。
“嗯呢,开心就好,你自己走,还是要我动手啊?”
我照着他屁.股踹了一脚,这货借着这股力道,居然想往周边的林子里钻,说时迟,那时快,我直接对着他旁边的位置开了一枪,枪声炸响,这家伙吓得又跪地求饶了。
“回来!”
“哎,好。”
郝建就像条狗似的,爬了回来,一边爬,一边哭,我估摸着,在他以往的生命中,大概从来没有这么绝望过吧,说实话,看到那一幕,我心软了,可一想起自己是如何被对待的,我的决心就更强烈了几分。
“快点爬!”
一声爆喝,他加快了速度,很快就爬到了我的身边,抬起那张满是泪痕的脸,怯生生地道,“凡爷,杀人可是犯法的,要是救援队来了,你会坐牢的,保不准还是死刑呢,而且,我家里的人,也不会放过你的,凡爷,三思啊。”
“啪!”
我直接一巴掌甩了过去,“三思?你谋害我的时候,思过吗?”
“再说呢。”我诡谲一笑,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容,“你是自己不小心跌下地缝摔死的,关我什么事啊?”
“你……”
这一回,郝建彻底的绝望了。
他趁我不备,突然怒不可遏地冲了上来,拽住了我的冲锋枪,大吼道,“叶凡,我不会让你得逞的,我就算死,也要拉你垫背!”
“呵呵?你在搞笑吗?”
我抬起膝盖猛地向前一顶,将他撂倒在地,一脚踩在了他那张肥厚的脸上,喃喃道,“悲不悲哀?你连垫背的机会都没有?”
“去死吧!”
我像是拖死狗一般,将他拽到了地缝边,“自己跳吧,省得我出手了。”
“不,我不跳,对不起,凡爷,我不该动你女朋友的,都是潘莲那个贱人勾引我的,不管我的事儿啊……”
“妈的!真烦!”
临死之前也不能让人清净,谁愿意听他们的破事?
我一脚踢出,将郝建给踹了下去,在他惊恐的惨叫声中,我的心儿也拧在了一起,即便是收拾一个坏人,那种因为杀了人之后,良知的责难也依旧让我呼吸困难。
随着最后‘砰’的一声,我全身已经被冷汗给湿透了。
“都是你自己作死,别怪我!“
握深吸了口气,待在地缝边,平复了下心情,处理下现场的痕迹,当即往回走,这样的地方,这样的生活环境,就算以后救援队能发现他的尸体,也不会怀疑到我的头上。
当然,能不能发现,还是一个未知数呢。
现在我的事情还没办完,我必须得想个办法把那个出口给堵起来,这样一来,就需要一个大石头。
这样似乎很麻烦,那洞穴里污浊不堪,其实仔细想想,只要把空气给断了,他就死定了,更何况,他是被我仰面踹下去的,没准已经摔死了。
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决定要仔细弄一波。
那附近有条河,石头还烂泥都不是问题,到地儿之后,我先找来石头,将洞口封死,然后,用干草混合着烂泥,弄了酸泥,这东西以前农村都用来盖房子,特别牢靠。
用酸泥把洞口封死,已经是下午了,我在河里洗了手,就去附近打猎,这一回,运气挺好,我弄到了一只小羚羊,完事后我就扛着往回走了。
临近洞口前,我又稳定了下心神,准备了一套说辞,不然,待会容易在女人们面前露馅。
果然,一看我回来了,郝建没影子,潘莲急了,忙冲上来问,他去哪儿了?我板着一张脸没有说话,一直将羚羊拖进了洞里,才有感而发。
“我出去的时候,郝建说肚子疼,要去出恭,让我等他,后来遇到了美洲豹,我们俩就跑散了,我找了好几个小时,都没找到他,我估摸着,应该是凶多吉少了。”
“这么说?郝建给美洲豹吃了?”钟玲慧惊愕道。
大伙的目光顿时看向她,这丫头尴尬地吐了吐舌头,吓得没敢说话,躲到了我的身后。
“唉,也有这个可能,现在天已经快黑了,以他的个性,应该早就自己回来了……”
“那可能是真的遇难了吧。”米娜颇有感怀的说了一句,眼眸中出现了一抹苦涩。Χiυmъ.cοΜ
顾廷芳更果断,直接不满地道,“一个蛀虫消失了,不应该高兴吗?那种人,活着也没什么用。”
我心里暗暗捏了一把汗,这也太直接了吧?
没想到,米娜还补刀了。
“虽然,我不太赞成你的话,不过你说的确实是事实,那个男人就会吹牛,还色兮兮,非常讨厌。”
卧槽!这还是米娜吗?看来她也被郝建给伤透了。
这样一来,我压力小了许多。
“也对,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只能说是他运气太差了吧。”钟玲慧拍了拍我的肩膀,“凡哥哥,我知道你心善,但也别太自责了,这件事既然发生了,我们都没办法改变。”
“呵——”
倒是这时,伊莲娜阴阳怪气地看着我笑了一声。
大家的目光顿时看了过去,这洋妞直接转身去了外面,没准备跟我们搭话。
“我去处理肉食。”
我心中‘咯噔’了一下,该不会是那女人发现了什么吧?我也没露出什么破绽啊?本来,在丛林里迷失就是很常见的事情。
因为少了一个人的缘故,吃晚饭的时候,我总觉得队伍里的气氛有些不对,每个人都各怀心事。
倒是潘莲让我侧目,这个贱人的奸夫死了,她竟然一滴眼泪都没留,不过就是跟傻了似的,一直目无聚焦地盯着远方看,连晚饭也没吃多少。
悲伤到欲哭无泪?不存在的。
她只不过是为了自己的投资打了水漂而一时之间回不过神来。
她根本就不爱郝建,与他在一起,不过是贪图利益罢了。
这天晚上,大家早早就去睡了,半夜的时候,潘莲那个女人,跟疯子一样,嘴里一直喊着‘郝总’‘郝总’,可把大伙儿给吓得不轻,后来才发现,是她梦游了,一直在那门口瞎转悠,时不时营养怪气地笑两声,似乎在跟什么人甜甜蜜蜜的共度二人时光。
“都别吵,梦游的人是不能被吵醒的……”伊莲娜嘱咐着大家闭上嘴,没了睡意,女人们挤在一起瑟瑟发抖,吓得魂不守舍,可她们不知道,此刻最怕的那个人,其实是我。
我跟潘莲啥关系?我怎么就不知道她有梦游症呢?
而且,这也太夸张了点吧?
虽然接受的是无神论教育,可在那一瞬间,我真的茫然了,该不是郝建的冤魂来索命了吧?
伊莲娜似乎注意到了我的异常,时不时地偷瞄我几眼,我只好强忍着恐惧,让自己看起来没什么破绽。
谁知那晚上,潘莲的梦游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我们都吓得睡不着,等时间一久,我也觉得有些不同寻常了,因为太假了,但又不能拆穿她。
所以,我在想,会不会这女人故意装的,想要突破我心理的防线?
难道我错了?这一对狗男女是真爱?
可你们真爱,也不能绿我啊?
接近黎明的时候,大家总算都睡着了,结果一大早,我就被噩梦吓醒了,梦里,郝建满脸是血,死死地抓着我的脖子不肯放手……
真该死!杀人后遗症吗?
不经意抬眸,眼前出现了极为香艳的一幕,那些女人都在酣睡,倒是完全不顾及自身的形象,七零八落的,钟玲慧枕在米娜洁白的双腿上,哈喇子流了一地,不时地砸吧着嘴皮子,一副贪婪的样子。
米娜的一只手则在顾廷芳的胸前,位置放得相当敏感,顾廷芳则躬着身子,双腿曲张,像个抠脚大汉的姿态,春光大放,唯一一个比较正常的就算是潘莲了。
我狂咽了几口唾沫,优哉游哉地欣赏着面前的盛景,荷尔蒙跟肾上腺素一样往上飙升,燥热难耐。
“不行了,再砍下去,可得出事了。”
我浑身一个哆嗦,准备出去透透风,顺便消化下情绪,刚到洞口,背后却传来一声轻吟。
一回头,我怎么把她给忘了呢?伊莲娜。
她睡在最里面,我刚才还注意,此刻,她那张俏脸上沁出了香汗,脖颈处香汗淋漓,两只手有些不安分。
大早上的,这妹子该不会梦到什么少儿不宜的东西了吧?
看到这里,我嘴角上扬,来了兴趣,慢慢走近她,谁知这女人更加疯狂。
“呼……”
我大口的喘息着,那一刻,我只觉得鼻血飞溅,整个人都要爆炸。
“咕咚……”
狂吞几口唾沫,我心猿意马。
两米,一米……两人的距离无限逼近,突然,闪过一道白影,我还未反应发生了什么,整个人就给拽了过去。
夺命剪刀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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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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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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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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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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