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元元对沈正凌道:“你快去弄几个萝卜回来,我们晚上就吃骨头萝卜汤。”
她之前在集市是想买几个萝卜回来的,是沈正凌说,这种日常的蔬菜村里大家都种了,李福生家里就种了不少,他们平常要吃菜可以找李福生家里买,又新鲜又方便。
顾元元心里加了句,还能跟村正搞好关系,简直一举数得。
沈正凌去找李福生家里买萝卜的时候,他们买的家俱送到了。
此时天色渐暗。正是地里收工的时候。
路上来来往往有不少人,大家都看到牛车拉着满满当当一车家俱去往沈正凌家。
已经停止的议论又重新开始:“买那么多家俱?”
“沈正凌这屋子是租的吧?租的屋子,买这许多家俱作甚?这不是乱花钱吗?”
“可不是!租来的屋子就奖就用,有这个钱省下来,早点自己盖个房子不好吗?”
“可见年轻人就是不知道过日子,花起钱来不当数。”
“这银子啊,花起来容易,想攒起来,可就难咯。”
村民们都觉得沈正凌是花起钱来大手大脚,从沈老太那里算回来的几十两银子,估计今天就给花掉一半。
有人感叹了一句:“沈正凌以前也不像这么不靠谱的人哪,他以前多省啊,你们见过他在外头舍得多花一文钱不?”
众人摇头,真没见过。
所以说,沈正凌这是娶了个会花钱的媳妇?
难怪顾元元前天从老沈家清算起银子来那么厉害,原来是为了把这几十辆银子拿来给自己花。
只会花钱,不会干活的媳妇儿,啧,看沈正凌怎么养得起?
顾元元完全不知道只是自己只是去了一次镇上,就被灵湖村的村民给安了个“不会干活,只会花钱”的标签,她正和家俱店的伙计对货。
送货的伙计一边和她对货,一边十分不好意思的说道:“是我走岔了路,耽误了时间,实在对不住了。”
顾元元没有为难他,清点之后没发现问题,就按照约定的金额付了尾款,店伙计高高兴兴的回去了。
家俱全卸在院子里,顾元元没让店伙计进屋,等沈正凌拿了几个大萝卜回来之后,再一样一样搬进去。
吃饭的桌子,有了!晚上睡觉的床,也有了!
顾元元让沈正凌把那张写字的桌子搬到沈正则屋里去,她拿着萝卜进厨房煮汤了。
不过厨房里的活似乎也用不上她。
她刚走进厨房,手里的萝卜就被沈宝儿接了过去。
沈宝儿道:“大嫂,这些事情我来做就可以,我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大嫂你教我。”
大哥说了,大嫂以前在家里做姑娘的时候就是不干活的,总不能嫁到他们家来吃苦,而且大嫂也不会干活,上回就是烧个火,差点把屋子烧着了,所以家里的活,要她多干一些。
沈宝儿是做惯了活的,家里的活难不住她,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公平。
比起在老沈家过的猪狗不如,现在的日子简直不要太美好。
沈宝儿把萝卜去皮,按顾元元说的滚刀切块,放进骨头汤里一起煮。
原本打算再炒个猪肺的,只是一个锅里焖着饭,一个锅里熬着骨头汤,两边都空不出来,只好作罢。
晚上吃清淡点也好了,猪下水就留着明天吃,好在天气不算热,放一天并不会坏。
沈正则放牛回来,一走进院子就闻到浓郁的香味。
小豆丁用力吸了吸鼻子,一边把牛牵进后院栓起来,一边大声问道:“大嫂,锅里煮的是什么好吃的,怎么这么香?”
顾元元从厨房里探出头来,故意逗他道:“锅里在煮萝卜汤。”
沈正则瞪圆了眼睛:“大嫂骗人,萝卜汤不是这个味道,也没有这么香。”
顾元元笑道:“我没骗你,你看萝卜皮还在这里。”
“而且这萝卜是你哥哥去村正家里买回来的,不信你去问你哥。”
小豆丁果然被她忽悠住了,瞅着萝卜皮看了一会儿,蔫蔫儿的说道:“真的是萝卜啊……”
顾元元好笑道:“就算是萝卜汤,也是你从来没吃过的萝卜汤,赶紧冼手去,洗干净手我们就吃饭了。”
沈正则跑去洗手了。
沈宝儿找了个大盆,把大骨萝卜汤盛出来,面上洒点葱花,一个字,香!
大骨里面的精华全都被小火熬了出来,萝卜吸满骨汤的鲜香,咬一口,汁水四溢,甘美的滋味从口腔炸开,整个味蕾都鲜活过来。
好吃,香!
喝萝卜汤的时候可以不吃饭。
顾元元一连喝了两碗汤,饱了,最后抱了半截大棒骨,吸里面的骨髓。
沈正则吃得差点把头埋进碗里,一抬头看到顾元元在啃骨头,眨巴了一下眼睛,说:“大嫂,虽然这骨头汤熬起来是好喝,可是再好喝的汤也改变不了它是骨头的事实呀。”
“再怎么啃上面也还是一块肉都没有,大嫂你还不如多喝两口汤。”
顾元元用筷子把大棒骨里面的髓挑出来,对沈正则道:“正则,这里面的骨髓吃了能长高哦。”
沈正则一听能长高,连忙伸手拿了一截大棒骨,小脸上满是严肃的说道:“那我要吃!我要长高,我以后要长得跟大哥一样高。”
顾元元一本正经的点头:“嗯,有志气,那你多吃点。”
一边说着,一边给沈正凌拿了一截大棒骨头过来:“沈正凌你也吃。”
沈正凌看看碗里的肉骨头,又看看顾元元,伸手把骨头放到她碗里,认真道:“娘子吃,我个子很高。”
顾元元:“……”
个子高了不起啊!
其实顾元元的个子按前世算一米六以上,放到一般人里头,绝对不算矮。
只是在一米九的沈正凌面前,就显得非常小鸟依人,离得近一点,说话都得仰着头。
顾元元瞅着沈正凌,凶巴巴的问:“沈正凌,你这是在变着法的说我矮。”
沈正凌矢口否认:“没有,不是!”
“我是看娘子喜欢吃这个骨髓,想让娘子多吃点。”
求生欲也是很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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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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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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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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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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