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结伴骑车的人,停在路边,欣赏着蔚蓝的大海,开阔的视野,心旷神怡,这是临海市最优质的骑行公路。
但两人很快注意到了坡下那条路,有一对在拍婚纱照的男女。
“这对夫妻颜值不错呀。”
“拍婚纱照,都会收拾的好看。”
“人家腿长啊,身高很配,不过……怎么就他们俩人啊,没摄影师吗,哎……怎么还亲上了。”
本来以为看到新婚男女,能沾点喜气,谁知道是一嘴狗粮,两个男生尴尬的骑上车,此地虐狗严重,不宜久留。
单车从身边呼啸而过,热吻中的两人,才惊醒的分开。
林舒像从梦里醒来一样,一脸的不知所措,秦梦也茫然的回避了几秒,然后轻轻笑了出来,拿出纸巾擦了林舒的嘴角,柔声说着:“我今天很漂亮吗。”
“嗯……”
“谢谢。”
她转身去看相机里的照片,回头做了个OK的手势,“拍的不错哦,该下一组了。”
语气明显恢复了正常,刚刚那一分钟,好像被瞬间删除了。
林舒笑了笑,“咖啡凉了,我去买杯热的,你换衣服吧。”
他也默契的删除掉了记忆。
这大概就是成年人的虚伪吧,有些事发生了,但会当做不存在。
等林舒出来的时候,秦梦刚好换完了衣服,变成了一身冷艳的黑色婚纱,他惊讶的张大嘴,“我觉得这套更适合你。”
“我也这么想的,所以才买下来。”
“花了不少钱吧。”
“拍照而已,不需要买贵的,用完就可以扔了。”她接过咖啡,喝了几口,放在了车顶,“趁着太阳好,先去拍照,这一组我要踩你的头。”
“踩头?得加钱。”
一下午,两人以大海为背景,乐在其中的拍了很多照片,秦梦沉迷换装,白婚纱,黑婚纱,红色新娘装,最离谱的是,还有一套战损版婚纱,脏兮兮的裙子撕坏成了短裙,衣服也破了洞,她还配了一双白网袜,当场撕坏,搞出了末日气氛。
“啥玩意啊,再给你配个电锯,你去打僵尸吧。”
“哈哈哈,好玩吧。”然后她真拿出了一个电锯,“你猜对了,这一套叫血色婚礼,你快躺下演僵尸。”wWW.ΧìǔΜЬ.CǒΜ
还真玩出个性了,林舒配合的躺下,秦梦用口红在他脸上画了几笔,当做血,又把自己的红唇擦的模糊,摆好姿势,一脸严肃道:“我们的婚礼出现了丧尸,新郎被丧尸咬了,我现在要忍痛砍死自己的丈夫!”
“来吧,亲爱的,我愿意死在你手里,不要让我变成丧尸。”
“呀!”
最后一张,留下了相机里,背景是夕阳落入海面。
也许这一张,才是他们今天拍摄最成功的一张照片,名字就叫:血色婚礼。
而相机里,也保存了那被删除的一分钟记忆。
真真假假,谁也分不清楚了。
日落时分,疲倦的两人各自回去了。
林舒要先把设备还给公司,相机的储存卡交给了秦梦,照片由她处理。
回去的路上,他稍微检查了一下衣服,看看有没有留下痕迹,发现嘴里除了咖啡的味道,还有残留的口红气息,自己莫名其妙的发呆了一会。
那一分钟的热吻,是一个没有逻辑的突发事件,两人都不清楚脑子在想什么,那一瞬间都不受控了。
人是理性动物,但不可能永远都是理性的,偶尔会有一些无法解释的冲动,比如有人突然有强烈的辞职想法,想背着包,远离城市,也有人在某个夜晚,突然想吃一碗螺蛳粉。
林舒笑着摇摇头,今天下午,无事发生。
黄昏的另一边,一个开阔的马场里,几匹雄壮的宝马在场地中驰骋,一头粉色长发的少女,在场中是最引人注目的,她骑马的气场有一股桀骜不驯的狂野。
何千语骑着马,缓缓走到白千寻面前,“姐姐,你怎么不玩。”
“我坐办公室太久了,骑马的技艺生疏了,不敢乱来。”
“我也有两个月没来过了。”她翻身下马,动作很熟练,姐妹俩之中,妹妹明显有更好的运动天赋。
她笑着调侃姐姐,“你的马再不玩,干脆卖掉吧。”
“好啊,本来就不是我想买的。”是白老爷在女儿十八岁生日时候,送的一批宝马。
因为临海市的富人圈子里,很流行养动物,当然不是普通人养个猫狗那样,天价养马就是他们的奢靡生活之一,而每个家族似乎也有不同的偏好,人人都知道古老门阀宋家,代代都养老虎,仿佛成了宋家的家族图腾,城市新贵的领袖白老爷,宅中有一只能分辨谎言的雄鹰,一如白老爷那锐利的双眼。
听说还有一个家族更与众不同,他们喜欢养鲨鱼。
马场里,渐渐天黑了,四周亮起了大灯,照亮全场,兴致不减的人还在继续骑马,何千语看天黑了,便不想玩了,叫来了训马师把马牵走。
“晚上想吃什么,我们俩好久没一起放松了。”
白千寻想了想,“想喝蘑菇汤了。”
“要不要在一起去泡个澡。”
“你出了一身汗,是该洗洗了。”
“姐姐你嫌弃我。”
姐妹和解,何千语又变成了那个爱说话的好妹妹,她在姐姐面前话特别多,从小到大一直如此,两人一起回到休息室,换回了衣服。
何千语随意的问道:“林舒那家伙怎么没跟你来。”
“他说害怕你,不敢来。”
“哼,你的保镖很不听话,以后我帮你多教训他。”
“你那么喜欢折磨他吗。”
何千语摇摇头,想不出清楚,她从小到大,什么事都是别人顺着她,偏偏林舒什么事都不顺着她,这种逆反心理,让何大小姐咬牙切齿,反而偏不放过林舒。
“你要是喜欢找他玩,以后随时叫他,我无所谓的。”
“真的?不影响你吗。”
“以后用到他的机会不多了。”
张人杰暴毙破产,让白千寻突破了最难的一关,接下来全是顺风局,从小小的红泥,扩张为更大的阵地,现在手握四家公司的决策权,和何长安的合作也很顺利,只要他那边能成功把人捧出来,不需要多火,只要及格就好,那么这条明星输送产业就成了。
到时候可以大量制造三四线的廉价明星,培养出足够的土壤,那以后就有遍地的男女团、遍地的男女偶像,他们可以不必有太高的身价,胜在数量多,可以随时量产的更新换代。
现在只等着打通这条路。
所以,白千寻觉得接下来的顺风局,可能没什么困难需要林舒了,有南香就足够了。
“既然你都放人了,那我就不客气了,以后随时找他玩。”
“他能陪你玩什么呀。”
何千语笑了笑,“不告诉你,他身上有很多好玩的地方。”
“你小心点吧,林舒很狡猾的。”
“在我面前,他的狡猾毫无作用。”
本小姐不知道绑了他多少次了,何千语毫不在意。
这时候,白千寻突然接到了电话,是南香打来了,语气明显不太好。
“怎么了?”
“白总,你必须现在回来。”
“出什么事了。”
“财务主管赵思君辞职走了,我今天下午委派了新的人去顶替,结果发现……账本有问题。”
“什么?”
白千寻匆匆挂了电话,急着要走,何千语见姐姐有事,主动帮忙,“我开车快,我送你回去。”
刚刚还觉得要用不到林舒了,可遇到麻烦的一瞬间,白千寻心里第一个想到的人,竟然是林舒,仿佛是本能反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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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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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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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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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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