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顾元元不这么想。
她觉得老板说的在理,而且从价钱上来讲,好的绣绷比普通绣绷其实也贵不了多少钱。
银子在她手上,沈宝儿只能听从她的决定。
原本只打算买一个常用的就好,结果顾元元见她对女红感兴趣,给她买了大大小小一整套的绣绷,听到价钱要二两多银子的时候,沈宝儿惊得连声说不买了,只不过被顾元元直接无视。
手里有银子的人才有话语权,顾元元拍板给沈宝儿买下一整套绣绷,又发现这个布庄里还有棉花出售,不由大喜过望,又一口气买了十斤棉花回去。
在这个时代,棉花绝对是金贵物件,很多人过冬的时候,都是穷到连一件棉袄都没有的,顾元元一口气买十斤棉花回去,也不知道要做什么。
不过棉花买回去,就算现在没用,冬天的时候也可以拿来做棉袄、棉鞋,怎么样都不会浪费。
所以沈宝儿虽然心疼银子,倒是什么话也没有说。
中午的时候,顾元元原本打算带沈宝儿和沈正则两个去吃顿好的,可惜大家一路上嘴巴都没停,包子,烧饼,糖糕……吃了个饱,真等到吃饭的时候吃不下了。
最终找了个卖馄饨的摊子,一人吃了碗馄饨了事,好省。
该逛的逛了,该吃的吃了,该玩的也玩了,吃过馄饨之后,顾元元去往书店买笔墨纸砚。
书店里进出的都是读书人,像顾元元这样的小娘子单独走进来,十分引人注目。
书店的伙计书僮打扮,倒没有赶顾元元出去,只问她要买什么。
顾元元问过书本和笔墨纸砚的价格,才深切的感受到,这个时代的普通人家,想培养一个读书人出来有多么不容易。
书店里薄薄的一本书,大约十来张纸,能卖到几十上百文,甚至几百文钱一本,端看书的内容是什么。
笔墨砚台的价格就不说了,最便宜的至少也要几十、几百文。
纸是论张来卖的,最便宜的纸一文钱五张。
也就是说读书人每一个字写下去,写掉的都是钱。
笔墨纸砚顾元元倒也不需要买多好的,就买了最普通的那种,又买了一百张纸。
倒是给沈正则准备了一套相对好点的笔墨纸砚,总不能真的用糖葫芦就打发了小豆丁。
从前世过来的顾元元,有着义务教育的良好观念,不指望沈正则考科举,顾元元还是希望他能够读书识字,能写会算,至少以后不会被人蒙骗。
八岁的年纪,启蒙刚刚好。
买好了笔墨纸砚,从书店里出来,顾元元坐上牛车,问沈正凌道:“沈正凌,镇上的集市在哪里呀?我们去买点肉回去,晚上吃。”
晚上吃肉?!
沈正则眼睛都瞪圆了,偷偷拽了拽顾元元的袖子:“大嫂,是真的吗?晚上真的吃肉吗?”
顾元元想了想,回答道:“这个要看集市上还有没有肉卖,要是集市上的肉卖完了,那晚上肯定就吃不成肉了,如果集市上的肉没卖完,那我们晚上吃肉!”
这个时代不比顾元元前世,物资生活丰富,随时随地就能买到日常生活所需,这个时候很多物质都不丰富,像卖猪肉的,可能每天只卖一头猪或者半扇猪,卖完就没有了。
现在这个点,说不定肉摊都收摊了,所以顾元元并不敢对沈正则打包票说,晚上一定能吃上猪肉。
沈正则已经碎碎念道:“集市上的肉肯定没卖完,没卖完,没卖完,没卖完……”
顾元元都被他逗笑了,捏了一把他的脸,笑道:“就这么想吃肉?”
沈正则用力点头:“嗯嗯,大嫂,我已经好久没吃过肉了,就,就过年的时候,吃过一块肉。”
年夜饭那天沈正凌在场,老沈家的人要做样子给沈正凌看,他跟沈宝儿每人碗里分到一块巴掌大的肉。
沈正则当时不敢说,这个时候倒是叽叽喳喳告状了。
沈正则说道:“吃年夜饭的时候,奶奶说家里没有多少肉,每人只分得到一块,其实才不是这样,他们都躲起来偷偷吃了,就我跟哥哥姐姐,只给一块肉。”
“招儿姐姐她们更可怜,一点肉都吃不到,连肉汤都不吃上,只给吃剩饭。”
顾元元摸了摸他的脑袋,说:“没事,我们以后天天吃肉。”
沈宝儿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又闭嘴了,花钱这件事情上,她说了也没用啊。
到了集市,最后一刀肉刚刚让人买走,看着空空如也的肉摊,沈正则小豆丁垂头丧气:晚上没有肉吃了!
顾元元往肉摊上看了一眼,拍拍沈正则,好笑道:“别不高兴,晚上给你做好吃的。”
沈正则失望嘀咕:“肉都没有了,哪儿来的好吃的……”
沈宝儿拉了一下他,让他不要再说了。
沈正则委屈的抿紧双唇,像是塌了毛的小奶狗。
顾元元对肉摊扬声道:“老板,你家猪肉卖完了,剩下的这几根猪大骨怎么卖呀?”
这个时代吧,猪肉的卖法跟顾元元前世不太一样。
顾元元前世的时候,骨头是最贵的,下水也不便宜,肥肉的价钱是最低的,但是这会儿猪板油最贵,紧接着第二贵的就是肥肉,然后再是五花肉,再然后是瘦肉,最后是排骨。
至于大骨棒子和下水,几乎没人买,有时候直接拿来喂狗。
此时肉摊老板听说顾元元要买肉骨头,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老板是个厚道人,闻言抬头,对顾元元认真道:“小娘子,这肉骨头上面被剔得干干净净,一点肉都没有的,你还是别买了,不划算。”
顾元元笑道:“没事,我买回去熬汤喝。”
肉摊老板皱眉:“熬汤也不划算,费柴火。”
一担柴火挑到集市上还能卖几文钱,用来煮没肉的骨头,一点不划算。
肉摊老板眼看顾元元铁了心就要买这几根肉骨头,就道:“你实在要买的话,就给三文钱,这些骨头你全拿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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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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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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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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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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