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太师在怀:云里帝城双凤阙>第十四章 那颗落下的星星
  “崇?——”

  沈犹珩方才想继续开口,声音就急促上扬,随后一顿。

  崇明仰面躺在那黄花梨木的椅子上,仿佛睡着了一般,神态安详,与房中弥漫的血腥味成了一种极度可笑的对比。

  房中血腥味四处蔓延,沈犹珩刚进房的一瞬间就被糜糜气息包围。

  大脑中仿佛轰的一声,炸得她头痛欲裂,四处游走的嘶吼声把她包围,只余下一片空白,血色渐渐从她眼中延伸开去,她摇摇欲坠地晃了晃身子,几乎就要软了脚跪下去,无法控制地直视面前那惨白的脸,无论多努力地想要移开目光都无法做到。

  恐惧,无助,惶恐交织,心中一片茫然,仿佛有一片天轰然倒塌沉入地底,扬起的一片尘埃,遮盖了原本湛蓝的天空,原本的清澈纯净不复存在,黑暗在血的浸染下缓缓苏醒。

  沈犹珩木然抬脚,走至桌案前站定,再看崇明,眼前一片黑暗,几欲要闭眼昏了过去。

  一定是梦。

  崇明后颈被内力所伤,辅之利器,一击毙命。几日过去,伤口早已凝结,周围是淬过毒的利刃划出的一道暗青色痕迹。地下是大片的血,大团大团的红源源不断地涌进沈犹珩的视野,仿佛张着血盆大口要把她吞噬,拖进黑暗而无尽的深渊。

  地下皆是血迹,沈犹珩盯着崇明闭上的眼睛半晌,仿佛一瞬间就冷静了下来,即便是双手还在颤抖,她半闭着眼拿那床锦被掩住崇明的尸体,就像是…很久以前就见过这种场景。

  很久以前…地狱一样的地方,成堆的尸体,肉体弥漫,腐臭的气味。

  画面一闪而过。

  沈犹珩感觉后脑有轻微的刺痛传来,也许是自己看错了吧。

  她走至门外,血腥味依然没有散去,但冷冽的晚风却让她清醒了不少。混沌的思绪得以平复下来。

  沈犹珩堪堪扶住门前的忘忧树,低下头去,心中天翻地覆,捂着心口干呕了半天,却什么都吐不出来。

  她抬头,看着偌大而空旷的忘忧谷,眼下落尽了叶的寂寥千树。琇書蛧

  半晌,回房拿出一把铲子,那是她曾经和九?D在忘忧树下挖桃花酿用的铲子。

  夜半星稀。

  沈犹珩看着已经掩埋好了的一片浮土,长吁一口气。席地坐下,旁边是几坛已经快见底了的桃花酿,她摇摇晃晃地站起,回房取了一块木板,辅以内力一笔一画地用手刻下。

  “吾师崇明”

  顿了顿,又刻了一行字。

  “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

  这句话是崇明常常跟她说的,无论是为君还是为臣,这治国之道都应永远记住。

  沈犹珩起身,把木碑立在松软的土地里,随后俯下身去,长跪不起。

  她执起桃花酿,饮了一口,余下的洒落在面前的土地。

  崇明,走好。

  仰身斜倚在自己刚才刻字的碑上,夜空中的星星闪啊闪的。

  沈犹珩忽然就有些明白前日自己和崇明一起看的星落,是谁的那颗星了。

  眼角凝固了很久的晶莹,忽然有清泪落下,她突然就把头埋进手里,瞬间泣不成声。

  为什么一切都变了呢,忽然就变了。

  一切忽然得好像到现在都只不过是一场大梦,如果不是背后冰冷而坚硬的触感,时时刻刻提醒着自己。她现在都不会相信这一切已经真正发生。

  怎么就忽然变成这样的,怎么会变成这样。

  崇明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死了?

  沈犹珩猛然站起,崇明那么厉害,怎么可能就这么离开了?

  她的一切都是崇明教的,崇明什么都会。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她的认知里,崇明无所不能。

  崇明能文,忘忧谷中有一座木屋都是他的藏书室,里边的书多得沈犹珩至今看完的都只是沧海一粟。她还见过崇明编撰的《知书》在外头千金难求。

  崇明善武,她的轻功已算是上乘,但依然可以被崇明用内力毫不费力地击落。她曾经不服气地在崇明毫无防备的时候,用内力向他打去,却被他风轻云淡地挥袖挡住,而她反而被自己的内力反弹得狼狈地摔出好远。打那以后,她就绝了有朝一日可以打过崇明的念头,而是乖乖地在崇明的监督下慢慢变强。

  崇明会医,她以前去外边闲逛的时候就听人说过,崇明被称作药王,而自己也附带着作为药王徒弟被提起。她当时饶有兴趣的听那些人说自己,都说只听过药王徒弟裴珩的名头,却从未见过其人。要不是崇明教过她务必低调,她早就跳出去大吼一声裴珩在此了。其实在她看来,崇明只是最擅长医术罢了,其实他的武功和制艺都很拔尖,可惜在他药王的名头下被埋没了。

  天边晨光熹微,沈犹珩再次走进那座木屋,以后,她就要独自一人在这忘忧谷生活了。桌案上的墨只剩了一半,崇明难道写了什么东西?

  她环视四周,原先床上的锦被是拖沓到地上的,方才锦被被她掀开了,床下露出了一角布匹。沈犹珩走过去,附身捡起,抬手展开。

  眼框在看到开头的时候便再度湿润。

  一段熟悉的小楷映入眼帘。

  “

  ——吾徒裴珩

  近日,夜观星象知予大去之期不远矣。

  为师大限将至,有几言欲说与尔听,望汝细细观之,时刻铭记。

  其一,勿念,为师凶死,不必寻仇,应只是江湖漂泊客为财,为珍宝,为奇药。人生在世,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不必强求。为师此去,无怨无悔。

  其二,往后汝行,不可太露锋芒,不可行事乖张,不可暴戾无情。古有人缘木以施,今不求汝之报恩,只求尔谨小慎微。

  其三,锦帛中有丹药名为何苦,若汝历经生死劫难,或因生之大事做出任何决定,可回忘忧谷服下,切记不可现在服下。望汝心知,切忌随意使用,必须生死当前。

  其四,为师无法阻汝仕途,望尔之知,不可在任何人之期暴露女儿身,否则必有血光之灾,为官为臣,切记明哲保身,无需参加党派之争,更不可结党营私。另有一点,务必不能太为国尽忠。

  其五,为师去后,望汝丁忧三年,三载春秋之后,才是鸿图开启之时,望汝于忘忧谷中潜心研习为师所留医书武技,三年之后,自由汝之气运。

  ——亡师崇明”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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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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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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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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