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沈正凌力气大,身手好,反应敏捷,从小打猎的时候就看出来了,是个练武的好苗子。
如果能够去军营,有沈长盛这个当大将军的亲爹照看着,肯定一片坦途。
只是沈长盛在经过战场上的生死历练,又经过失忆,再到如今一家团圆,就已经看得很开了。
也没有这个时代大多数人所秉承的“子承父业”的想法。
更何况,如果不是阴差阳错,让他服了兵役,他如今还在灵湖村打猎做苦力,以老沈家对他的苛刻,一亩三分地都不会分给他,哪来的什么基业让儿子继承?
所以,沈大将军如今的诉求很简单,一家人能够团团圆圆,平平安安就好,其他的就不强求了。
孩子想要上进他支持,孩子想要当个纨绔他也不反对。
所以,沈正凌以后到底想干什么,由他自己决定。
想来以他大将军府的权势,他家孩子想当个纨绔的资格还是有的,只要不做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他大约都能摆平。
当然了,他沈长盛的儿子,就算当纨绔也得有底线,欺男霸女,压榨百姓的事情不能做,否则不用别人动手,他自己就能先把人打断腿。
去军营这种事,沈正凌连考虑都不用考虑。
不说其他,就说军营里大家同吃同住,一同上操场训练,基本上就没有落单的时候,而他身怀空间洞府这样巨大的秘密,在军营里是多么不方便?
他为什么要去给自己找这种罪受啊?
相比之下,弄个五、六品的虚职傍身,再加上大将军府的权势,在京城这块地头上,大部分人也都不会招惹到他头上来,这样的日子过起来就十分滋润了。
沈正凌毫不犹豫的说:“就随便弄个虚职吧。”
沈长盛二话没有,直接答应他:“好,爹这几天就帮你把这事给办了。”
沈正凌:“谢谢爹!”
沈长盛:“我是你亲爹不?怎么几年没见,你还跟亲爹客气起来了?”
儿子忽然变得这么客气,总觉得有点不习惯呢。
沈长盛这么一说,沈正凌也是一怔。
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受到顾元元影响,潜移默化中带上了许多以前没有的习惯。
好比谢谢这种礼貌用语,在他成亲之前,根本不会在家庭成员之间出现。
如今,居然已经可以毫无违和的对着亲爹说谢谢。
这变化不能说不大。
沈正凌忍不住看了顾元元一眼。
顾元元也正好朝他看过来,像是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两人相视一笑。
沈正凌一本正经的说道:“你当然是我亲爹,不是亲爹,去谁花那么大力气,给不相干的人谋前程。”
有道理。
沈大将军问完大儿子,再问小儿子:“正则,你是想先找个学院读书,还是想先找个大儒做老师?”
这个时代的老师跟顾元元前世读书时的老师,含义可不太一样。
顾元元前世的老师,和这个时代书院里的夫子地位相同,带着一群学生,教他们知识,授业解惑,但是并不参与学生的生活,或者说和学生的个人生活并没有什么大的交集。
而这个时代的老师,是指正正经经提着拜师礼上门,跪拜磕头的老师,是天地君亲师的师。
学生拜师之后,从此就跟老师绑在一起,事师如父,利益相关,荣辱与共。
特别是在这个讲究连坐的时代,拜师一事非同小可,一旦选错了人,站错了队,影响巨大。
以沈正则现在这个年纪来说,肯定还考虑不到这么多,他只是不想这么早就拜师。
这个时代对徒弟的要求可严格,尊师重道可不是说着玩玩的。
要是不听师傅的话,可是要被别人唾弃的。
沈正则觉得,自己还可以多玩几年,拜师的事情,完全可以等他大了以后再说嘛。
像是生怕回答的慢了,沈长盛就会帮他做决定一样,沈正则连忙说道:“我先找个学院念书。”
他理由十足:“我才刚到京城,也不知道这边的书院,和镇上的书院教的课本是不是一样,还是先念书好了。”
“万一学问太差了去拜师,岂不是让别人笑话?”
沈长盛好笑的听着他绞尽脑汁掰理由,觉得小儿子聪明灵活,懂得变通,比大儿子更圆滑世故。
等到沈正则脸都憋红了,再也找不出其他理由的时候,沈长盛开口同意了他的要求:“那就先不拜师,爹给你找个好的书院,让你进去读书。”
沈正则小鸡啄米似的点头,觉得他爹真是太好了,是个好爹,没有像话本子里说的那样,娶了后娘变成后爹。
也得亏沈长盛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不然这好爹怕是要对亲儿子下手了。
问完了两个儿子,闺女这里也没落下,沈长盛今天就是要当慈父的。
他问沈宝儿:“宝儿啊,你给爹说说,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夫婿?”
啥?
沈宝儿脸色红的差点能滴出血来:“???”
确认过,是亲爹没错了。
不止沈宝儿,就连沈正凌兄弟两个也惊呆了。
谁家姑娘的亲事,亲爹会这么大喇喇的当面问出来啊?
他们这亲爹可真彪悍!
相比之下,顾元元反而是最平静的那个。
毕竟在这个时代看上去惊世骇俗、匪夷所思的事情,在她的前世,再正常不过了。
眼看着沈宝儿又急又羞,惊得半天回不过神来,顾元元连忙开口给小姑娘解围:“宝儿,父亲说的,其实也没错。”
沈宝儿:“!!!”
这还说的没错?
婚姻大事,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吗?
谁家给姑娘谈论亲事的时候,是亲爹在吃饭的时候,忽然问一句姑娘想找什么样的夫婿啊?
这种问题,姑娘家还真能回答出来不成?
传出去还要不要名声了,以后还要不要嫁人了!
沈宝儿急得跺脚:“大嫂!”你怎么也说这种不着调的话?
顾元元真诚道:“宝儿,这样,我给你讲个故事。”
沈宝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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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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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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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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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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