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太婆那么做那是为你们好,省得你们兄弟几个,因为家产的事情生了嫌隙。”
“长荣娶了镇上有钱人家的姑娘进门,以后发达了,看在兄弟的份上,带契你们兄弟俩一把。”
“更别说他以后考秀才,考状元,成了官老爷,你们兄弟难道不沾光?”
沈长兴似笑非笑:“我也希望五弟当大官,不过五弟现在还是先考个童生回来再说吧。”
沈长荣只觉得心口又被扎了一刀。
沈长富只想早点把家分了,不耐烦道:“既然已经说好了,那就写契书。”
“让人去喊里正和族里人来做见证。”
分家是大事,没有人见证肯定是不行的。
不过,老沈家这回分家,涉及到沈正凌置下的大量私产,要收回来重新分配,在找上沈正凌之前得保密。
李福生一家如今靠着顾元元给的果酱方子赚钱,早已完全偏向沈正凌一家,要是让他来做见证……万一他把这事告诉沈正凌,让沈正凌家里有了防备,岂不是麻烦?
沈长荣忙道:“分家是我们老沈家的私事,就不用惊动里正了,只请族里的长辈见证足矣。”
老沈家几人俱是看了他一眼。
沈长荣觉得自己那点小心思被看穿了,忙道:“我去请三叔和几位族叔。”
就算他脸皮厚,在分家这件事情上,也是占了大便宜的,为了避免夜长梦多,还是早分早好。
沈长兴、沈长富自然求之不得。
沈长寿哪怕跟老沈家再有意见,两家没有断亲,遇到分家这种事,自然是要出面做见证的。
至于沈全禄,自从当年沈长盛服兵役的事情闹开以后,这么多年,就没跟老沈家往来过,除了没有那一纸断亲书,跟断亲也没什么区别了。
听说老沈家几兄弟要分家,让他们过去做个见证,沈长寿和几个族叔就跟着沈长荣一起过来了。
分家契书沈长荣自己就会写,不需要额外找人代笔,不过因为老沈家这回分家情况比较复杂,所以这份契书有点复杂。
契书上先是写明了分家原因,当然不会说是他们几兄弟闹着要分家,而是说,沈全福觉得家里儿孙都大了,各自有各自的发展,为了儿孙们的前景以后更好,所以决定分家。
接下来就是家产分配情况。
契书上把老沈家现有的财产列举出来,一分为二,沈长兴,沈长富各得一半,接着,又把沈正凌家里的房子、田地、还有镇上的火锅店,一起写上去,写明由沈长荣继承。
二房沈长盛夫妇已经不在了,四房沈长贵已经和离,所以,老沈家的家产均不予以分配。
契书上还写到,沈全福和沈老太两人,以后由沈长荣全权负责养老,不再额外找其他子孙索要财物,也不能随意更换养老人。
可能心里谋算分家的事情谋算了好久,沈长荣写起这份分家契书来,那叫一个流畅,中途都不带停顿的。
写完之后,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发挥他读书人的优势,逐字逐句的看过去,见没有哪句话容易出现歧义,让人钻了空子,沈长荣这才满意了。
然后,刷刷刷刷,一连抄了六份出来。
毕竟分家契书,家里有几个兄弟,都得人手一份,再加上沈全福和沈老太手里也要一份,然后还要给一份族里留底。
沈长荣读了十几年书,读书没长进,连个童生都没考上,这手字,也没长进
只能说,勉强看得过去,糊弄没过书的人还行,真要糊弄内行,一眼就能看出来,他这手虚浮无力,一看就是没下苦功夫练过的。
不过,写份分家契书绰绰有余了。
沈长荣把分家契书写好之后,考虑到众人几乎都不识字,便通读了一遍,让大家听。
老沈家人在场的几人之前经过商量,自然知道契书的内容,倒没什么惊讶的。
反倒是被沈长荣喊过来的沈全寿和几位族叔,被沈长荣写的这份分家契书吓了一大跳。
说真的,他们给族里人见证分家的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是,从未见过如此奇葩的分家契书。
上面的财产分配情况,是认真的吗?
沈全寿首先就拒绝做见证。
沈全寿道:“你们老沈家不要脸,我还丢不起这个人。”
“谁家分家是这么分的?”
“你们老沈家有五个儿子,财产就只分成三份?”
“不分东西给二房也就算了,结果,还把二房自己攒下的家业,全给划拉到沈长荣头上去。”
“沈长荣你一个读书人,如此霸占隔房侄子的家财,脸呢?”
不用想都知道,这份分家契书送到沈正凌面前,只怕老沈家连人带屋,都得让沈正凌给拆了。
他们老沈家自己作死,沈全寿可不淌这趟浑水。
沈长荣脸色十分不好看:“三叔!”
沈老太已经叫起来:“沈全寿你什么意思?”
“我们老沈家分家,让你过来做个见证,不是让你过来骂人的。”
“什么叫长荣霸占沈正凌那个短命鬼的家产?”
“那是沈正凌那个短命鬼置办私产!”
“知道什么叫置办私产不?”
“就是没经过我的允许,自己攒私房,攒家当。”
“这是犯法的!”
“衙门都不允许这么做的。”
“所以,沈正凌家里的屋子、田地、还有镇上的火锅铺子,认真算起来,都是我们老沈家的财产。”
“我们老沈家分家,分自己的财产,有什么问题?”
自从沈长荣跟她说过,置办私产这种事,只要到衙门一告一个准,沈老太说起话来就底气十足。
沈全寿心里骂她蠢货,沈正凌那种凶神,三年前就敢大闹老沈家,三年后的今天,还能任老沈家摆布?
犯法的事情多了去了,按理来讲,三年前,沈正凌对沈老太这个亲奶奶动手,也是犯法的。
可结果呢?
老沈家敢去衙门告他吗?
沈正凌如今还不是活得好好的,并且人家日子越过越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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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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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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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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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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