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顾元元看来,方丽娘跟方家断了亲其实是好事。
这么一来,有断亲书在手,以后,她的命运就掌握在自己手里,不用再担心方家人逼着她嫁人或者卖了她。
只要她自己不犯浑,日子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
不过这个端午节,因为他们家里刚搬进新房子,时间上比较仓促,所以没有准备太多的东西,过得不是太丰盛,顾元元觉得,下一年的端午节,一定要准备充份点。
端午节过后,沈正凌已经恢复了早起进山打猎的日子。
每天尽量赶早进山,赶早回来。
他如今身体机能大幅度提高,眼力、耳力、身体的行动敏捷度都远超常人,打起小猎物来自然不在话下,每天都是满载而归。
而且因为他如今奔跑的速度快,所以还能进到比寻常人更深一些的山林里,所以还能打到一些外山没有的猎物,如狍子,豪猪之类的。
好在山里猎物多,就算他天天不落空,也不至于没有猎物可打。
就这样,沈正凌每两天去镇上卖一趟猎物,都能得一两多银子,这个收入,已经远超村里人的收入,便是邻村专门的猎户,也达不到他这个水平。
不过沈正凌知道,这是因为他的身体素质实在比别人强太多,并不是他打猎的本事有多好。
他低调赚钱,每天把赚回来的银子全都交给顾元元。
然后,再用顾元元给的零花钱,给顾元元买各种礼物。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沈正凌知道,相比于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她可能更喜欢一些日常的、有新意的小玩意。
所以沈正凌每次去镇上都会特意去小摊上寻找一些精巧的手工小玩意儿给顾元元带回来。
当然,有新意的手工小玩意儿,也不是每次都能找到的,毕竟这世上也没这么多的新意,所以,没有找到合意的小物件时,沈正凌就会换种方式给顾元元带礼物。
他给顾元元带各种各样的小吃回去。
虽然沈正凌觉得,镇上这些小吃、点心,其实还没有顾元元在家里教沈宝儿做出来的东西好吃,但是,好不好吃是一回事,他买回去给顾元元尝鲜,那是一番心意。
而且沈正凌也能看出来,镇上买回来的小吃点心顾元元虽然不喜欢吃,但是,却喜欢他买东西回来哄她高兴的行为。
每次看到他买了小吃点心回来,再不好吃,顾元元都会当着他的面,打开尝一口。
嗯,好吃的,她就会多吃两口,若是不合她口味的,她也会说:“沈正凌,这个不好吃,下次别买了。”
沈正凌就答应一声:“好的,这个不好吃,我们下次不买。”
顾元元就笑眯眯的看着他,说:“沈正凌你真好。”
可是,你想想,镇上就这么大,小吃点心也就只有这么多。
按照顾元元嘴刁的程度,大部份的小吃、点心在她嘴里,都不觉得好吃,沈正凌到哪里去找那么多新鲜好吃的吃食过来?
而且吧,就算顾元元能够多尝两口的小吃、点心,那也不代表真有的多好吃,只是相比之下,在顾元元那里能入口而已。
沈正凌也不可能天天就买这几种口味的小吃、点心回来给她吃吧。
所以,沈正凌这边答应了她下回不买,但是下回一不留神,说不定又把不合顾元元口味的小吃、点心买回去了。
头一回,沈正凌不小心买重了不合顾元元口味的小吃、点心回去之后,刚开始没注意,结果等顾元元打开油纸包,拿出来尝的时候,沈正凌这才发现,哦,买错了。
这种小酥饼,上回顾元元刚尝过,说不好吃,说这小酥饼有点干,有点硬,不好吃。
沈正凌一着急,连忙伸过手去,拦在油纸包上,对顾元元道:“娘子,这个不好吃,你别吃了,我明天给你买过其他的。”
顾元元愣了一下,然后拨开他的手,笑眯眯的拿起一块小酥饼,在他眼皮底下晃了晃,说道:“其实吧,这小酥饼看起来还蛮好吃的样子。”
她笑得眉眼弯弯:“说不定上回不好吃,但是这回就好吃了呢。”
“不然,你先帮我尝尝呀,你看看好不好吃。”
“好吃我就吃,不好吃我就不吃,好不好?”
沈正凌被她说得直愣愣点头:“好。”
顾元元就把手里的小酥饼塞他嘴里:“那你说,这小酥饼是好吃还是不好吃呀?”
沈正凌:“好吃!”
他哪里知道什么味道,只管点头就是了。
顾元元也不较真,果然就拿了一块小酥饼吃进嘴里,说:“确实比上回味道好呢。”
从那以后,沈正凌就知道,顾元元其实很喜欢这种收到小礼物的惊喜。
所以他后来,也就习惯了给顾元元带小礼物的习惯。
镇上的猫咪玩偶已经卖了一段时间,市场趋于饱和。
而且有了成品模仿,仿制起来是真没什么难度,大家看玩偶赚钱,都一窝峰开始仿制出售,并且很多人打价格战,把价钱越压越低,到最后,甚至有些人叫价一个玩偶十五文钱……
这么一来,她们三十六文钱一个的玩偶根本卖不出去。
上一次赶集的时候,带了一百多个玩偶过去,就没卖出去几个,最后一百多个拉回来。
沈宝儿看着这些玩偶一点卖不动,心里都快愁死了。
不过顾元元说没关系,她们下回换新样式。
新玩偶的形象,顾元元直接就用老鼠作为主题。
正好猫和老鼠对立,能有个话题热度,自然可以带动一波销售。
其实玩偶生意不怕模仿,前世市面上的玩偶那么多,但是,真正能做出名堂来的玩偶公司,从来就不怕别人模仿、山寨,压价出售。
但是,大石镇太小了。
消费水平就这么点,一旦被人模仿抢占市场,业务还真铺展不开,所以还是得换地方,至少要往县城去发展,不过暂时不着急,可以让沈宝儿先在镇上熟悉业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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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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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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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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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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