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契爱甜心:总裁的第一宠妻>207——他很重要
  原来厉风岚也是会老的,也会有有白发的一天,也会有皱纹的一天,也会有身子佝偻的一天。

  因为谁也抵不过岁月的流逝。

  而唯有真情是可以天长地久亘古不变的永恒。

  “不过,你笑起来有皱纹的小老太的样子,也挺可爱的。”厉风岚看着林小媛笑眯眯地冒出这样一句。

  “你满头白发够搂着身子的小老头的样子,也很帅啊!”林小媛不甘示弱地回了一句。

  “你看,你看,还不承认,我在你眼里一直就是那最帅的!”厉风岚洋洋得意地说到。

  林小媛篇:

  我从来没有见过比厉风岚更恶劣更自私更任性的男孩了。

  而且似乎以欺负我作为人生的唯一乐趣。

  我一直想不明白,他怎么就那么喜欢欺负我呢瞳?

  因为想不明白,索性不去想了。

  渐渐的也就习惯了。

  只是我每天有做不完的功课,而他似乎总是在玩,有时候还要逼着我陪他玩馁。

  他玩的游戏都很弱智,是那种适合三岁小孩启蒙教育的小游戏。

  但是我跟他一起玩的时候,又不能玩过他,不然他就会不高兴了。

  所以我每次都会偷偷输了,而且是输得惨不忍睹地那种。

  于是厉风岚又开始嚣张了,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指着我激动地叫到——你怎么这么笨,笨死啦!

  渐渐的,我发觉他激动起来的样子还挺可爱的。

  不过这种机会比较少就是了。

  裴姗——据说是厉风岚的青梅竹马而且是指腹为婚的未婚妻。

  本来是跟我没有什么关系。

  毕竟在我看来,我们是井水不犯河水的。

  她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而我是凡夫俗女,我们之间的差距不是那么一点点。

  因为我不小心考了第一名,又正好开家长会,我成了家长们认为他们孩子应该学习的榜样,于是我就成了他们一个个的眼中钉。

  所谓的不小心是因为我并不知道考第一名会带来这么多麻烦,如果早知道的话,我就不考第一名了。

  裴姗就是因为这样,一开始跟我过不去,她是那种不主动跟我过不去,而是唆使别人跟我过不去。

  然后她高傲地站在一边冷眼看着。xiumb.com

  所以我觉得她还是个比较聪明的女孩,懂得借刀杀人。

  但后来我没有考第一名,她还是跟我过不去,而且是得寸进尺,我却只能一忍再忍。

  我的坚忍不拔,大抵就是那时候被迫训练出来的。

  有时候我会想这样一个漂亮而又高傲的女孩,为什么就跟我这个除了学习比她好点,其他什么都比不上她的人过不去呢?

  后来才明白,一开始跟我过不去,纯粹是看我不顺眼。

  后来跟我过不去,则是因为她觉得我威胁到她的地位了,也就是厉风岚未婚妻的这个地位。

  不过,在我看来,她纯粹是杞人忧天。

  我跟厉风岚根本不对盘。

  我也是莫名其妙被叫去厉家辅导他功课的。

  所谓的辅导还不如说我是去让他消遣的。

  因为他总是以欺负我为乐。

  有时候甚至会咬人,要说有多可恶就有多可恶。

  虽然跟厉风岚相处得不好,但是为了母亲,我觉得这样的牺牲还是值得。

  在我的心目中,母亲是再好不过的完美母亲了。

  曾经对父亲还有一些印象,后来渐渐就淡了。

  于是心里眼里就只剩下母亲了。

  母亲对我是极好的,好得后来她走了之后,我好多年都因为太过想她,而躲在被窝里哭。

  那一年,在发现了母亲的病情之后,那种未来一下子就变得空白的绝望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

  世界上那个你唯一在乎的人,也即将离你远去,而且永不会回来。

  那一年的冬天,我几乎忘记自己还活着。

  那一年的冬天,我曾经认为最讨厌的人,却陪着度过了最难熬的整个冬天,陪着我走过最阴霾的那一段岁月。

  后来,我稀里糊涂地搬进了厉家,再后来就莫名其妙地和厉风岚订婚了。

  想来实在不可思议。

  似乎完全不可能有交集的两个人,我与他之间隔着天与地,却已经开始谈婚论嫁了。

  我不知道厉风岚当年能跟我订婚花费了多少心思和精力。

  毕竟那时候厉爷爷认同的孙媳妇是裴姗。

  对于厉家来说,厉风岚娶了裴姗,才是最好的选择,毕竟两家实力相当,相辅相成。

  所以订婚之前,我纳闷地问厉风岚,

  “我们为什么要订婚啊?”

  “为了冲喜!”

  我记得当时厉风岚是这样回答我的。

  而那时候的我居然就相信了。

  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不是单纯得过分,就是愚蠢得可怕。

  后来我还问了厉风岚一句,

  “可是订婚后,可以退婚吗?”

  当时厉风岚瞪我的眼神,我觉得他像要咬死我的样子。

  那时候在对婚姻的神圣和承诺,还没有定义,懵懂得以为跟过过家家一般。

  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厉风岚很重要,无论怎么回忆还是想不出一个确切的时间点。

  似乎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有一天溢了出来,才意识到了——这个人很重要。

  而开始察觉到这种重要性,应该就是厉风岚突然的出国吧。

  在此之前我只知道他他的身体显得越来越羸弱了。

  咳血的症状越来越频繁,精神也日渐萎靡。

  只是没有想到他会跟我不告而别。

  在此前一天,我们还背靠着背坐在书房的地板上漫无目的地聊着。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却已经离开了。

  那种感觉就像当初母亲走了,我被抛弃了一般,无助又无依。

  终于还是按照厉风岚的希望,搬离了厉家,回到了章家。

  即使我显得那么多余,但这个世界上跟我还有血缘关系的,就只有父亲和那个同父异母的姐姐了。

  即使有时候不愿意承认,却也改变不了这样的现实。

  因为无法改变,也清楚自己存在是一种尴尬,所以我总是尽量低调地在章家生活着。

  只是即使这样,我还是和裴姗发生了冲突。

  当裴姗朝着我骂那一句“你和你妈妈一样都是不要脸的人”的时候,我就完全失去了理智了。

  我可以忍受别人欺负自己,但没有办法忍受别人侮辱我母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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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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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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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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