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一只大碗,把放凉的五花肉切成厚薄适宜的大块状,皮朝下排列在大碗当中,把炒好的梅干菜均匀的铺在上面,上锅蒸小半个时辰。
出锅后,取一个干净的盘子,把蒸好的梅菜扣肉倒扣在盘子上,香喷喷的梅菜扣肉就做好了。
猪肉的鲜美混合着梅菜特有的香味,一阵一阵扑入鼻端,非常沟动人的食欲,和白米饭简直是绝配。
哪怕现在才晚饭过了不久,哪怕晚饭的时候吃得很饱,这个时候闻到梅菜扣肉的香味,还是让人忍不住心流口水,全身的细胞都在叫嚣的,想吃,想吃饭!
眼看沈正则赖在厨房里不走,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顾元元不由失笑.
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给沈正则吃,又夹了一筷子咸菜喂给他,说道:“梅菜扣肉回锅蒸一下会更香,现在只能尝一口,多的我们留着明天下饭吃。”
顾元元倒不是不舍得给沈正则吃,而是怕他吃坏了肠胃。
毕竟晚饭的时候吃红烧肉,沈正则已经吃的比平常更多了。
沈正则乖巧点头,眼神亮亮地对顾元元说道:“大嫂,咸菜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咸菜。”
他眉开眼笑:“要是一直有这么好吃的咸菜,不吃肉也是可以的。”
厨房里,顾元元和沈宝儿被他逗得哈哈大笑。
沈正则也不知道她们在笑什么,看她们笑的开心,他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
顾元元对沈宝儿说道:“宝儿,你也尝尝这梅菜扣肉,就是做起来麻烦了点,味道绝对是没得说的。”
沈宝儿说:“只要能做好吃的,我不怕麻烦。”
她尝了一点梅菜扣肉,眼神发亮地看向顾元元,说:“好吃!”
然后很突兀的说道:“大嫂,我好像知道我喜欢什么了?”
“嗯?”顾元元愣了一下,问道:“那你喜欢什么?”
沈宝儿眉梢眼角都是笑意,整个人都鲜活起来。
她说:“我喜欢做好吃的。”
“大嫂,做好吃的可以让我感觉到高兴,所以我喜欢做好吃的。”
顾元元笑道:“这个爱好真不错,我以后可有口福了。”
沈宝儿用力点头,对顾元元说道:“大嫂,你和大哥以后想吃什么,我都给你们做。”
顾元元摸了一把她的头发,说:“那我和你大哥可就不客气了。”
沈宝儿忽然被摸头,整个人都僵住了,一动也不敢动。
啧,看来不论古今中外,哪怕换了个时空,摸头杀都是强大的。
顾元元收回手,从盘子里夹了一筷子梅菜扣肉,用手垫在下面托着往外走,夹出去给沈正凌尝味道。
沈正凌看着顾元元筷子里夹着吃的走过来,十分配合的弯腰低头张嘴,方便顾元元把筷子里的梅菜扣肉喂进他嘴里。
顾元元问他:“好吃不?香不香?”
沈正凌目不转睛盯着她看,说:“好吃!香!”
顾元元忽然就皮了一下,说:“好吃也不给你吃了,要留着明天下饭的。”
沈正凌瞅着她:“我都听娘子的。”
顾元元:“……”
这话听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怎么她就是觉得,自己又被沈正凌撩了呢?
沈宝儿按照顾元元上次教的方法,把猪下水放进锅里卤。
一口气加够足量的水,灶里的火只需要烧大半个时辰,接下来就能利用灶孔里剩下的炭火,继续把锅里的猪下水煨煮一段时间。
把灶口用石头挡住,以防里面的火星子溅出来,就不用再管。
第二天就是给村民分猪肉的日子。
不过因为已经把分猪肉的事情交给李福生全权处理,所以顾元元依然在家里放心睡大觉。
起床之后,看到沈正凌在后院劈柴。
厨房里的大水缸和屋外的大水缸已经全部挑满水。
福婶更是把他们今天要吃的菜送过来了,有青菜萝卜豆角,每一样的分量都很足。
沈宝儿这会儿正在洗青菜,看见顾元元高兴地说了一声:“大嫂,我们早上吃面!”
“用骨头汤下面条吃,再放一点青菜,可好吃了。”
不错,沈宝儿已经开始知道变着花样安排吃食了,可喜可贺。
顾元元笑道:“好啊,你这么一说,我肚子都饿了。”
沈宝儿忙道:“我把手上的青菜洗好就去煮面,很快的。”
“大嫂你再等一下。”
顾元元觉得自己这样啥也不干,光吃白食好像有点不太好,连沈正则小豆丁每天都要出去放牛呢。
顾元元对沈宝儿道:“不然你去灶上忙,这些青菜我来洗就可以了。”
沈宝儿哪里肯让她干活,连忙拒绝道:“不用不用,大嫂你先歇会儿。”
“就这点青菜我很快就洗好了,哪里还用得着大嫂沾手。”
顾元元:“!!!”
这话是认真的吗?确定不是在开玩笑?
她才刚从床上爬起来,就只洗了个脸,其他什么也没做,歇什么?
顾元元觉得自己跟残废也差不多了。
沈宝儿话说完了,似乎也想到这一点,赶紧贴心的把顾元元往沈正凌身边推,说道:“大嫂,我这边真不用你帮忙,你有空就去帮大哥的忙吧。”
顾元元:“……”
这话听起来更像开玩笑了。
沈正凌他在劈柴,她这细胳膊细腿的,过去能帮什么忙?
顾元元低头看了自己的小身板一眼,非常有自知之明的说道:“我就不过去给你大哥添乱了。”
她还是坐在这里混吃等死吧,美滋滋。
后院,耳力好得惊人的沈正凌听到沈宝儿的提议,眼睛都亮了起来,忍不住抬头往门口的方向看去。
他心里暗搓搓的想着,要是顾元元过来帮忙,他就让顾元元给他擦汗……
美滋滋。
结果,就听到顾元元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沈宝儿的提议。
沈正凌:“……”
算了,他媳妇儿娇娇弱弱,本来就不是适合干活的人,万一被后院这些柴火绊倒了怎么办?
所以,媳妇儿不来后院看他劈柴才是对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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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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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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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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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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