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第一鉴婿>第584章 腰带剑
  “突破点是什么?”西文冈有些迫不及待的催问。

  “这个,可能需要您做出一些牺牲...”刘福云看着西文冈。

  “什么牺牲?”

  “拿出您最得意的收藏品,碎金!”

  “碎金?”听到刘福云说碎金,西文冈有些犹豫了。

  他也是一个非常喜欢收藏古玩的人,虽然谈不上是痴迷,可至少是他一个非常重要的爱好。

  众多收藏品中,他最得意的就是半年前刚到手的碎金。

  知道的人不多,因为半年以来他一直谋划着谋夺秦汉的商业帝国,没时间炫耀他的珍贵收藏。

  刘福云是他的心腹,左膀右臂之一,才有机会知道碎金。

  “如果你舍不得,那就算了,我再想想其他办法...”刘福云看西文冈的脸色,就知道他舍不得。

  “不,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我当然舍得。”

  “那就好办了,这个计划很简单,就是把碎金送到鹤城去,无论通过什么办法,一定要让秦汉得到,让南宫善兵知道,达成这个条件之后,我们的后续计划就可以开始了...”刘福云得意的说。

  西文冈立刻按照刘福云的计划,把碎金让人秘密送到鹤城,计划也秘密安排下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秦汉就接到李玉田的电话,又有人要找秦汉。

  秦汉的联系方式并不公开,有他联系方式的人,也不会轻易给别人。

  很多要找秦汉的人,没办法直接找到秦汉,只能通过秦汉的亲朋好友,李玉田就是其中之一。

  但是通过李玉田的人,找秦汉的都和古玩有关。

  “秦先生你好,我是曹梦金,曹家现任家主。”秦汉刚到,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自我介绍。

  “曹家主,你好...”秦汉笑眯眯的说。

  听到曹梦金的自我介绍,秦汉想起来了,鹤城的确有一个曹家。

  只是曹家和楚家没办法比,和沈家就更没办法比了,曹家是一个没落世家,现在勉强算得上是三流家族,整个家族的年收入都不到一个亿,是年收入,而不是利润,要算利润就更低了。

  “秦先生,曹家情况想必你也知道,我这个家主有名无实,你还是叫我老曹好了。”曹梦金很有自知之明。

  他们曹家虽然还是一个世家,可是现在曹家的影响力,都比不上一个稍大一点的企业。

  “也好,老曹,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想卖给你一件古董,一件很珍贵的古董,别人可能不识货,或者买不起。”

  “什么古董?”

  “我没带来,您能跟我回曹家看看吗?”

  “也好!”秦汉点点头。

  他和曹梦金来到曹家,是鹤城最差的一片别墅区,曹梦金的别墅也是最差的一批别墅之一。

  “秦先生,这就是我要卖给你的古董...”曹梦金让秦汉在客厅里稍等,他很快就拿来一个木盒。

  木盒长有一尺半,一巴掌宽,大半个巴掌厚。

  难得的是材质,竟然是用最上等的金丝楠乌木制作的,光是材料金丝楠乌木就能值几百万了。

  何况是一件真正的古董,秦汉估计,这个盒子卖古董就能卖出一千多万。

  他更期待盒子里的古董了,用价值千万的盒子装的古董,正常情况下,至少比盒子值钱的多。

  “一根腰带?一把短剑?”看着盒子里装的物品,秦汉微微愣了一下。

  他很快就辨认出来了,盒子里装的不仅仅是一根腰带,也不仅仅是一把剑,而是一把腰带剑。

  简单点说就是一把软剑,可以随意弯折,能像腰带一样缠在腰上,需要的时候拔出来使用。

  “没错,这就是我们曹家世代相传下来的,我想卖给秦先生。”

  “我先看看再说...”秦汉把腰带剑拿在手中。

  他首先鉴定腰带的材料,很快就鉴定出来了,竟然是虎皮制作的,而且是老虎身上最好的一块皮,经过特殊的药物加工,让这一块皮革不仅可以千年不坏,而且坚韧程度也大大增加。

  再看短剑,长度只有一尺,宽度两公分,剑刃像纸一样薄,剑柄要稍微厚一点,护手不明显。

  在剑柄上,有两个龙飞凤舞的字,碎金。

  很显然,这把短剑的名字名为碎金。

  “短剑是陨石制作的,一体打造而成,剑柄和护手有防滑花纹...”秦汉进行鉴定。

  不到一刻钟时间,秦汉就完成鉴定了。

  这是一把清朝时期的古剑,却没有在史料记载中看过,也不知道是谁铸造的,使用者是谁。

  秦汉可以肯定,这绝对是一把好剑,如果单论质量来说,恐怕不会比十大名剑差。

  “秦先生,你觉得怎么样?”看到秦汉把剑放下了,曹梦金有点忐忑的问。

  “好剑,绝对是一把好剑。”秦汉点点头。

  这是一把可以随身携带的好剑,只要不拔出来,外表看去就像是一根高档腰带,而不是兵器。

  秦汉敢肯定,绝对是大师之作。

  他决定回去好好查查资料,或者问一下相关方面的专家,如此一把好剑,肯定有很大的来历。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三个人。

  “二弟,你这是?”曹梦金看着走进来的人。

  “你怎么也在这儿?”走进来的三个人,有两个看到秦汉愣了一下,其中一个开口了。

  开口的是杨连杰,南宫善兵也来了。

  秦汉一瞬间就明白了,南宫善兵两个人,也是被曹梦金的二弟带来买剑的。

  “大哥,南宫先生是我请来的,要买咱们家的碎金宝剑。”曹梦金的二弟说。

  “这个...”曹梦金有点尴尬。

  “我能看看吗?”南宫善兵说完了,也不等谁允许,直接向前走一步,拿起秦汉放下了碎金宝剑。

  他把剑拿到手里,眼睛立刻就亮了。

  秦汉知道,作为冷兵器的收藏行家,南宫善兵一定能看出碎金宝剑的珍贵之处。

  今天要拿到碎金宝剑,恐怕要经历一场争夺战。

  “你怎么不先和我说一声?”曹梦金责怪。

  “我,我给忘了,现在该怎么办?”曹梦金的二弟有点不好意思。

  “凉拌。”曹梦金没好气的说。

  “曹先生,能展示一下吗?”南宫善兵提出要求。

  “当然可以了,你们看...”曹梦金把碎金宝剑接过去,对实木桌子一剑斩下,轻而易举地斩下一块。

  断口,光滑的就像镜面一样,这说明碎金宝剑十分锋利。

  砍完桌子,曹梦金似乎觉得不足以展示碎金宝剑的威力,拿起桌上厚厚的玻璃烟灰缸展示。

  唰!

  一剑斩下。

  足足有一公分厚的烟灰缸,被一剑斩开。

  断口同样光滑如镜。

  “好剑,好剑,好剑!”南宫善兵十分兴奋。

  他接过烟灰缸仔细检查,确定不是准备好的道具,而是货真价实的钢化玻璃做成的烟灰缸。

  “当然是好剑,这可是我们曹家是在相传的,如果不是家族遇到问题了,急需要大笔资金,我绝不可能把传家宝卖了,我告诉你们,就现在这个实验,还不是碎金宝剑的极限,我曾经测试过,碎金宝剑可以一剑斩断鸡蛋粗细的钢筋。”曹梦金得意扬扬的说。

  “秦汉,你都有三把十大名剑了,就别和我抢碎金宝剑了。”南宫善兵对秦汉说。

  “好东西谁也不嫌多,有机会,我当然不会放过。”秦汉却摇摇头。

  他们谈话的时候,客厅通向二楼的楼梯口,有一个人悄悄的探出头来,悄悄用手机拍一张照片。

  拍照的人是一个年轻男子,也就是二十出头。

  他拍摄完照片之后,看到众人没有发现他,立刻悄悄地退后,然后进入一间卧室把门反锁了。

  “刘先生,我爸爸已经按照你的计划,把秦汉和南宫善兵都引来了,他们现在都在客厅里,都对碎金宝剑非常感兴趣,两个人虽然没掐起来,可看起来火药味十足。”年轻男子向电话对面的人汇报。

  “很好,还记得你们的任务是什么吗?”

  “我当然记得,碎金宝剑,最后只能卖给秦汉。”

  “没错,只能卖给秦汉,老板非常重视这个计划,如果曹家完成这个任务,老板重重有赏,相反,如果搞砸了,以我对老板的了解,你们曹家的人有一个算一个,恐怕都会被丢进海里喂鲨鱼。”

  “我明白,我现在就去现场看着,我保证碎金宝剑一定给秦汉。”年轻男子头上冒出细密的冷汗。

  通话结束!

  年轻男子走出卧室,再次来到客厅的楼梯口,在二楼向下看。

  “秦汉,我告诉你,碎金宝剑我要定了,谁也不能阻止我,你也不例外。”南宫善兵态度强硬。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收藏冷兵器,尤其是像碎金宝剑这样的精品中的精品,他当然不会错过。

  这时候谁敢和他争,谁就是他的敌人。

  “这也正是我想说的,碎金宝剑,我要定了,你也不能阻止我。”秦汉也不会服软。

  两个人言辞交锋的时候,就在旁边,曹梦金和他的二弟在窃窃私语。

  “大哥,这两个人可都是土豪,现在他们两个争起来了,碎金宝剑一定能卖出一个天价的...”曹梦金的二弟两眼发光。

  “二弟,这其中的内情你不知道,我也想卖一个天价,可惜...”曹梦金脸色发苦。

  “可惜什么?”

  “算了,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对了,大哥,我早就想问你了,碎金宝剑究竟是哪里来的,我可不记得咱们家有这样一件传家宝,是不是你捡漏得来的?”

  “住嘴,碎金宝剑就是我们的传家宝,无论对谁你都必须这么说,明白吗?”曹梦金一瞪眼。

  他非常想大声呵斥二弟,狠狠的骂一顿。

  但现在场合不合适,他甚至都不敢大声说话,就怕被不远处的秦汉和南宫善兵两个人听到。

  “曹先生,你说,碎金宝剑你究竟卖给谁?”南宫善兵突然呼叫曹梦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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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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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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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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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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