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亲生子、开枝散叶是正经的繁衍大事,怎么就成了放荡了?
要是照顾元元这种说法,这世上都没有正经人了。
那中年汉子气愤道:“你少在这里胡说八道。”
“生孩子是人伦大事,跟放荡可不沾边。”
“对!你连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都不知道,就在这里乱说一通,还自以为很有道理。”
“就是!”
“我们说了不让你生孩子吗?”
“我们说了生孩子就是放荡吗?”
“我们说的,分明是你不知廉耻,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左一句喜欢,右一句喜欢……”
“喜不喜欢的,你不能关起门来躲在家里说?”
“非得当着大家的面说个不停。”
“身为女人,一点矜持都没有,但凡要点脸的人,都做不出这种事情来。”
顾元元被他们气笑了。
她冷笑说道:“说的不错,我也觉得,但凡要点脸的人,都做不出这种事情来。”
“圣人说,非礼勿听,非礼勿视。”
“我和夫君在自己家里说话,你们围在门口不回避,我没说你们不要脸偷听偷看,就已经很给你们面子了。”
“谁知你们居然倒打一耙,反污蔑到我头上来!”
“是我请你们围在我家大门口了,还是请你们窥视我的生活了?”
“真是好不要脸!”
几人一时语塞,中年汉子过了好半天才憋出一句:“就算在自己院子里,那也不能把喜欢什么的,挂在嘴边。”
顾元元挑眉,冲着他冷冷一笑:“你管的可真够宽的!”
“我在自己家说话,还要经过你同意?”
“我是吃你家一粒米了,还是喝你家一口水了,我说什么,你管得着吗?”
“你,你……”中年汉子被她怼得不知道怎么反驳,你了半天,也不知道说什么。
顾元元这人一向不记仇,因为有仇她当场就报了。
此时也是一样。
这几人说话不好听,惹恼了她,她就肯定要怼回去的。
他们觉得她不应该说什么喜欢不喜欢的话,伤风败俗,她就偏要说,气死他们才好。
顾元元道:“我夫君相貌堂堂,既会打老虎,又会烤排骨,更对我千依百顺,言听计从……”
“所以我喜欢他。”
“以前喜欢,现在喜欢,将来喜欢,一辈子都喜欢……”
在沈正凌的世界里,这一刻,只剩下顾元元的声音。
周围一切都变得模糊,天地间的声音都远去,只有顾元元说的那句“以前喜欢,现在喜欢,将来喜欢,一辈子都喜欢……”在沈正凌脑海里回响。
像是有什么东西冲破桎梏,从这一刻开始,一切都将变得不同。
沈正凌注视着顾元元,眸光幽深,眼神热烈。
“一辈子还不够!”在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时候,这句话已经脱口而出。
“哦哦哦……”看热闹的村民吹起了口哨,几个老古板说不过顾元元,气得吹胡子瞪眼:
“伤风败俗,真是伤风败俗!”
“不像话,简直太不像话了!”
“沈家宗族难道就没人管吗?”
而除了他们几个老古板,更多人却是冲着两人发出善意的哄笑。
年轻,真好啊!
他们年轻的时候,是否也这样热烈的喜欢过一个人?
是否,也这样勇敢的表达过自己的喜欢?
不然,年轻时欠下的这句喜欢,现在补上吧。
等看完热闹回家去,他们就把这句喜欢补上。
顾元元诧异沈正凌那句脱口而出的话。
不过她以为沈正凌是故意这么说的,就为了跟她一起气死那几个老古板,所以也没放在心上。
她继续说道:“每个人都有喜欢的权利。”
“喜欢自己的夫君,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不说?”
“难不成我要放着这样优秀的夫君不喜欢,留给外面的小妖精喜欢吗?”
“那不叫矜持,那叫脑子有坑!”
沈正凌今天像是土味情话技能满点,刚才那句“一辈子不够”接得天衣无缝,现在,顾元元话音刚落,他又赶紧表明自己的立场。
沈正凌对顾元元道:“娘子,我只让娘子喜欢,绝不给别人喜欢。”
他认真道:“真的,我也不喜欢小妖精,我只喜欢娘子。”
“娘子你要相信我。”
顾元元噗嗤一下笑出声来。
沈正凌:“……娘子你笑什么?”
顾元元笑眯眯的看着他,说道:“我高兴呀!”
“夫君对我一心一意,弱水三千,只取我这一瓢,我当然要笑。”
她说着,还要反问沈正凌:“难道夫君你不高兴吗?”
沈正凌深深注视着她,说:“高兴!”
这狗粮,简直让人吃到撑。
几个老古板差点气死,最后一甩袖子,气呼呼走了。
初一他们几个人一起动手处理起猎物来,动作就很快,不一会儿就把老虎身上的部件,一样一样处理好了,然后又开始处理野猪。
村里从各处赶过来看热闹的人,有些是单纯的看热闹,有些人嘛,其实是想占点便宜。
老虎的便宜他们是不敢占的,谁都知道老虎稀少值钱,别说村里的猎户,就算是前后几个村子的猎户,也多少年打不到一头老虎回来。
但是野猪就不一样了。
野猪虽然凶,猎户如果遇上,准备不足也是非死即伤。
但每个村子,每年都能打上那么一两头野猪回来,所以不怎么稀奇。
那些想占便宜的人,就把主意打到野猪上。
此时见初一等人已经开始处理野猪,就有嘴快泼辣的妇人上前道:“正凌媳妇,听说你们家打了一头上千斤重的大野猪回来,因为天气热,这么大头的野猪放不住,所以便宜点卖些给村里人。”
这话一说出来,立即有人附和道:“对对对,这个天气,野猪肉放到明天就要臭了,还不如便宜点卖给大家。”
“你们多多少少得个利,村里大家也能吃上一口肉。”
对于这个,其实顾元元是没有多少意见的。
反正在村子里也是卖,拉到镇上去也是卖,便宜点让利给村民,也省得费工夫拉去镇上。
确实称得上是一举两得的美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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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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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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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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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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