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华灯依旧辉煌,车辆来来往往,行人茫茫如织,只有那一栋栋的楼房,如我一般沉默的矗立在这街边,想要融入这繁华盛世,却孤独而无助。
这是个喧嚣热闹的城市,但却给我冰凉清冷的感觉;这是个熟悉的城市,相对于我而言,却是那么的陌生,虽然在这里生活了两年的时间,但只有夏燕租住的那间小居室,才是我熟悉的感觉到温暖的地方。
可是从现在起,这处曾经熟悉的让我感觉温暖充满欢乐的地方,也开始变得陌生起来。
于是,我情不自禁的想到了夏燕,想到了她那泪流满面的脸,想到了她孤独无依的站在楼前看着我远去的样子……
这个时候,街边一家商铺里,传来了任贤齐的歌声,是那首《流着泪的你的脸》。我停了下来,就这么站在商铺门前,泪流满面,跟着音乐的旋律,心里一遍遍的默默唱着,“……流着泪的你的脸,在我脑中不断的盘旋,许多话没向你说,但我已没有勇气回头!流着泪的你的脸,倒映整个城市的灯火,其中孤独的一盏是我;片片梦碎的声音,也是我……”
没有人知道,这个时候的我,很想找个地方,大哭一场。
一段从高中时期就开始萌芽,前后长达八年的爱情,就在这南方的城市里,一夜之间化作泡影消散。
心爱女人的出轨,让我心中的痛楚,无以复加。本应该痛恨她的我,这个时候脑海里却总是浮现出,刚才分手时,她那泪流满面、孤苦无依的样子。
“快看,那里有个傻子,站在那里哭呢!”
“这么大的一个男人,竟然会当街流泪,又怎么可能是傻子?他一定是被人伤到了心!”
“且,不就是一个没用的男人!”
“你怎么能说别人是一个没用的男人呢?”
“只有那些没用的窝囊废,才会被人给伤得当街哭啊。”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在我的周围竟然围了一些人,正对着我指指点点。而那个满脸脂粉都掩盖不住皱纹的女人,更是尖锐无比的说我是一个没用的窝囊废。
“难道我真的这么没用吗?”看着周围人的指指点点,我难过的低下了头。
这个满脸脂粉的丑女人说的没错,我的确是一个没用的男人。要不是因为我的没用,夏燕又怎么会去出卖自己的身体来赚钱买房子?因为我明白,夏燕也是深爱我的,她确实是想着和我结婚一起白头到老,所以她也是为了能和我早日结婚早日有个自己的爱,而努力赚钱买房子。
可是,对于我来说,这却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与侮辱!试想,一个男人还得靠她的女人来出卖自己的身体买房子,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感到耻辱的呢?
“啊!我不是没用的窝囊废!该死的老天,你给我看着,有一天,我也会成为站在这个城市的金字塔尖的人!”
突然,我的情绪爆发了,挥舞着双拳,仰天吼道。
“果然是个疯子!”
周围那些刚才还对我指指点点的人,被我这突然的举动,给吓了一跳,纷纷走避不及。
我也懒得和这群吃瓜群众一般见识。吼了一嗓子后,我的心里并没有舒坦,反而感觉有些更堵了。
我知道,这个时候的我,必须得好好发泄一下。如果不能将心中郁结给发泄出来,我都不知道我会不会疯掉。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擦干了脸上的眼泪,我提着行李袋,继续向着街的那头而去。我知道,街的那头,有一家叫做“风花雪月”的酒吧。
风花雪月酒吧和别的酒吧不一样,并不是依靠那些重金属音乐轰炸来吸引客人。这间酒吧里有歌手驻唱,充满了文艺格调。
来到风花雪月酒吧后,我直接走到吧台,叫了两打百威啤酒,一瓶爱尔兰威士忌,把身上买钻戒剩下的钱,一下全给花光了。
今朝有酒今朝醉。至于明天,我不想去管了。先把今晚给挺过去,再说吧。
交了钱后,我就站在吧台旁边,一边等着侍应生给我拿酒,一边留意着合适的座位。
这个时候,我看到离酒吧演艺台不远处有一张桌子,位置挺好的,可是却坐着一个独自喝着闷酒的长发女人。
管他了,就那里吧。我对酒吧侍应生说,“看到那张桌子了吧?把酒给我送到那里去。”
然后,我就径直地走了过去,来到了那个长发女人的身旁。虽然酒吧的灯光暗淡,女人的脸也被披散下来的长发给遮挡住了,但我莫名的就认为这是一个漂亮女人。
“美女,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来,我请你喝酒吧。”
我说着,也不管这长发女人是不是同意,便直接坐到了她的对面。
“你说什么?”女人冷笑了一声,像看神经病一样的看着我,“你说你请我喝酒?”
“是啊。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啊!”我也没管这女人什么态度,一边说着,一边招呼侍应生,将我的酒放到了女人面前的桌子上。
“你说请我喝,我就喝啊?你没毛病吧?不是什么跳梁小丑都有资格请我喝酒的!”长发女人看着我,不屑的说道。
“我不是跳梁小丑。”我很认真的纠正道,“虽然我不知道请你喝酒需要什么资格,但是,如果请你喝酒真的需要一种资格的话,我觉得我一定是够资格的那个人!”
“哦。比如呢?”这个长发女人似乎有了兴趣,换了一种平淡的语气问道。
我指了指台上正在演唱的驻唱歌手,说道,“比如,如果是我上去演唱的话,一定会唱得比酒吧这个驻唱歌手唱的好听!”
“那我就给你一次证明自己的机会!”女人说着,伸手招来了酒吧侍应生,在他耳边悄声说了什么,然后就转过头来对我说,“好了,现在,你可以上去换他下来了!”
果然,长发女人的话音才落,我就看到酒吧侍应生上去将正在卖力演唱的歌手给叫了下来。
既然话都说出去了,我又怎么能认怂呢?于是,我将行李袋放在桌子脚下,背着我的吉他,走上了酒吧演艺台。
站在演艺台上,我抱着吉他,用调音器调好了音,然后拨动了琴弦,《迷途》的旋律便飘荡了起来……
“这繁华谁能看得清,再一次,眼迷离;这喧嚣谁能躲得及,再一次,侵蚀你;这往事谁又曾提起,再一次,忘却你;这来世谁还会相遇,再一次能爱上你?我迷了路,找不到地图,这感情的路走的好辛苦;我迷了路,找不到退路,这世界怎么变得那么的麻木;我迷了路,找不到来时路,这身旁的人都形同陌路;我迷了路,在原地踏步,而你的心已飞到了远处…….”xiumb.com
我一边弹唱着,一边想着夏燕,将这所有的情绪都给糅进了音乐中,唱到最后一句时,我的眼角再一次出现了温热感,那是熟悉的眼泪滑过的感觉……
一曲终了,我还沉浸在这种悲痛里。直到台下如潮的掌声响起,我才清醒过来,然后也不管酒吧里那些客人再来一曲的要求,抱着吉他走下台来。
我又不是酒吧驻唱歌手,没有义务为他再来一曲。我来到这间酒吧,目的和他们是一样的,只是想发泄一下内心的情绪而已。
坐在长发女人的对面,我看着她,平静的说道,“现在,你觉得我有资格了么?”
“嗯。你的声音很不错。我能听得出,你有故事?”长发女人看着我,有些赞赏的问道。
“我不止有故事,我还有酒。现在,我请你喝酒!”我拿过一个酒杯,倒了一杯百威啤酒下去,又倒了一点威士忌进去,然后将酒杯拿在手上,轻轻晃动了几下,递到了长发女人的面前。
“这样喝?”女人看着我调好的酒,有些惊疑不定的问道。要知道,她此前喝的都是纯粹的啤酒,哪喝过这种啤酒和威士忌掺杂一起的混合酒?
“怎么,你害怕?”我一边说着,一边也给自己调了一杯混合酒,然后端起来,和长发女人面前的酒杯碰了一下,仰头就一口喝了下去。
看到我就这样喝下了一杯威士忌和啤酒掺杂的混合酒,长发女人不禁有些呆愣。
“怎么,怕了?”我挑衅的问道。
“且,喝就喝,谁怕谁啊!”长发女人不肯认输,也端起面前的那杯混合酒,一口干了下去。
看长发女人这么直爽,我什么也不说,直接找酒吧侍应生,要了个那种装扎啤的广口大玻璃瓶,将一瓶威士忌全倒了进去,然后往里面添加啤酒,继续调起混合酒来。
调好混合酒后,我又给两人分别都倒了一杯酒,“来啊!继续喝啊!”
“喝就喝,谁怕谁啊!”女人不屑的说道,接过酒杯和我碰了一下,就豪爽的干了。
然后,第三杯,第四杯……一大瓶混合酒就这样被我两人给喝完了。
头痛欲裂中,我喘着粗气,盯着女人问道,“我们开、房去,敢不敢?”
“走!”长发女人虽然满脸通红,但却非常直接,就说了一个走字,然后就拉着我的手,向楼上的客房部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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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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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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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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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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