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明她对目前的生活是满意的,并且对他们兄妹三人的关心付出也是真心实意的。
不然也不会花那么时间精力在他们一家人身上,只想让他们兄妹三人过得更好。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顾元元替他们兄妹三人把什么都想到了,却把自己隔离在他们兄妹三人的未来之外。
沈正凌发现这种情况之后,有一瞬间的震惊和茫然。
他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也不知道顾元元为什么心存这种想法。
他只知道,不管顾元元是因为什么,总之,想要离开他,离开这个家,他绝不同意。
所以,沈正凌只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很快就恢复正常情绪,心里却坚定了信念,绝不叫顾元元离开。
既然顾元元不愿意向他靠近,那么,就换他来,换他向顾元元靠近也是一样的。
两个人中间隔着距离,只要迈步往对方的方向走,总有一天,是会在一起的。
而今晚这个机会,就是他迈出的第一步:为自己正名!
习惯是可以养成的。
首先,他要让顾元元习惯有他这个夫君的存在。
呃,至少在称呼上先养成习惯,加深顾元元对他的印象。
最好能让顾元元以后舍不得离开他,舍不得离开这个家最好。
沈正凌轻叹一声:“娘子,你我成亲数月,你当真连声夫君都不愿意喊为夫吗?”
顾元元:“……”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而是她不想跟沈正凌牵扯太深。
这样她到时候要走,也能干脆一点,无论是对沈正凌还是对她自己来说,都是好事一件不是?
可这个问题现在无法解释。
她要是照实说三年孝期满就要走,沈正凌会不会说她骗婚啊?
呃,顾元元忽然发现,她现在这种做法,好像真的是在骗婚!
卧槽,一不小心,竟然成了渣!
而且还特别特别渣!
她只想着自己可以借助这门婚事脱离顾家,远离顾家大房的掌控,却没想过,沈正凌一个大龄青年,会因此耽误三年宝贵的青春!
本来在这个时代,十八岁成亲就已经算是晚婚了,再等到她三年守孝期满,沈正凌都二十一岁了!
换了其他人,孩子都该打酱油了,沈正凌却因为她的缘故,只能做一只单身狗!
这这这这……
虽然在顾元元的前世,二十一岁,绝对称得上是水灵灵的小鲜肉一枚,但是架不住这个时代不那么算啊!
渣!真是太渣了!
顾元元这会儿自己都唾弃自己,心虚得不要不要的,完全不敢看沈正凌了。
沈正凌:“……我知道了,娘子对这门亲事看来是十分不满意。”
“也对,这门亲事,本来就是我配不上娘子。”
“娘子不愿意承认我这个夫君,也可以理解。”
他神态低落,语气低沉,说出来的话带着一股说不出的伤心,听在顾元元耳朵里,只觉得心里难受极了。
顾元元霍然抬头道:“不是的,沈正凌,不是这样的,你不要这么说。”
“我对这门亲事很满意,也从来没有觉得你配不上我,真的!”
沈正凌摇摇头,继续道:“我声名狼藉,身无长物,家无恒产,还有弟弟妹妹要养。”
“娘子聪慧貌美,善良大度,想嫁什么样的人不成?”
“看不上我也是应该的。”
“是我痴心妄想!”
高大威猛的男人此时低垂着头,黯然神伤的样子,看上去就像是一只被人遗弃的大型犬科动物。
若是有耳朵,此时一定是塌着的,若是有尾巴,一定是垂着的,若是身上有光滑的皮毛,此时也一定是失去了光泽。
看惯了沈正凌沉重的一面,忽然见到眼前这样的垂头丧气的沈正凌,对毫无防备的顾元元来说,这样两副画面同时出现在脑海里,形成一种强烈的对比,冲击力十分巨大。
顾元元心里忽然就被内疚的潮水淹没了。
本来这件事情就是她不对在先。
虽然说,这门婚事是沈老太和张金花订下的,她和沈正凌都没得选,两人都是受害者。
但是,她心里存了利用沈正凌的主意,决定等三年守孝期满,就一走了之。
她只顾着从她自己的角度考虑,这绝对是最安全,最合算的办法,却疏忽了这种做法,对沈正凌的影响和不公平。
如果从沈正凌的角度来讲,她这分明是借着守孝的名义,耽误沈正凌三年时间。
只是因为一直以来的惯性思维,让我们在考虑事情的时候,都是从自己本身的角度出发。
再一个,顾元元一开始想着利用这门婚事摆脱顾家大房的时候,还不认识沈正凌,而且从各种细节推测,觉得沈正凌对于这门婚事的态度,应该也是跟她一样排斥。
所以才会疏忽沈正凌的感受,觉得两人可以相安无事三年,然后好聚好散。
为了这个结果,顾元元一直有在努力。
她除了努力的想从经济上补偿沈正凌一家,更希望他们兄妹三人都有谋生技能,以后都能过上好日子。
所以,给沈正凌三兄妹以后的生活安排得明明白白。
她给沈正凌攒铺子、攒田地,是因为她觉得,对于除打猎之外,没有其他一技之长的沈正凌来说,田地铺子可以用来收租,既是恒产,每年也有出息。
她教沈宝儿独立,教她记帐做生意,是为了给小姑娘留下一技之长做为谋生手段,以后就算出嫁,也能自己立得起来,不用被婆家拿捏。
她提议把沈正则送去读书,是为了让小孩以后能有更多的选择,给小孩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这所有的一切,她确实都安排好了,这样的补偿,也不能说不丰厚。
只是从头到尾,顾元元都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沈正凌本人的感受。
说到底,这门婚事并不是她一个人的,而是两人之间的事情,最终要怎么处理,需要两个人共同商议解决,而不是由着她自己一个人全权决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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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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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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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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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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