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至腰花熟透,倒进早上剩下的白米粥,翻拌均匀,再焖煮五分钟。
最后加入适量的盐调味,调制咸淡适中,撒上葱花,香喷喷的腰花粥就煮好了。
顾元元舀了一勺递到沈宝儿嘴边让她尝。
白米粥熬煮得软糯,入口即化,配上腰花的鲜香,美味极了。
沈宝儿吃了一口,眼睛都亮了起来:“好吃!”
之前所担心的又腥又臊的味道,根本就不存在嘛。
中午吃饭的时候,这锅腰花粥果然让一家人吃得意犹未尽。
沈正则唇上糊了一圈米汤,对顾元元道:“大嫂,这粥真好吃,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粥。”
顾元元道:“好吃吧?宝儿姐姐给你做的,你嘴巴甜一点,对姐姐好一点,让她下回再给你做。”
沈正则欢呼一声:“好哦。”
他眼神亮晶晶的看着沈宝儿,崇拜道:“姐姐,你真厉害,能做出这么好吃的粥。”
沈宝儿无语的看着沈正则:“你怎么这么好骗哪?这是大嫂教我做的,不然,你以为我能有这么好的水平,做出这么美味的粥?”
沈正则瞅瞅这个,再瞅瞅那个,最后十分聪明的说道:“我知道大嫂厉害,不过姐姐你第一次动手就能做得这么好吃,也很厉害哒。”
“下回再做,肯定还能做得更好吃。”
小孩这股机灵劲,那是真聪明。
顾元元索性趁这个时候,跟沈正凌商量道:“沈正凌,我想把正则送去读书,你看成吗?”
沈正则吓得手里的馒头都掉了。
手忙脚乱的拣起来,总算没让它掉在地上。
只是这个时候,他也吃不下去了,捏着馒头,一脸紧张的看着沈正凌。
读书啊!
他做梦都没想过的事情,就这样措不及防的出现在他面前。
沈正则只觉得脑子一片空白,小心脏“扑通扑通”跳得飞快。
如果他大哥不答应,那现在,就是他这辈子离读书最近的时候。
沈正则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就这样愣愣看着沈正凌,等着他的答案,手里的馒头已经被他捏成一团。
就连沈宝儿都放下筷子,一脸紧张。
沈正凌像是没感受到他们的紧张心情,把嘴里馒头咽下去,又喝了一大口粥,这才点头平静道:“好。”
顾元元问沈正则:“那么正则自己呢?想读书吗?”
这个时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是刻在所有人骨子里的观念。
除了极少数人,就没有不想读书的。
特别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更希望通过读书改变命运。
沈正则也一样,听到顾元元这么问她,紧张的用力点头。
他大声说道:“想的,我想读书!大嫂,我想读书的。”
顾元元说:“好,那就去读书。”
她说着又道:“不过这里到镇上比较远了,正则才八岁,让他一个人每天走那么远的路去镇上读书,我有点不放心,所以我想先让他在村塾开个蒙,等过两年,岁数大一点,我们再把他送到镇上书院去读书。”
灵湖村作为有着一百多户人家的大村,村里是办有村塾的,不只收本村的孩子,邻村的孩子也收。
不过这个年月,大家日子都不太富裕,绝大部分人温饱都成问题,所以哪怕村塾的束脩并不高,每年只要一两银子,读书的人也非常少。
整个村塾里的孩子加起来都不足二十个。
就说老沈家,大房沈长兴、赵水仙夫妻俩之前一直闹着要沈老头沈老太把沈正礼送去读书,可直到现在,沈正礼还在家里招猫逗狗,并没有被送到村塾去。
不过看大房两口子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沈正礼读书估计也是早晚的事情。
教书的是村里一位老秀才。
老秀才从小读书,四十岁头上考中秀才,之后回回考举人,回回失败。
这两年年纪大了,自知科举无望,就在村里办了个村塾,收几个孩子开蒙,也给自己挣个温饱。
为人虽然有些古板,却还算公正。
沈正凌对顾元元的决定没有任何意见。
他点头道:“娘子考虑得十分周到,就让正则在村塾里开蒙。”
顾元元就道:“那我准备准备,尽快把正则送过去。”
沈正则这会儿,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不由偷偷用力,掐了自己一把,疼得“哎哟”一声叫唤出来。
众人齐齐看向他。
沈正则红着脸道:“我,我就是想看看是不是在做梦!”
噗。
众人忍不住笑出声来,沈正则被笑得不好意思,眼睛乱瞄,就是不看大家。
吃过饭,沈正凌去李福生家里分了点菜籽回来,到后院把那块地种上。
顺便拿了萝卜、豆角回来晚上吃。
福婶给了他两个大萝卜,外加一大把豆角,炒起来估计能有两盘,沈正凌想给钱,福婶不收,还说反正是自己家里种的菜,本来也吃不完。
下午没什么事,正好把昨天买回来的猪下水卤出来。
依然是顾元元指挥,沈宝儿动手。
把猪肺留出来晚上炒萝卜,其他猪下水放进锅里焯水,煮去血沫和脏东西,然后捞出洗净沥干水份。
葱切段姜切片蒜拍碎,准备好八角桂皮茴香草果等卤料。
锅里下油,葱姜蒜下锅爆香,猪下水下锅,放入胡椒花椒茱萸一起翻炒,放入适量的盐,酱油,倒入米酒除腥解腻。
炒至猪下水本身的汤汁出现,倒入早上调好的糖色上色,再加入足量的清水,滴两滴醋进去,盖上锅盖,依然是大火烧开,然后转中小火焖煮。
煮至猪下水软烂,撤去灶膛里的火,让猪下水在汤汁里浸泡一会儿,不急着捞出来,这样才能充分入味。
在卤制的过程中,浓郁的香味已经从锅边四溢出来,不止让厨房里看火的沈宝儿直吸气,就连在在后院种菜的沈正凌,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诧异的往厨房多看了两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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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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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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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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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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