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是一种事与愿违,老余长大后,不仅没有变成被人仰慕的英雄,还成了被人嫌弃的混混。
生活,在麻木中浑浑噩噩,那一天在墓碑前,他突然醒了。
他必须做点什么,否则有一天他都会嫌弃自己。
“所以,我不需要你对我有什么改观,纯粹是我个人行为,没想让你们俩知道。”
上官瑶愣了一会,最后的答案,过于出乎意料,人的内心和宇宙一样复杂,她以混混的形象去判断余生,显然过于简单了。
她沉默了一会,说道:“想知道我为什么对你有偏见吗。”
“因为我是混混啊。”
她摇摇头,“也有我自己的原因。”
小时候的上官瑶,的确是一个温顺的乖乖女,说话不敢大声,听老师的话,听爸妈的话,文静乖巧的小绵羊,但正是过于老实了,上学时候没少被混混骚扰,觉得她长得漂亮好欺负,性格过于温顺的她,当街被骚扰,只敢低头躲开。
乖巧的人,有一种很强的羞耻心,觉得当街大吼大叫是的羞耻,她什么都不敢,让混混们更加得意忘形。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年多,她心情压抑,终于有一天乖乖女爆发了,当街大吼,赶走了混混,从此性格大变,外表还是那么乖巧温顺,但内心刚烈无畏。
对待恶人,坚决不能妥协,不能有一丝软弱,否则他们会得寸进尺。
这样的成长,让上官瑶对混混这类人,是零容忍。
老余听完,笑道:“你说的没错,做的也没错,哪怕极端一点,至少是保护了自己,以后见到我这类人,不必手软。”
“那可以再请我吃一笼小笼包吗,我昨晚没吃东西。”
“哈哈,当然可以。”
互相说了心里话,之前的偏见隔阂随之化解。
每个人都有另一面,不能单一的去概括。
上官瑶还是讨厌混混,还是看不顺眼老余身上的痞子气质,但至少她不会再恶语相向了。
吃完了早饭,老余要开车送她回学校,她摇头拒绝,要自己做地铁,分别之前,上官瑶突然对老余说道:“你在我眼里是个混混,但在你的街坊邻居眼里,是个保护他们的英雄,你做到了。”
“是吗……”
十一月的阳光下,老余茫然的站在那,腼腆的笑了。
阳光照进大学城里,懒床的小淑女,迷迷糊糊的醒来了,下意识的摸向身边,枕边人又不在了,她知道林舒去给她做早饭了。
说来也奇怪,每次林舒来过夜,她都会睡的很好,舒服得第二天都会懒床。
想起昨晚的睡前……她下意识的脸红了,林舒还真是在她身上使坏了。
起床去了厨房里,林舒正在煮粥,韩玉下意识的看向了他的手,咬着嘴唇扑过去,“从哪学来的。”
“天赋自带的。”
调侃的话,让韩玉娇滴滴埋进林舒怀里。
很显然,助眠绝活让小淑女很满意,她小声问道:“你要自律到什么时候。”
“淑女也有饿的时候?”
“讨厌。”韩玉嗔了一句,去洗脸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在这之前,她可是空窗了三年之久。
而另一边的海岛上,迎来鸡飞狗跳的清晨。
惨遭羞辱的李如月,情绪暴怒,砸了不知道多少个杯子,打破了好几个佣人的头,更羞辱的是,林舒单枪匹马闯到岛上,在李家的老窝里,把孙桐打成了重伤。
他断了多根肋骨,膝盖骨被敲碎,人已经被送到了市里的医院休养。
“如月,是我不对,昨晚出去和老板谈事情,不知道这边有事,你何必发这么大脾气,男朋友没了再找一个。”
“他是在羞辱我们李家,哥你能忍吗!”
李金蝉笑着抱住妹妹,“那你想怎么办?”
“杀了林舒。”
“他住在市里,那不是我们的地盘,杀他没那么容易。”
李如月甩开哥哥的手,瞪起眼睛,“那为什么他就能随随便便进入我们这里!”
这话说出来,让客厅里安静下来。
李金蝉抬起头,示意雷婷一起出去,两人走到豪宅院子里,刚刚笑着安慰妹妹的一家之主,转眼目露凶光。
“查到内鬼了吗。”
“还没有。”
“你觉得会是谁的船。”
雷婷不会随便下结论,并没有回答。
之前几次,只能说是林舒来捣乱,李金蝉并没有放在心上,他要面对的是白、宋两家的利益争夺,哪会在意一只老鼠。
但这一次,林舒真的把事闹大了,能进入李家的领地,打伤了人之后全身而退,对海盗家族是莫大的挑衅。
李金蝉看得出来,是白老爷默许了林舒的行为,那他也可以放手去做,“把林舒给我干掉,人头带回来。”
“是。”
“我也要去。”
李如月突然出现在两人身后,她出来偷听了,扭曲的脸尽是怒火。
“如月,这口气我会替你出,你不要冲动。”
“不行,我必须要去,他看到我的手了。”她举起那只戴着白手套的假手,那是李如月的禁忌。
九岁那年,过于调皮的李如月,不小心把手卷到了船桨上,当场失去了一只手,从那以后,李家人无条件的宠溺小女儿,生怕她心情不好,变成残疾的李如月,也因此变得戾气十足,行为暴力。
她不愿意让外人知道自己的假手,如果知道了,她会时刻注意对方的眼神,只要有一点奇怪,就会遭到李如月的耳光,家里佣人被打得习惯了,成了她暴躁的出气筒。
孙桐为了舔到软饭,演技高明,嘴甜的哄住了李如月,他早就知道李如月是假手,但始终装作不知道,所以深得李如月的信任。
只不过,就因为假手的存在,他到现在也没睡到人,李如月不想让他看到。
为了软饭,这些都忍了。
李如月也给了回报,给人给钱,随意让孙桐使用,去报复白千寻。
“如月,你太冲动了。”
“哥!我要亲眼看着林舒死。”说完,她看向了雷婷,“姐,你能杀了他对吧。”
雷婷点点头,伸手摸着妹妹的肩膀,不想让她跟随。
李金蝉狂妄道:“放心吧,这临海市里,能打败雷婷的人,我还没找到呢。”
“你船上关的那些人,也不行吗。”
“那些人有一半是你姐抓来的,你说呢。”他摆摆手,不说了。
海盗首领现在要做的事,是彻查内鬼,绝对不是船里的小喽啰,普通手下没胆子也没能力,一定是中层以上的头领,才能帮外人做到这些。
他和雷婷一起离开了小岛,表情逐渐严肃起来,“需要人手吗。”
“我一个人够了。”
“你总是这么自信,我问过十方和不二了,他们俩觉得林舒的水平,不会超过他们。”
“不可能,那人在隐藏实力。”
“都闯到我们的地盘了,还要隐藏实力,哈,这小子心里有多看不起李家的高手,我突然很想活捉他。”
“好。”
依然是自信的语气。
李金蝉有一个癖好,活捉高手,慢慢折磨,看着那些狂妄自负的人,逐渐被摧毁意志,服软投降,那个过程让海盗首领十分享受。
“陆地上你不熟悉,孙桐有个跟班叫卢鹤,你把他带上,如果活捉不成,就地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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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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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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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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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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