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无堂虽说消瘦,但个子生得不小,肩膀也比江循稍稍宽那么一号,江循正捉摸着那玉带钩的穿法,左肩衣服便顺着胳膊下伸的弧线滑脱,露出明晃晃的半面肩膀。
在地洞里养了三年,江循的皮肤有种缺乏光照的苍白色泽,他正准备把衣服拉上,就听得一记清脆的异物落地声,下一秒,丢弃了翠竹杖的殷无堂便径直扑了上来,挂在了江循的脖子上。
江循嘴里还咬着衣带,就被抱了个满怀。
殷无堂的双臂铁钳似的,双腿却又用不上力气,江循猝不及防,被他拉着一起跪倒在地。
此时江循唯一的感觉是……太瘦了。
一把孱弱的骨头正挂在自己身上,埋首在自己胸前,就像是一道孤独的影子。很快,江循胸前的衣服就有了轻微的濡热感,那瘦得只剩下一层骨皮的肩膀上下耸动得很是厉害。
江循沉默了,他把手掌压在殷无堂干枯泛白的发丝间,来回摩挲着。
……他还那么年轻,但已经有了白发。
殷无堂的声音讷讷的,带着一股颤抖的热气,隔着一层衣服,直接吹入了江循的心口:“你回来了。”
江循深吸一口气:“嗯,回来了。不走了。”
闻言,殷无堂却把自己的身体佝偻得更深了,右手死死地抓着自己原先丹宫的位置,把那片衣服捏得满是皱褶,声音细弱近乎于呻/吟:“太好了,我没有害死你。我的金丹没有害死你……”
江循愣了愣:“什么金丹?”
殷无堂飞速伸手抹了抹脸颊,抬起脸来,笑得有点傻气:“没什么,不重要了。你……”
可还没等殷无堂再说些什么,江循就把手掌轻轻抵在了他的丹宫处,觉察出那里的空荡后,他的眉头轻轻一拧,一抹金色盛光霎时间自他掌心间旋涡状涌出,像是暗夜中的一点流星。流星尾部扫出了一点明光,在殷无堂的瞳孔间溅出一朵星花,随即彻底没入了他死寂一片、毫无灵气的丹宫。
他的呼吸陡然急促起来,抓住江循双臂的手指也一根根收紧了。
在江循的掌心与他丹宫的接合点上,那片被强行剖出的灵光金丹飞旋着在殷无堂的体内重新诞出,灵气顺流,根骨再生。
就像是一幢年久失修的建筑物,檐突腐朽,砖瓦颓圮,江循用心念催动,把那些旁逸斜出、废弃荒旧的东西一样样剔除干净,将它重新变作闪闪发光的模样。
——让那个白杨一样的少年回来吧。
殷无堂被粉碎过一遍的筋络骨骼被流水似的金光轻抚而过,光过之处,裂纹和伤痕皆消灭不见,光洁硬朗如新。
江循用空余出的那只手轻轻抚摸着殷无堂的头发,指隙间露出了历历灰白色的头发,他贴在殷无堂耳边轻声道:“不管你想告诉我什么,我先把金丹给你补上。”
治愈的金光在骨缝间流淌的感觉让殷无堂的身体一次次止不住地痉/挛,他却坚持努力睁大眼睛看着江循。
……第一次……不是因为吵架靠得这么近。真好。
江循听到了殷无堂低哑的、仿若梦呓一般的低语:“……我要是早一点遇到你就好了。”
江循并不作他想,只一下下有节奏地拍打着他的后背。
周身燥热,灵力蒸腾,大股大股的汗水从殷无堂的前额涌下,即使被汗水渍了眼睛,他还是坚持盯准江循不放,喃喃道:“我要是早一点懂事就好了。……这样你就不会那么辛苦了。”
江循眉心一动,原本揉着他湿漉漉额发的手指转而向下,盖住了他那双明亮的眼睛。
……往事不可追,不如期待来日。
江循压低声音,浅浅一笑:“说实在的,指望这些,不如指望我不要再死一回。”
虽然开了个玩笑,稍稍缓和了一下有些悲伤的气氛,但他仍能感觉到,殷无堂还睁着眼睛,看着自己所在的方向,染着水雾的睫毛正小幅度地在手心里扫动着。
他没有进一步的亲昵动作,也没有更主动地贴近。
他只是这样注视着自己。
……好像,仅仅只需要看着,他就很满足了。
施法终了,他把瘦成一道影子的殷无堂抱上了床榻,盖上了被子,顺便扯了扯自己也被汗湿透了的衣服,笑道:“……算是还这件衣服的人情。”
殷无堂许久没有体会过灵力在体内缓缓流涌的感觉了,陌生得有点吓人,不过他还是尽力挤出一个笑脸,柔声道:“……那我这件衣裳还挺值钱的。”
既然殷无堂的身体已经被治愈妥当,江循斜坐在床边,单手支颐,脚踏在一方脚凳上,问起了正事:“兔子,这三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屋内一时无言。
朔风过境,掀起细细的沙石,拍打在窗间糊的明纸之上,惊地那一焰燃烧的烛火摇动起来,鲜红色的火光被床边的月笼纱分解,变成了一片斑驳氤氲的红雾。
在这三年里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殷无堂也是在前不久复苏后才听几个殷家子弟说起,现在又由他亲口转述给江循。即使如此,他还是恍恍然如置身五里迷雾,难以相信这世事更迭竟然如此之快。
三年前,以乱雪面孔抱尸回山的秦牧,一步步走上渔阳山,叩开渔阳山门,在秦氏弟子森然的包围圈中,冷声道:“秦家大公子秦牧在此,谁敢造次?”
秦母杨瑛在沉疴中听闻爱子归来,竟凭空生了力量,自病榻上翻起,披衣赤足赶向外面,拉住秦牧,一一询问关于秦牧小时候的问题,秦牧对答如流,杨瑛便以为是神迹,喜极而泣,缠绵重病竟然不药而愈。
回到渔阳之后,他呈上折子,上奏仙界,得到首肯后,便登临仙界,把这几年神魂分离,精魂寄宿在江循右手、另一半魂魄寄生在乱雪身上的事情娓娓道来,包括当年枫林截杀之事,亦是说得一清二楚。
秦牧的陈述,从头至尾没有一丝杜撰痕迹,完美自洽,合情合理,仙界也以鉴魂之术,验明了秦牧正身,确认他的确为秦氏之子。
因此,仙界只能宣布,秦氏弟子江循不仅无罪,而且护主有功。
……但这有什么用处呢?
仙界所认证的江循的身份,是“秦氏弟子”,而不是“衔蝉奴”。
秦牧多方奔走,却遭遇了与当年玉邈一样的绝境。
仙界之人无一听他诉说,无一愿意施以援手,即使是有心之人,也会隐晦地告诉秦牧,现在已经很好了,仙界愿意承认江循的清白,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你还要争什么说法呢?xiumb.com
而另一边,令人吃惊的是,秦道元不肯承认秦牧是他的儿子。
在他看来,自己的儿子不可能是这副模样。
——明明在他的记忆里,他的牧儿是那样乖巧懂事,绝不会用如此淡漠的态度对待他,更不会因为一个外姓之人对自己如此冷眼相加。
——他的牧儿长相冠绝四方,哪里是这样一副异域杂种的长相?
——还有……他怎么可能认不出他的牧儿?他怎么可能差点儿在听涛道上杀了自己的牧儿?
——他的牧儿……他的牧儿,早就死了!
——这个人是江循生前的小厮,他定是和那江循沆瀣一气,采取了什么邪异之术,想要李代桃僵,夺取他本来打算留给牧儿的百代基业!
秦道元不顾仙界亲自盖章的鉴别结果,也不顾杨瑛的劝说,日/日发狂,见秦牧便要动手除害,至于秦家家事,他早已无心处置,荒废多时。
到后来,情况愈演愈烈,以至于秦家人心动荡,惶惶不可终日。
最后,杨瑛不得不含泪将秦道元囚入了秦家的囚室之中。
那囚室曾被江循一把火烧尽,秦道元一力将它重修一遍,誓要等江循归来之日,让他尝尽一千一百八十五道刑具的滋味。
然而,现在,这里成了秦道元的住所。
他成了这座监牢里唯一的犯人。
秦道元内丹受创,心神迷乱,蓬头垢面,骨瘦如柴,每日在狱中向西方呼喊秦牧的小名,神神鬼鬼,念念叨叨,披头散发地持一柳枝,击缶而歌,为秦牧招魂。
爱子如命,如痴如狂的秦道元,怕是早在知道自己儿子死去那天起,就已经疯了。
秦道元已疯,秦牧便接替其位,成为渔阳家主。
其他几派倒是相当安分,三年里无甚大事,直到近日,传闻吞天之象再度复生,魔道势力纷纷抬头,才又卷起了一股腥风血雨。
提及近日来的乱象时,殷无堂压根儿不敢细说展枚的伤势。
江循刚刚复活、灵力应该还未能全然恢复,他一旦得知此事,万一一时冲动,贸然下山找那些魔道算账怎么办?
殷无堂想到这里就是一阵胆寒,果断一笔带过,只含糊说展枚身上有伤,魔道步步紧逼,乐展两人便被迫率部退居殷氏。
江循也没太在意,随口问道:“那东山呢?”
殷无堂猛地吞了一口口水,发出了蛮清晰的“咕咚”一声。
见殷无堂紧张成这样,江循反倒觉得好笑起来:“怎么啦?我问及东山,很奇怪吗?”
殷无堂耳根红了,他也为自己的过度反应怪不好意思的,挠挠通红的耳垂,诺诺道:“自我醒后,观清来看望过我一次。……我看他的状态与往日并没什么不同。所以……”
说到这里,他稍顿了顿:“……所以我不明白,为什么所有人都说他疯了……”
殷无堂醒后,最为诧异的就是所有仙界正道之人对待玉邈的态度。
再没有人轻易提过这位年少有为、天纵奇才的东山家主,一旦提及,必然摇头,称其心智有失,再难堪大任。
然而民间却盛赞,东山玉氏的家主斩妖除魔,杀伐果断,为民除害,是少有的铁血君子。
上次殷无堂与玉邈相见,他却感觉玉邈与往昔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他觉得奇怪,也拿这个问题问过纪云霰。纪云霰只平淡道,别人种种议论,不足为信。信你自己所信的便是。
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玉邈的消息告知江循后,殷无堂有点惴惴的。
……他并不知道江循对玉邈是什么态度。
江循沉默了许久,才抬起头来,换上一副粲然的笑脸:“一会儿我去找一趟阿牧和秋妹,再去看看枚妹他们……”
在言辞间他刻意地忽略了“玉邈”这个人,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该用怎样的态度去面对他。
他只知道,当听到“观清”二字时,他的心口非常明确地抽搐了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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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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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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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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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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