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礼被装在荷包里,顾元元这会儿也没打开看,听沈正凌这么说,就点头收了起来。
沈正凌有些不自在道:“你先换件衣裳,我们先出去拜堂。”
换衣裳?
沈正凌把方才从镇上提回来的另一个包裹打开,里面是一套新娘嫁衣和一套新郎吉服。
沈正凌拿起那套新郎吉服往外走,对顾元元道:“我去隔壁正则他们屋里换衣服,你也快换上。”
顾元元从没想过,这门被当作权宜之计的婚事,到最后竟会被沈正凌安排得这么周全。
聘礼、嫁衣,但凡别的婚礼有的,但凡沈正凌能做到的,他全都做到了,并且,做的比旁人还体面。
顾元元心里一时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
跟沈正凌摊牌吧,这会儿时机不对,万一被人听了去再闹出来,那可真是当着众人的面,把沈正凌的脸面狠狠撕下来的在地上踩。
要再继续瞒下去吧,又总觉得自己是在欺负沈正凌这个老实人。
顾元元这么一纠结,沈正凌已经换好衣裳过来了,见她还在盯着嫁衣愣神,沈正凌眼神黯了黯,道:“我买的是最便宜那一款,是不是,觉得不好看?”
顾元元回过神来,忙道:“不,很好看,谢谢。”
算了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现在婚书也立了,酒席也摆了,还纠结这么多干什么?
反正还有三年的时候,到时候再说吧。
现在,先把眼前这场婚事对付过去,不能让沈家人有借口找麻烦。
顾元元想到这里,瞬间就做了决定,对沈正凌道:“抱歉,刚刚想到点事情耽误了时间,你等我一下,很快就好。”
沈正凌见她神态自然,确实没有半分勉强,也不由高兴起来,背转身往外走:“我到门口等你。”
顾元元说:“好。”
沈正凌走出门外,从外面把门带上,然后自己守在门口。
他身材高大,无论站在哪里都不容忽视,特别是现在身上还穿着一身鲜红的新郎吉服,更显挺拔威猛,精神奕奕,一下子就吸引了院子里众多人的目光。
大家显然没想到能看见沈正凌穿新郎吉服成亲。
没想到沈正凌这种凶名在外的人,竟然还有成亲的机会,还有女人肯嫁他;更没想到沈正凌成亲的时候竟然会穿新郎吉服,村里绝大多数人成亲就是在身上绑块红布就算数,谁会花这个钱去买吉服穿?可沈正凌,偏偏就这么做了。
沈正凌可不管别人怎么看他,反正从今天开始,他也是有媳妇的人了。
屋子里传来顾元元的声音:“沈正凌,你进来扶我一下。”
人前叫夫君,人后沈正凌,不开森。
沈正凌抿了抿嘴,推门进去,就见顾元元身着大红嫁衣,站在屋子中央,使得整个屋子似乎都明亮起来。
她头上盖着盖头,看不清脚下的路,难怪要喊自己进来扶她。
沈正凌觉得手心有点冒汗,心跳得有点快,嘴巴有点干,脸有点热。
一向天不怕地不怕,能手撕野猪,拳打猛虎的沈正凌,这会儿有点方。
呆呆儿站在原地,脚下的看法子跟灌了铅似的,硬是挪不动。
顾元元等了一会儿,没等到沈正凌过来掺扶,不由十分疑惑,她明明听到沈正凌的脚步进屋来着。
顾元元掀开头上的盖头,一抬眸,正好对上沈正凌的目光,那一瞬,沈正凌的眼神乍然亮起,眼睛里像是蓄满跳动的星河。
顾元元的心忽然剧烈的跳了一下。
她压下心里那点异动,疑惑看向沈正凌:“怎么了?不是说要出去拜堂吗?”
大红的嫁衣映衬着顾元元娇美的面孔,眉眼精致,美得不像真人。
刚刚那一瞬,顾元元掀开盖头的那一瞬间,沈正凌再也看不到其他,他的整个世界,满心满眼里,就只看得见顾元元一个人。
沈正凌被顾元元的声音拉得回过神来,下意识点头:“要,要出去拜堂,我扶你。”
顾元元重新把盖头盖回去。
沈正凌上前扶住她胳膊,哪怕隔着衣裳,都觉得手心一片滚烫。
顾元元纤细的胳膊在他手里,一个手掌就能全部包住。
这也太瘦了,沈正凌心想,以后,他要多打点野鸡兔子回来,让顾元元多吃点肉才行。
沈正凌战战兢兢的,都不敢用力,顾元元的胳膊这么细,他生怕一用力,就把她胳膊给折了。
沈正凌扶着顾元元走出茅屋,一路向老沈家正房走去。
灵湖村的村民见多了沈正凌凶神恶煞的样子,更见过他手撕野猪的凶煞模样,何曾见过他这般小心翼翼掺扶人的模样?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这句话用在沈正凌身上同样适用。
他向来冷硬、严肃的面容,这会儿也变得比平时柔和,看上去,倒不那么吓人了。
沈正凌扶着顾元元走进沈家正屋正厅,当着众人的面拜天地。
因为沈正凌和顾元元两人的高堂都不在,所以正厅上首摆了两张空的椅子代表高堂。
原本是要在椅子上摆放沈正凌父母牌位的,只是这门婚事操办得太急,一时竟没人想到这上头,等到快拜堂的时候发现已经来不及了,最后只好让人用白纸写了沈长盛夫妇的名字,一把椅子贴一张,就此了事。
夫妻对拜的时候,因为沈正凌的个子太高了,两人之间的距离离得近,同时拜下去的时候就撞到了头。
顾元元个子娇小,根本不是沈正凌的对手,被他撞得直直往后跌坐而去。
眼看着就要摔坐在地上,沈正凌连忙伸手去拉她。
结果,顾元元比他想像中的要轻很多,沈正凌用力过猛,倒一把将顾元元直接扯进怀里抱个满怀。
人群发出一阵热烈的哄笑声,平时再怎么怕沈正凌,这种大喜日子,也有人起哄:
“新郎官这就等不急了!”
“这就抱上了,新郎官这是有多迫不及待,哈哈。”
“春宵一刻值千金,还不赶紧把新人送入洞房。”
“对对对,送入洞房,送入洞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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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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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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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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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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