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连小镇青年都不算,是实打实的农村姑娘,童年是在乡村度过的。
十二岁那一年,住在城里的外公去世了,那一栋老房子继承了给了她妈妈,一家人就此搬到城里住,来到了临海市的老城区。
父母因为没什么文化,继续在城里做菜农,在菜市场有一个小摊位,算是勉强在城市里站住了脚。
祝晚秋也开始在城市里上学读书,她是个本本分分的朴实姑娘,一开始还被城里的同学嘲笑她土气,穿的穷。
可没想到青春期几年的变化,给她带来了一次蜕变,土里土气的姑娘,变成了身材和脸蛋鹤立鸡群的班花。
她有天赋异禀的外表,如果继续生在乡村里,恐怕要在风吹日晒中毁掉天赋,但城里的环境,给了她鲜花开放的机会。
“你十几岁就长这样了?”
“嗯……我有点早熟,那时候就像个十八九岁的女孩。”
“后来呢。”
“后来……”
噩梦也开始了。
她那时因为脸蛋出众,很快就出名了,有人叫她狐狸精,因为她神态间有超越年龄的媚相,也有人叫她胖子,因为她的校服,总是被撑的臃肿。
她因为农村进城的缘故,心态上始终有点自卑,性格软弱,面对这些非议也不敢反驳,老老实实的上课学习。
本来只是青春里的烦恼,但那一年她的校服定制,是一个开服装厂的老板接手的,他一眼就注意到了少女祝晚秋。
“张人杰?”
“嗯……”
说到这,林舒几乎猜到后面的剧情了,他叹了口气,“原来是这样,他这个畜生。”
祝晚秋神色低落,“他害了我一辈子。”
“那你为什么会和他结婚做夫妻啊?哪怕忍痛打掉,也不该和他有什么牵扯。”
“我爸妈同意了。”
施暴者,用钱成功的收买了祝晚秋的父母,她爸妈本就是没什么文化的农村人,遇到这么一个有钱的老板,哪会在意女儿什么心情,当场就同意了。
祝晚秋那时候没什么主见,性格又软弱,在父母几番洗脑下,就这么被动了接受了命运的转折。
她爸妈眼里,这是天大的好事,读书有个屁用,你嫁个有钱的老板,一辈子不愁了,他们还替女儿高兴,哪知道这是亲手毁了祝晚秋的一生。
张沉生下来之后,祝晚秋的噩梦也开始了。
“他把孩子带走了?”
“嗯……”
说到这,她红了双眼,亲生儿子还没在自己身边一年,就被生生分开了,“他以保姆更专业的名义,把小沉带走了,那时候我很傻,什么都不懂,后来我才明白,他在提防我。”
“提防你什么?”
“怕我和儿子关系太好,以后儿子会偏向我。”
张人杰也是怕以后自己老了,祝晚秋知道记恨他的畜生行为,怂恿儿子去谋夺他家产,母子连心的对付他,于是从出生开始就把儿子握在了自己手中。
结果便是,祝晚秋每年只能见到孩子几次,母子关系愈发冰冷,到最后几乎是陌生人。
“他是变态吗?”
“他在我心里一直这样的畜生和变态,我还因为他,患上了心理疾病。”
“什么病?”
祝晚秋苦笑着,“我和他结婚了,是合法夫妻,你觉得我能躲得开吗?可我就是躲开了。”
林舒有点没听懂:“什么意思?你们夫妻……”
“从没有过,一次都没有了,分房睡了十几年。”
“为什么?”
“我恶心,他每次碰到我,我都会恶心的吐出来。”
创伤应激反应,严重到出现生理反应的呕吐,让张人杰再没能碰到祝晚秋一次,十几年间,他尝试过很多次,每次祝晚秋都会吐的惨烈,那根本不是演出来了,这让他很没面子,也彻底失去了兴趣。
反正张老板花天酒地,祝晚秋也没资格过问。
他们俩成了表面夫妻。
奇怪的是,虽然婚后关系很差,但张人杰的生意却越做越好,从一个工厂老板,逐渐扩大,坐拥了多个产业和公司,家里的住宅,也从一开始的宽敞大房,升级为了如今的豪宅别院。
十几年间,小老板,成了中年富豪。小娇妻,成了富贵太太。
祝晚秋突然流泪哭了出来,“当年我年纪小,什么都不懂,可日子长了,我越来越痛苦,你知道在这种生活里有多折磨吗?我恶心,我恨他,我也恨我自己当初的软弱……”
人生在那一刻戛然而止,剩下的只有一片荒凉,心如荒漠。
和一个侮辱过自己的畜生,做十几年的夫妻,这种日子,是恐怖的精神折磨,祝晚秋每次都会吐出来,说明她心灵的伤害,严重得无法恢复,也永远过不去这一关。
呜呜的哭声,发泄着十几年的折磨。
张人杰死后,她还没来得及发泄所有的压抑。
林舒抱住她,安慰道:“晚秋姐,都过去了,那王八蛋死了,尸体都烧成灰了。”
“可我的一辈子也没了,我本该好好读书,考上大学,这十几年我本该有那么多丰富的人生,现在我什么都没了,只剩下人老珠黄。”
眼泪止不住的流,她靠在林舒怀里,不再像个姐姐,更像是回到十几岁的时候,无助又无辜。
“那……为什么不离婚呢。”
“我父母和全家亲戚都受他恩惠,只要我提离婚,所有家人都来劝我,责怪我不珍惜好日子,逼着我继续过下去。”
她的软弱,也是她人生的另一大枷锁,让她不敢反抗。
“我尝试过很多次,要么家人亲戚来劝我,要么张人杰威胁我,我……我能怎么办,他生意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高,我跑不出去啊,我离家出走的当天晚上,就被他抓回去了。”
她被困在了富贵的牢笼里,如果她贪慕虚荣的日子,还能享乐其中,可偏偏她不贪慕,这种日子成了煎熬,也逐渐磨灭了她的心。
她放弃了,就这样一辈子吧,像一个没有灵魂的美丽躯壳。
张人杰知道她每天无所事事,心理又有问题,担心她哪天成了精神病,于是给她开了一家健身馆,就是如今的知秋健身馆,圈里人还夸张先生宠老婆。
总算有点事做了,祝晚秋便成了健身房的性感女老板,每天沉迷健身和瑜伽,让她在身体的疲倦中,短暂的忘记噩梦。也在那时候认识了邻居孟雨,成了唯一的朋友。
这种日子,过了几年,新的矛盾还是来了。
张沉逐渐长大,顽劣至极,到处闯祸,张人杰为了疏远母子关系,过分宠溺儿子,也自食恶果,让张沉十几岁就无可救药,完全没有栽培价值。wWW.ΧìǔΜЬ.CǒΜ
于是张人杰决定再生一个。
一年前,通知了祝晚秋,让她平静如修女般的生活,噩梦再临。
而整件事的主题,也终于落到了和林舒的关系上。
“我不可能接受再生孩子,可张人杰那个畜生,什么都做得出来,我走投无路了,孟雨胆子比我大,她给我出了主意。”
也是一步险棋。
林舒眨了眨眼,“她让你出轨?”
“嗯……我给张人杰戴绿帽子,他那么自负的人,一定会受不了,说不定会跟我离婚。”
“还真是个馊主意呢。”
祝晚秋擦掉眼泪,笑了一下,“如果你早几年出现,我都不会和你发生这些。”
来的早,不如来的巧。
当做了这个冒险的决定之后,林舒刚好出现了在健身房门口。
在那么多天时地利的铺垫之后,他们俩的故事,便从这里开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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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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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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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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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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