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嫂不知道的事,那就只能问大哥了。
就算大哥也不知道,肯定也会去镇上帮她打听清楚。
沈正凌道:“店铺开张,都是要请亲朋好友前去捧场的。”
一来是为了给新店铺增加人气,讨得好彩头,寓意以后生意兴隆,客似云来。
再一个原因,也是对亲朋好雪宣传一波,告诉他们自己开铺子了,以后若有机会,亲朋好友们还能顺便帮铺子介绍生意。
当然借机收红包敛财的人,也是有的,那毕竟是少数。
除了以上两点之外,沈正凌觉得沈宝儿的火锅店开张,应该宣传热闹一番的原因,还在于沈宝儿如今正好是说亲的年纪,就算暂时不出嫁,也可以边寻摸人选。
要是确实遇到合适的,当然可以边考虑起来。
但是门户当对这种事,在哪里都存在。
别看戏文里,话本子里,讲究门当户对的都是高门大户,实际上并非如此,即便是村里人说亲,也讲究门户当对,只不过没有说得这么明白而已。
本来村里人就穷,遇到那种破屋三间,媳妇没有的,要是把门户之说挂在嘴边,不是让人笑话吗?
但这点虽然没有挑明,实际上,平时说亲的时候,还真就是这么行事的。
就拿沈正凌自己和顾元元这门婚事来说,之所以能成,也是因为双方,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一致。
男方不给聘礼,女方不给嫁妆。
这是他们两个对结亲的先决条件,换一种说法,因为双方条件对等,所以婚事才能成。
专门给人保媒的媒婆,除了那种见钱眼前,专门坑人的,但凡是正正经经以说媒为职业的,在给人说亲之前,必定是,先把男女双方的条件打听好,然后,给人寻摸条件差不多的人选。
当事人的特殊要求的除外。
否则,有钱人家的少爷想成亲,媒婆绝不会给人说个穷乡僻壤的村姑;
同样的,乡下穷小子想要娶亲,媒婆也绝对不会因此跑去给说个有钱人家的姑娘。
沈宝儿的亲事也是一样的道理。
沈正凌就这么一个亲妹妹,自然想让她嫁好些,后半辈子不用操劳太过。
可如果嫁进村子里,就不可能活得太轻松。
灵湖村的底子摆在这里,村里人多地少,是个穷村,需要多花力气,日夜操劳,才能吃饱穿暖。
嫁进村子里的妇人,顾元元这种情况例外,其他人,就没有不跟着一起吃苦干活的。
当然,沈正凌不是说苦干活不好,任何时候,靠自己的双手劳动养活自己,都值得被尊重。
但是这并不妨碍沈正凌不想让沈宝儿嫁在村子里吃苦的想法。
人嘛,都有私心。
他堂堂正正,不因此损害他人的利益,在有能力的情况下,让家人过得好些,这想法再正常不过。
所以,沈宝儿需要一个展示的机会,提升一下她的自我价值。
当她的自我价值提升上来之后,那么围绕在她周围的人,被她吸引的人,肯定就会更加优秀。
即便是说亲,到时候的选择面也会大大拓宽,将会有更加优秀的小伙伴可供选择。
只有本身足够优秀的人,才会引起其他优秀的人的注意。
就跟“有钱人只跟有钱人做朋友,”是一样的道理。
而镇上的火锅铺子开张,显然是个极好的机会,正好让别人见识一下沈宝儿的能干之处。
所以哪怕店铺开张的时候,亲朋好友可请可不请,沈正凌也会往肯定了说。
沈宝儿见沈正凌这么说,自然以为是必须这么做的,连忙点头道:“好的,大哥,我知道了。”
她声音轻快:“我明天就去请二爷爷一家,还有里正一家,让他们后天去镇上吃火锅。”
沈宝儿说到这里顿了顿,又问顾元元道:“大嫂,我还想请招儿姐姐去,可以吗?”
顾元元点头:“可以呀。”
“你是主人,你有权决定请谁做客,不请谁做客。”
若是换了以往,顾元元可能还会提醒沈宝儿,顺便把方丽娘几人一起请去火锅店里热闹一番。
可是现在,顾元元还是觉得,保持距离的好。
沈盼儿所做所为让她膈应,方丽娘的立场,又天生就是在沈盼儿那边的,所以,对于方丽娘那一家,顾元元现在抱着的态度,就是敬而远之。
但是她也不会干涉沈宝儿和沈招儿之间的来往。
一来,沈招儿忠厚老实,淳朴本份,还勤劳刻苦,是个好姑娘。
沈宝儿跟她玩在一起,不会被带坏了。
二来,沈宝儿这个年纪,放在顾元元的前世,可以说句还小,她还是个孩子,但放在这个时代,可不小了,都到了能说亲的年纪。
这就意味着,在这个时代,沈宝儿已经是一个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人,能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她有交友的自由,为人处世方面,也已经形成了她自己的标准,不需要别人指手画脚。
顾元元笑眯眯看着她:“宝儿决定就好。”
经过这几个月时间的相处,再加上顾元元的有意引导,沈宝儿活泼的天性已经完全显露出来。
她笑得眉眼弯弯,十分高兴道:“我明天就告诉招儿姐姐。”
沈宝儿说着,还不忘问顾元元:“大嫂你有什么想请的人没有?到时候一起请到火锅里热闹一下。”
“大嫂告诉我都有谁,我来写请贴。”
顾元元摇头失笑:“不用这么麻烦。”
“我也就是跟二叔一家,还有里正一家熟悉一点,他们已经请你请来了,我没什么其他想请的人。”
沈宝儿:“哦。”
然后想了想,又抛出来一个问题:“大哥大嫂,那,爷爷奶奶他们,要不要请啊?”
顾元元笑:“我还是那句话,你是火锅店的主人,这件事,你自己决定就好。”
沈正凌原本想说什么,听见顾元元这么说,也就直接闭嘴了。
沈宝儿就说:“那我不请他们!”
完了又担心道:“可是不请他们,会不会被别人说我们二房子孙不孝,连累你们的名声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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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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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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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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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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