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男人。
气氛有些尴尬。
“子谦,我没那么娇贵,你还亲自来跑一趟,这份情意,我受不起啊。”
“你受得起,因为你是我的容哥,我为你做什么你都受得起。”
洛子谦突然严肃起来,坚定的看着容斯。
正因为是他,所以万事必须要亲自上手,一点闪失都不能有。
容斯无奈笑笑,痴情的人总是可怜的。
“哦对了,那几盆芍药。”
他走到了窗台旁,并不怎么宽的大理石台面上,满满当当摆着花,一盆挨着一盆,每盆花之间的叶子挨在一起,高低错落,一片姹紫嫣红。
只需要稍稍靠近,便能感受到清新的芳香,那是让人心情舒畅的味道。
“嗯?芍药怎么了?”
容斯挠挠头,这芍药开的好好的,没什么问题啊。
“容哥这打理的可真好,瞧这些花,像是会说话似的。”
洛子谦站在花丛中,白皙清瘦的指尖轻轻托住花的底部,眼神里满是温柔。
“在片场打翻的那些芍药,有许多都搬回了我的住处,我想把容哥这的也搬回去。”
“为什么?”
“因为无论是谁要求的,花最终都是在我手里打翻的,我想弥补我的过失,正好另外几盆都在我那,干脆就让他们团圆算了。”
洛子谦的眼睛亮亮的,夜幕下像是闪着光芒的星星,容斯很少看见成人有这么干净的眼睛。
人类是复杂的,又是贪婪的,这样的情绪会污浊他们的眼睛,这样的赤子之心,这样的坦诚,容斯是第二次见。
第一次,是“黎明之前”里面的慕辞。
那时候的他,也有一双干净明朗的眼睛。
“像你这样的人太少了,子谦。”
洛子谦咧嘴一笑,露出白白的一排牙齿,一颗倔强的小虎牙,让他看起来像是个可爱的大男孩。
“对了容哥,你晚上有事吗?”
“没事啊,怎么了?”
“那我请你吃个饭吧,我知道有一家小龙虾,超好吃。”
又来?上次是看电影,又吃饭,又聊天,足足一大天,这才过了几天,且不说两个男人怎么看怎么别扭,容斯又不是没有收入,三番五次的让洛子谦花钱,不合适。
“今天就算了吧,上次就是你请的,也不能总白...”
“哎呀容哥,你跟我还客气什么,就当是为今天把你扔进水里,赔罪啦。”
容斯皱皱眉,看着眼前人满眼的期待,他有些不忍心拒绝。
就是吃个饭而已,没什么的,算是满足他一个愿望吧。
“那,下次我请你吧。”
“好嘞,咱现在就走吧。”
“哎,等等,你的衣服没换啊?”
容斯一边往门口走,衣服上未干的水一边滴滴答答淌进地摊的缝隙中。
“啊对,我忘了,等我一下啊。”琇書網
他这才想起来,光顾着和芍药,迎春花聊天,却忘了换衣服。
“别忘了穿的老一点!”
暮色四合,灯红酒绿的魔都被霓虹灯装点着,周围是钢筋水泥打造成的森林,散发着冷漠的气味。
若是有朝一日,这些大楼都能变成参天的大树,或者是低矮的灌木,地球上全是树叶和青草的芳香,那该有多好。
都说“上海老不睡”,那些个白天在钢筋水泥建筑内冰冷忙碌的人们,到了晚上,呼呼啦啦涌向了大街小巷内,大名鼎鼎的夜市文化,就此形成。
容斯带着鸭舌帽,假胡子,穿着老气的墨蓝色Polo衫,宽松的黑色短裤,坐在蓝色塑料凳上,像是个出来遛弯的老头子。
“容哥,我敢打赌,就算是死忠粉,都不会认出来你的。”
满满两大盆小龙虾端上了桌,红彤彤的小龙虾张牙舞爪,对于这种生物,容斯无从下手。
从某个角度来看,他像个外国人,不太理解中国人吃大闸蟹啃小龙虾的行为,这种奇形怪状的节肢生物,怎么看都不是美食啊。
“容哥,你怎么不吃啊,不和胃口吗?”
“没有没有,你吃你的,我自己会吃的。”
洛子谦带上手套,剥出一粒粒晶莹剔透虾肉,很快摆了一盘子,推到容斯的面前。
这还是他第一次被一个九尺男儿这么细心的呵护,有些不好意思,却又不知道该说点什么,道谢吗?太过客套苍白了。
他看着认真剥虾的洛子谦,他不是那种一眼觉得经验的长相,但却很耐看,这样一张不怎么特殊的脸,容斯努力的多看几眼,再看几眼。
希望在植物神漫长的生命里,他不只是一个过客。
“你们为什么对这种路边摊贩这么痴迷?”
周围是乱糟糟的闹市,露天的小桌子小板凳,方圆十米放眼望去全是食客,环境更是糟糕,垃圾随便一堆,就连最顽强的狗尾草都看不到。
这样的地方,怎么值得大明星千里迢迢赶过来。
“因为味道好啊,而且谁都不是一出生就是明星的,在成名之前,谁不是吃着路边摊长大的?”
洛子谦说着,裹满酱料汤汁的虾肉塞进嘴里,满足的咀嚼着。
说的也是,可容斯却是一出生便是植物神了,高高在上,他也许永远都不会体会到,人类那执着的念旧。
每当夜幕降临,偌大的一个上海,像这样热闹的小巷子不计其数,光鲜亮丽的明星艺人乔装打扮,分布在窄窄的街道。
被拍到了,也能借着“接地气”的人设炒作一番,没被拍到,就安静的享受普罗大众的平凡人生。
程雯也是其中之一。
她穿着露脐的短袖,白色破洞的牛仔短裤,齐肩的卷发散在肩上,淡粉色的口罩几乎遮住了整张脸,鸭舌帽压的很低。
在她旁边,慕辞穿着蓝色的帽衫外套,白色的工装裤放过膝盖,长长的手臂轻轻揽着程雯的肩膀。
“慕哥,明天我就要进组了,难得今天放松,你好好陪陪我。”
“好。”
慕辞轻轻笑了笑,低头看着程雯,许久没有这样悠闲了。
“快看,前面是糖画摊子。”
程雯眼前一亮,拽着慕辞的手腕,从人群中穿过。
慕辞也不恼,任由她牵着鼻子走。
卖糖画的是个老爷爷,看起来和蔼可亲。
“小姑娘,买糖画啊?”
“师傅,我要一个辞字。”
“好的,稍等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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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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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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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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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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