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招儿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沈娇娇和沈珍珠不想去服侍刚过门的堂嫂,所以就把她们姐妹两个推出去。
沈招儿还巴不得呢。
跟老沈家一天到晚干不完的活比起来,服侍顾元元能有多少事?
沈招儿怕被沈老太看出来脸上的喜色,低着头答应了。
沈老太盯着她的头顶看了一会儿,又道:“你们把那边的活干完了,就赶紧回来干活,不许偷懒。”
“要是让我知道你们两个偷懒,我就叫人牙子来,把你们卖出去,家里还能省粮食。”
“听到没有!”
沈招儿一个哆嗦:“听,听到了。”
沈老太往外赶来:“听到了还不赶紧去干活!”
“水缸里的水快没了,后院鸡和猪都在叫,你是死人啊,这么多活都不知道去干!”
沈招儿不敢分辨,低着头出去挑水了,心里已经打定主意,明天,一定要想办法赖在新进门的堂嫂那边。
她刚才就看出来了,新进门的堂嫂厉害着呢,就算是沈老太,也占不了这个堂嫂的便宜。
她以后,一定要跟着堂嫂多学习,最好也能变得跟堂嫂一样厉害,这样,就能保护爹、娘还有妹妹不被老沈家的人欺负了!
沈家晚上摆酒,下午的时候就有本家人过来帮忙。
沈正凌的灶头刚垒好,来帮忙洗菜做饭人就到了,菜也已经买回来了,院子里开始热火朝天起来。
这些事情,沈正凌没有多管,他垒好灶头,就进屋对顾元元道:“我去一趟镇上,你看有什么东西要买,我顺便一起买回来。”
顾元元摇头:“我暂时没什么要买的。”
沈正凌点点头:“那我走了!”转身就要往外走。
顾元元喊住他:“你等一下。”
沈正凌停住脚步:“是想起来有东西要买吗?”
顾元元摇头:“不是。”
她问道:“去镇上一般是怎么去的?”
沈正凌以为顾元元也想去镇上,现在这么问是想了解情况,就道:“你要是想去的话,我明天早上陪你去,明天早上我们坐牛车去。”
“村里每天会有一趟去镇上的牛车,一文钱坐到镇上,早上去,下午回。”
不过大部份人都舍不得那一文钱,基本上还是走路的多,这个就没必要说了。
反正顾元元要是想去镇上,他肯定不能让顾元元走路。
顾元元问道:“也就是说你现在去镇上,得走路去走路回?”
沈正凌点了一下,又道:“不要紧,我走路快,晚上吃饭前,肯定能赶回来。”
顾元元笑道:“不用走路,我们现在自己有牛车,你直接赶着牛车去镇上就是了。”
沈正凌眼睛都瞪大了:“牛车?”
顾元元点点头:“对的,牛车!”
“你刚才搬东西的时候,装满东西的那一辆牛车是我自己的。”
“你还记得是哪辆车吧?”
沈正凌下意识点头:“记得。”
顾元元道:“那就可以了,你就赶那辆牛车去,快去快回。”
沈正凌想了想,还是提醒道:“你的嫁妆单子,还是去衙门登记一下,有个防备才好。”
“牛是贵重物品,我们灵湖村一百多户人家,只有五头牛,连车一起的,只有两家。”
沈正凌的话不无道理。
财帛动人心,顾元元比谁都明白这一点,看老沈家刚才的表现,就是一窝子极品,要是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嫁妆单子是假的,指不定怎么贪心,到时候再来扯皮,可不就是麻烦?
还不如防患于未然好。
顾元元点头:“好,我过两天就去。”
沈正凌见她听进去,就没有再多说什么,只道:“那我先去镇上了。”
临走的时候,还特么去把沈宝儿和沈正则两个叫过来陪她,就怕她一个人初来乍到不习惯。
顾元元可没什么不习惯的,穿越都习惯了,何况只是从一个村子到另一个村子?
等沈正凌走后,她就带着沈宝儿和沈正则两人开始翻起嫁妆来,三个人一起。把日常能用到的米面油盐,锅碗瓢盆都扒拉出来。
做起事情来时间过得很快,不一会儿,院子里就热火朝天,收到通知说沈正凌娶媳妇,来沈家吃酒的村民陆陆续续来了,三三两两聚在一处,讨论的都是这门亲事,只说老沈家这喜欢办得也太突然了,之前一点口风都没有。
老沈家之前院子里的闹剧,村子里不少人从头看到恰尾,少不得就议论起顾元元这个新娘子,都说这是个厉害的,连沈老太在她面前都讨不了好,而且长得又好,又白又好看,跟城里有钱人家的小姐似的,一点不像农村的姑娘。
当然也有人不相信的,只说沈老太还能给沈正凌说什么好亲事?不给他说个痴的傻的回来就算好了,还能给他找个又漂亮又能干的媳妇儿?不用想都不可能!
双方说着说着还差点吵起来,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还是边上的人劝道:“这有什么好争的?新娘子是什么样的人,到时候看到人不就知道了?也值得你们争成这样?”
双方这才消停下来。
就听到院外忽然响起一阵喧哗声,大家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连忙跑出去看热闹。
就见是沈正凌赶着一辆牛车回来了,牛身上绑着红绸布,车上还有一捆红绸布和一叠喜字,并两个包裹。
沈正凌把红绸布和大红喜字拿下来,让人去贴喜字,挂红绸,一边自己拿了几张喜字和红绸,外加拿起车上的包裹往里走。
大家都非常好奇那包裹里是些什么,沈正凌却没有让大家看的意思,众人一向怕沈正凌,当然也不敢让他打开包裹看个究竟,就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提着包裹进了屋。
“哥!”沈宝儿和沈正则两个看到沈正凌,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蹭一下站得规规矩矩,低头喊人。
顾元元从锅碗瓢盆中抬头:“你这么快就回来了?”目光落到他手里提着的包裹上,问道:“买了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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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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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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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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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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