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
“小婶婶。”那边口气不甘,像被按着牛头喝水,顾言抒露出一抹微笑,在饮水机前取了一纸杯水,慢悠悠地呷了一口,“乖侄儿。”
“哼。”席昭的口吻凶狠起来了,“顾言抒你休想占我……嘶,真下手啊。”
她听到一声有趣的闷哼,止不住花枝乱颤,“哎对了,你什么时候回国?你的学业还没完成,伊莲娜女士是什么意思?”
“我母亲的意思现在不重要了,我一定是要回国的。对了,你让陆九襄赶紧走,他都在我家赖了三天了,高级碰瓷儿的,气死了人了。”Χiυmъ.cοΜ
顾言抒偏过头,侧脸夹着手机替自己套上鞋,“他还说了什么?”
“占我便宜呗,顾言抒,你也要我给你当花童吗?”开玩笑啊,他席昭毕竟也是有头有脸的人。
“臭小子。”头又挨了一记。
顾言抒听到电话里熟悉的男人的声音,唇角不自觉地翘了起来。不过——花童?
这是结婚才会有的,顾言抒之前冲动之下直接拉着他扯证了,后来发现陆九襄没有举行仪式的意思,她也不大好意思问,更何况这段时间里麻烦事接踵而至,她更加没有机会开口。
可是——
如果她说了,他会满足她吗?
这个电话挂断之后,顾言抒默默念叨了一会儿,才想起今天有一场面试,她打扮得美丽端正,擦了点淡粉,抱着简历出门了。
艳阳天下,馨园万物复苏,桃花灼灼盛放。
她摘了一朵摆在花圃外的一方白色木桌上,才悄悄地溜走了。照例陆思齐是会来这里小坐的,拾起带露的鲜花露出欣然的笑。
“婚礼在七月份,九襄准备得太早了。”
刘嫂笑得神秘,陆思齐又说道:“不过早些也好,他这一辈子,大约也就这一次。说到这里,我比他有福气。”
他结过两次婚。
这话里多多少少是有点怅然若失的,刘嫂的笑容随之停在了眼角。
她没有忘记,在顾枫晴之前,有一个人曾经做过这里的女主人。她的眉眼像极了顾枫晴,可惜气质稍逊一筹,算是陆氏的合作伙伴,酒会上见过几次,碰巧女方的父亲有意搭这条线,更碰巧陆思齐被数度拒绝之后,觉得除了顾枫晴这辈子和谁结婚都无所谓,既然女方有意,他就陪她。
于是两个人走入了婚姻的殿堂。
可是不全的真心终究是会产生摩擦的,她不能信任陆思齐,日复一日,猜忌和怀疑越来越重。她不能解释,因为他自己都清楚,他从来没有忘记过顾枫晴,他一直觉得是时间问题,可是后来被妻子点破,根本不是,原因是他从来就不肯努力。
他不试图忘了她,所以也不曾忘过。
后来绝望了,妻子说:“陆思齐,我已经走不下去了。”
他提了离婚。
本来该和平友善地离婚了,然后一别两宽地发展下去,只是女方却出了车祸,昏迷不醒地在病床上躺了几年。陆思齐便一直陪着她,那几年,顾枫晴和他身处同一个城池,他一次也没找过她。
妻子终于没有撑过去,两年后香消玉殒。
陆思齐从颓梦之中醒来,他终于硬起心肠,他决意忘了顾枫晴。不管如何,这样也算对所有人都有一点补偿和交代。
适逢陆九襄回国,他将陆氏的摊子抛了出去,他累得早已无心打理一切。
可是顾枫晴却找到了他,那天在t市最著名的景点,那是一座大桥,身后车流如水,顾枫晴带着一顶深蓝碎花的太阳帽,手恣意地扶在白色栏杆上,那是他见过的最美的手。
她一抬手,一微笑,问他:“陆思齐,有意向续弦吗?”
陆思齐故作冰冷,“没有。”虽然,只要她开口,他也不会说不,在顾枫晴面前,他从来就不知道拒绝两个字是什么模样。
顾枫晴“哦”了一声,看不见半点失落,海风吹开她柔软如藻的长发,被帽檐遮不住地与墨蓝色丝巾交缠在风里。
她拨了拨发,笑着说:“我遇到一个人,很喜欢,可是他不要我了。陆思齐,我想和你试一试,如果你不是言不由衷,我们结婚可以吗?”
他长久地沉默,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回答:“好。”
可是那句话成了他心里的结。
原来顾枫晴也是会喜欢上别人的,他一直以为,她对谁都不会动心,她累了倦了,受伤了,而自己,也永远愿意包容她。
只是他没听出来,顾枫晴很少骗他,那是其中之一。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也不长。陆思齐坦荡,前妻的东西该收拾的都收拾了,但也绝对没有刻意地藏起来回避她。
提出那个要求的顾枫晴,是知道他的处境的。
如果不是她,他也没有力气再续弦。可惜即便是她,人生的灰白也没有渲染出半分生动。
她还是爱自由,更甚于爱别人,爱自己,规规矩矩在陆家做了两年陆太太,终归还是闲不住,要往世界各国去看看,她的画笔,因为终日困囿而失了生动的颜色,她是注定属于自然的那一类人。陆思齐再不舍得,也只能忍痛放飞她。
离婚签字的时候,他说:“顾枫晴,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了。”
他问她:“你有没有一句真心话同我说?”
她笑了,“有。”
“当年你表白的时候,我拒绝了你,可是心给了我最诚实的回答,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你。”这是真话,她以为那个羞涩的少年会不顾一切地留住他,即便他家里人反对,因为她最喜欢飞蛾扑火的壮丽色彩,最喜欢反抗。
如果他那么做了,她会不顾一切地爱上他。
不过真是可惜,他屈从于现实,所以她对他的感情,始终没能深到那一步。
于顾枫晴而言,她这辈子唯独遗憾,不能用完全的一颗心去包容谁,她要的太纯粹,太深刻,骨子里对那些浅薄的情.爱不屑一顾。这也是她的冷漠所在。
陆思齐的手靠着冰凉的轮椅,慢慢地抬起目光,云翳聚散,随风飘去。
他笑了笑,“刘嫂,小抒这么大的女孩子喜欢什么样的婚礼,你知道吗?”
刘嫂谨言慎行,看了看他的脸色,保守地说道:“这个我也不知道,但是二少爷总该问过她再做决定的不是吗?”
陆思齐摇了摇头,“九襄做事一向稳重,唯独在顾言抒的事上,手忙脚乱,顾此失彼。”
如果真的出了岔子,陆思齐也不会觉得奇怪。
被陆九襄揪着回国的席昭,一直到了过了t市的机场安检走出来,才被松开了四肢的钳制。但是这样一点用也没有,他的手机、钱包、银.行卡全都在这个男人手里,他现在叫天天不应,悲催地捂着脸,任由身后一个壮汉像提水果似的扯着他的连衣帽往外走。
出了机场,只看到馨园的一辆黑色宾利,席昭嘴唇一撇,哼哧道:“小叔叔,你这是要绑架人质?”
结果陆九襄没有说话,席昭被人一头塞入了车。
跟着陆九襄坐上后座,对副驾的人语调淡淡:“把东西拿出来吧。”
席昭才发觉那儿有人,正奇怪着,猛地回过来一张巨大的笑脸,他惊骇地躺倒回去,吓了一跳。原来是施延,对方笑眯眯地取出一份合同。
捻在手里,纸张厚薄有度,他看了眼,疑惑地问陆九襄:“资产转让?”
“如你所见。”陆九襄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有点晕,靠着真皮后座已经闭上了眼。
席昭再度惊讶不确信地问他,“真的转让给我?”
“你不要钱啦?”
这个问题问得,真像个小孩子!陆九襄失笑,只是没有睁眼,“我有钱,你任性。”
“额,你不要突然这么——”
陆九襄淡淡地笑,“我只是让你知道一下什么叫叔叔。”
“……”席昭简直咬牙切齿了。
他也只比自己大十一岁啊,这股子长辈作态倒是挺威严的。
不过席昭没有那么傻跟钱过不去,幸灾乐祸地捧着合同说:“陆九襄,我母亲机关算尽,最后铩羽而归,我就这么容易得手了?”
他怕陆九襄反悔,飞快地在上面签了字。
不管怎么说,先攒够身家保个底再说,要不然灰头土脸的以后再也回不去法国了。
其实在陆九襄之前,陆思齐还把手里的股份也转让给他了。现在的席昭,绝对是清大一夜暴富的土豪。
陆九襄揉了揉眉心,“你仔细看完,有了这些,以后创业会更方便,陆氏的股份你拿着就拿着,我们是一家人,我总不会让你吃亏。”
这番叔侄情深的话说得施延简直都忍不住了,陆总的段数太高啊,三言两语就把炸毛的席昭收拾得服服帖帖的,估计以后再也不敢对顾言抒有任何非分之想了。毕竟陆总曾经也是个醋缸,一回生二回熟的,陆总终于决定要防微杜渐,于是,将席昭这个后路断得哟——斩草除根。
签好了字,车开往馨园,几日没有舒服地休息的陆九襄,为了洗这一身风尘,晚饭也没吃直接上了二楼。
顾言抒正在他卧房的浴室里淋雨,花洒下热雾肆意,墙壁上都是淋漓的水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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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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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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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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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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