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浮屠魔仙>第三十四章 晚秋出嫁
  常兮一路背着君晚秋出了大院门,君烈云和君慕辰都站在门口等着。

  见女儿出来了,君烈云沉声叮嘱:“秋儿,嫁到南月家后,要侍奉公婆,敬重丈夫,可不能再闹孩子脾气了。”

  “是,女儿知晓。”君晚秋柔声应道。

  君慕辰却是说:“秋儿,若是在婆家受了委屈,不用怕,有大哥在!”

  “嗯!”君晚秋的声音忽然有些哽咽。大哥虽然只长她三岁,可在母亲礼佛避世之时,都是大哥在照顾她。尽管严厉起来,谁都不敢忤逆,可给她的疼爱却也是独一无二的!

  这时,喜婆唱道:“新娘子上花轿咯!”

  常兮深深看了一眼君慕辰,背着君晚秋上了轿,之后又骑上马去送亲。

  一阵敲锣打鼓,鞭炮齐鸣。

  送亲的队伍拉成长长的一线,向着山下蜿蜒而去。

  常兮骑着马,忍不住回头一望,君慕辰的身影掩在一路送行的人中,令人看不真切。

  想起那天在假山他搞出的乌龙,心里就一阵苦涩黯然。

  君慕辰啊君慕辰,你宁愿被我误会,也不愿承认你心里有我,是么?

  可怜我竟然以为是自己犯错,亵渎了你。

  你可真会装啊!说什么生吃我的心都有了,还让我走了就别回来!

  论起狠心绝情,这天下第一非你莫属!

  胸口忽然一阵气血翻腾。常兮隐忍不住,侧头哇的一声,呕出一口鲜血来。

  走在马边的陪嫁小厮一惊,连忙问道:“小公子,你怎么了?”

  常兮摇摇手,拿过帕子擦拭嘴角。心里则暗下决心:君慕辰,你将我的心意弃如敝履,那我也不会再惦念着你了!

  走到秀山镇,穿着新郎官喜服,身材有些富态的南月璋就等在镇口接亲,之后,他们会一路护送着新娘子到南月斋所在的金屏城。

  光这路上就花了五天之久。常兮看着君晚秋车马劳顿,脸色苍白,也是替她辛苦。所幸那南月璋品性极佳,路上一直照顾着君晚秋,嘘寒问暖,恨不得以身相代。

  到了金屏城,常兮一行在城里最大的客栈安顿下来。

  明日才是正式成亲的日子,今夜君晚秋早早的便歇息了,为明日的大礼养足精神。

  常兮睡不着,让小二打了壶酒,坐在窗棂上,对着满城灯火,自斟自饮。

  夜已深,人声渐消,唯有远处更夫敲梆子的声音传来。

  听那唱声竟是子时!再不安歇,怕是明日要起不来了。

  常兮摇了摇酒壶,将里面所剩无几的酒液一饮而尽,跳下窗户,脱了衣服准备上床睡觉。

  忽然,屋顶一声极轻微的声响传来。若不是常兮耳力极好,恐怕都会忽略过去。

  常兮眼中精光一闪,屋顶有人!

  他来不及披衣,直接抽出利剑,从窗户外翻上屋顶。

  他小心潜伏着,借着明亮的月光看见屋顶上有一黑衣人,正蹲在君晚秋的房间上方,掀起瓦片,拿了一根竹管,打算朝里面吹迷烟。

  常兮悄无声息的摸近,在那人毫无防备之下,一剑刺出。

  本以为十拿九稳,不料那黑衣人机警的很,居然险而又险的躲过了。

  常兮冷笑一声,改刺为挑,朝着那人胸口而去。

  黑衣人瞳孔一缩,知事不可为,直接翻身落下长街,脚尖点地,向远处遁逃。

  常兮用内力爆喝一声:“陈敏钦!保护小姐!”之后顺着黑衣人逃走的方向,在屋顶上纵身起落。

  哼!敢在他眼皮子低下采花,好大的胆子!

  是的,那黑衣人正是采花贼。而采花一门最明显的打扮就是发髻上戴一朵艳丽的红花。

  在礼教严厉,民风保守的梁朝,采花贼就是最可恶的存在。多少无辜女子因贞操被夺而选择自尽。

  此刻这色欲熏心的采花贼犯在他手上,就休想逃走!

  常兮运转内力,轻功使得越发圆转如意,不到一时三刻,就追上了那个黑衣人。

  “淫贼,哪里逃!”

  常兮从屋顶跃下,手持长剑,朝那人后背直直劈去。

  裴纶后背寒毛倒竖,一个懒驴打滚,避过了绝杀的一击,然而还没等喘口气,要命的剑又刺了过来。

  “兄弟!得饶人处且饶人!我既不曾得手,你就高抬贵手,放过我吧!”

  裴纶没有趁手的武器,躲的艰难,好几次都被剑刃伤到,带出蓬蓬热血。若不是他身法特殊,只怕早已殒命在那少年的剑下。

  常兮冷笑连连,话都不肯和那人说一句,只把剑招使得的迅如飓风,疾如闪电。

  这采花贼功夫没见得多好,倒是保命的身法出神入化。居然这么久都还没能拿下他,可见还是不能小觑天下人啊!

  裴纶见那少年一句话也不说,剑却使越来越快了。

  妈的,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居然撞上这么一个煞星!

  他心里暗暗叫苦,知道再不脱身,真的会死在那少年的剑下。

  争分夺秒的从怀里掏出一个烟雾弹,裴纶瞅准空当,砸在脚下。

  烟雾弥漫中,常兮仔细听声辩位,却惊讶的发现动静全没了。

  怎么回事?便是逃跑,也会有气流涌动,那个黑衣人居然像凭空消失一般,一点动静也没有!

  常兮不死心,在烟雾消散后,仔细查看周围的环境,终于无奈的确认,他把人给追丢了!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常兮恨恨不已,却也怕夜长梦多,君晚秋那边再出什么危险,只能回转。

  时间过去许久,刚才激烈交战的地方,一个人影慢慢从地底冒了出来。

  “妈的!居然逼我使出了土遁术!小子!我记住你了!”裴纶扯下蒙面的布巾,吐出嘴里的泥土,身上又痛又酸,三日之内都不能动武了!

  常兮回到客栈,见山庄的弟子们如临大敌般守着君晚秋的房间,摆手道:“行了行了,没事了,留两个人来守夜。”

  陈敏钦依言行事,留下两个弟子看门,对常兮拱手问道:“小公子,那贼人被你击杀了?”

  常兮摇头,“我把人给追丢了。不过此事一出,那贼人想必也不敢再来。只是今晚还是要多注意,以防万一。”

  “是。”

  常兮叮嘱了一些注意事项,又不放心的去了君晚秋的房间查看。

  “小弟,你看。”

  被惊醒的君晚秋披着外衣,将落在房里的一根竹管递给常兮。

  常兮接了过来,轻轻一嗅,知道是品质上佳的迷魂烟。他将竹管收进怀里,安抚道:“已经没事了,你也早些休息,明日还有一大堆事呢!”

  “嗯。”君晚秋轻轻点头,犹豫了一下,问道:“你,是不是喝酒了?”

  常兮一愣,闻了闻自己的衣服,“有这么明显?”

  君晚秋笑笑,“少喝点吧,明日的喜宴,你这个小舅子估计要被灌醉了才行!”

  常兮点头笑道:“知道了,没事我就先回房了。”

  “去吧。”

  君晚秋看着常兮动作轻柔的掩门,心里幽幽一叹。

  这个弟弟,原本她是那样的讨厌他,可现在,她在他身上看见越来越多大哥的影子了。

  能把当初那个杀人如麻的小魔头教导成这个模样,也不知大哥付出了多少心力!

  第二日一早,整个金屏城都热闹起来,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全都挤在长街上,看南月斋的二公子南月璋迎亲的盛事。m.xiumb.com

  那南月璋虽是南月庆的第二子,却是正经的嫡出,母亲是武成侯的长女,既富且贵,自然,这人生大事比别的人都要豪奢百倍,堪比世子娶亲了。

  “哎呦,瞧瞧这丰厚的嫁妆,怕是有一百多抬了吧!十里红妆也不过如此了!”

  人们啧啧称奇,每一样嫁妆抬过,都会引来不小的赞叹。

  “嗳!你们瞧,那个坐在马上的少年,比新郎官还要好看?G!”

  “嗳,我也看见了!那少年是谁啊?怎么会生这么好?像观音菩萨旁边的仙童一样!”

  人群中,几位妇人大声讨论着那个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少年。

  “你们不知道?那少年是新娘子的弟弟,名唤君慕寒。”有知情人士解惑道。

  “哎哟,弟弟都生的这么好,那姐姐更是美若天仙了!”

  “可不是!也不知那秀山是如何的钟灵毓秀,住在秀山的君家之人,都个顶个的美!单说新娘子的大哥,月郎君君慕辰,都不知掳获了多少闺阁少女的芳心。”

  “可见那秀山真乃仙家福地,这才有好山好水出好人儿!”

  诸如此类或艳羡或好奇或八卦的谈论在街头巷尾展开。

  一阵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中,南月璋打头,带着迎亲的队伍在城里绕了一大一圈,洒下无数铜钱蔬果,与民同乐。

  常兮坐在马上,忍受着从四面八方而来的窥探目光,神色有些不耐。

  成亲原来是这么麻烦的么?

  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欢喜没见得,疲累倒是有。

  要是他以后成亲,直接拜天地,入洞房就行,才不要这些折腾!

  想到这里,常兮的眉眼又阴郁起来。

  他不是已经成过一次亲了么?虽然那个人并不承认。可拜过了天地,就等于在月老那儿牵了线,是否认不得的!

  过了午时,迎亲的仪仗才巡完街,转到了南月家所在的金麟街。

  南月斋富可敌国,虽是江湖势力,却因其年年都缴纳巨额商税,还坚持捐献一些家产给国家用以边防所用,得了朝廷嘉奖,赐了“精忠报国”的牌匾。

  有了皇帝这颗大树撑腰,南月家的府宅就是修的超出规制也无人去管。

  就常兮极目远眺,这长长的看不到头的金麟街所占之地,竟全是南月家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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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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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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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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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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